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doc
4页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性别:女年龄:岁 单位:职业: 住址:xxxxx市xxx区xxx小区120幢35号 被申请人: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xxxxx市x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xxx年x月xx日作出的《工伤 认定结论通知书》(20XXx劳工伤认326号)具体行政行为,向xxxxx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及理由: 我丈夫王xx系xxxxx市xx公司职工,x年x月被借调至xxxxx市xxx区xxxx单位,从事xx岗位工作20XX年3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xxxx单位办公室突发病,同事当即拨打120急求,xxxxx市人民医院现场抢救,并以“呼吸心跳骤停”收住院,住院后诊断为:多发脑干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深度昏迷,提示脑死亡在抢救治疗过程中,xxxx单位、xx公司领导十分关心,聘请专家,医院也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救,最终王xx于20XX年3月19日呼吸心跳停止,3月28日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原因系:多发脑干大量出血。
xx公司于20XX年3月30日向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实,认为王xx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155小时后死亡的情形,不属于视同 认定工伤范围 我认为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结论不正确理由:一是王xx系在xxxx单位工作岗位发病,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有4名同事证人证言为证; 二、王xx突发疾病没有当场死亡,但病情严重,呼吸心跳骤停,送往医院后,经医院评定,达深度昏迷7分,诊断为脑死亡后经医院的积极救治,延迟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时间,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及抢救经过为证因此我认为:王xx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 (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应该认定因工死亡 王xx的死亡给家庭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使本来生活拮据的家更加贫困,70多岁的母亲年迈体弱无收入;做为妻子的我无正式工作,收入极低,孩子年幼仅5岁如果王xx在48小时内不经积极救治呼吸心跳停止,我们的待遇就可以得到补偿但是王xx没有在48小时抢救之内死亡的原因是医疗机构的救死扶伤的积极救治、是家人不放弃不抛弃的努力、是单位领导的全力关心才延缓了生命、延迟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时间,劳动保障局认为的王xx发病155小时之后死亡,不属于因为死亡的情形,我们就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对此我们不能理解。
劳动法律规范所体现的是倾斜立法、保护弱者的原则工伤保险实行无过失补偿,劳动者只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 2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就应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享受工伤待遇做为王xx的妻子,我申请xxxxx市人民政府撤销xxxxx市x年x月x日作出的(20XX)x劳工伤认字量(236)号《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以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此致xxxxx市人民政府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附证据10份 需准备的材料: 一、申请复议书一式3份 二、附件材料:10份(全部复印2份) 1、工伤认定申请书(1份) 2、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1份) 3、死亡医学证明书(1份) 4、诊断书(1份) 5、医院抢救经过(1份)(需准备) 6、证人证言(4份) 7、工作所在的单位出具的事故报告(1份) 另需准备: 申请人xxx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王xx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