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高中政治统编版(2019)必修三(重难点分析)复习学案.docx
16页第三单元《全面依法治国》复习学案一、本单元思维导图二、本单元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1】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1.中国法治历史时间状况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制定成文法西汉时期强调礼法结合唐朝时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鸦片战争后一些仁人志士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未获成功2.中华法系 中华法系开始形成于秦朝 (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到隋唐时期(公元581年~公元618年)成熟最初的国家与法产生于夏朝,以后经商朝到西周时期逐渐完备中华法系的特点有:第一,法律以君主意志为主第二,礼教是法律的最高原则第三,刑法发达,民法薄弱第四,行政司法合一重难点分析2】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1.深化治国理政法治新理念(1)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16字方针为抓手,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2)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理论与新的主张这些理论与主张,更加凸显依法治国的四大特性:战略重要性、内在协调性、唯一领导性、主体全面性上述这些依法治国新理念新主张,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遵循,也是对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内涵的丰富和深化2.探索法治体系建设新内涵(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决定》中“法治体系”与“法律体系”一字之差,折射出新一代领导集体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思考,表明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已经超越了法律体系的范畴我国虽然早于2008年就宣布建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并不意味着这一体系已经完善,鉴于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必须与时俱进,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赋予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新的内涵3.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1)法治政府建设成绩突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分别对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了重要论述强调要深化行政管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十二五”期间,国务院各部门累计分9批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并彻底终结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一历史概念;同时,积极推动各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工作,中央政府权责清单试点稳步推进,地方31个省份已全部公布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4个省份公布了责任清单2)司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选择,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基石。
4.全面依法治国(1)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2)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重难点分析3】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1.从“人治”到“法治”(1)40年的中国法治轨迹,总括而言,就是从人治到法治法治与人治是两种互相对立的治国方略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是高度重视法制的然而,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把法律作为办事的参考,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跌入低谷,宪法被虚置,成为一纸空文,法制的衰败最终导致了“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悲剧2)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强调指出:“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习近平同志深刻地阐述了厉行法治、摒弃人治的历史规律和深远意义他指出:“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1)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任务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3.区分不同行为主体在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作用(1)依法执政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2)科学立法的主体主要是设区市以上人民代表大会3)严格执法的主体主要是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是行政机关4)公正司法的主体是司法机关,依法审判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5)守法的主体指的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个人等重难点分析4】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1.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2)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也才能有可靠的政治保证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用法律手段实现和保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是国家长治久安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2.坚持依法治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1)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
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将事关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尽可能纳入法律调整范围,转化为能够充分反映民意并为大多数人接受的法律规则,让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人民作为衡量法治建设水平和能力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把法律监督工作真正置于人民群众监督评判之下2)法治建设要依靠人民要创新公众参与立法的方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3)法治建设要造福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4)法治建设要保护人民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让公平正义之光普照每一个人3.坚持依法治国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 4.法治应当体现国情与特色(1)世界上既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法治体系,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法治模式一国的法治体系总要与该国的国体、政体相适应,规定并反映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等,从而具有显著的“个性”。
2)衡量一个国家的法治体系是否有效,关键要看它与这个国家实际情况是否适应因此,“良法善治”意味着法治既要与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方向相符合,也要切实体现一国的国情与特色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不能凭空想象,而必须从实际出发重难点分析5】法治国家的内涵1.宪法至上原则(1)与其他法律相比,宪法居于母法和最高法的地位,即宪法作为根本法构成国家制定法的基础和核心,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层次、地位和效力最高2)其他法律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能与其规定相抵触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这是对宪法至上性原则的明确表述2.良法善治(1)良法有六个标准:一是反映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 二是反映公平、正义等价值追求三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四是要反映国情、社情、民情 五是具备科学、合理的体系 六是符合法定程序,具有程序正当性2)善治(Good Governance)即良好的治理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英语和法语的政治学文献中,善治概念的使用率直线上升,成为出现频率最高的术语之一概括地说,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是政府与市场、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
3.法律的实施环节遵守法律,即守法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去从事各种事务和行为的活动执行法律,即执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适用法律,即司法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法律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依法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重难点分析6】建设法治国家1.维护宪法权威(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2.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Legal System)(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2)我国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3)从法的制定和法的实施上考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有一个人大专门委员会、政府部门和地方都没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这些机构既没有必要更没有可能在国家法律体系之下或以外建立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3.法律实施(1)法的实施,也叫法律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法的执行、法的适用、法的遵守和法律监督2)“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是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重要观点,法律实施也是推进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法律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最为关键的是要解决好“关键少数”的作用、司法公信力不足和在全社会树立法律信仰等问题重难点分析7】法治政府的内涵1.政府职能的特点(1)公共性政府职能涉及到国家大量日常公共事务的处理,根本目的是为所有社会群体和阶层提供普遍的、公平的、高质量的公共服务2)法定性政府职能的法定性是指政府的一切活动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宪法和法律规定了一国政府职能的边界,使公共行政有法可循。
3)执行性政府作为贯彻和执行国家意志的机关,其职能具有明显的执行性4)强制性政府职能的强制性是指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行政相对人不得阻碍政府职能的正常行使5)动态性政府职能始终是变化的,取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动态性、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力量对比以及政府与自然界的关系演变6)扩张性政府职能的扩张性是指随着现代社会中公共事务、公共问题日益增多且日益复杂,公众需求的日益个性化、多样化,政府承担了越来越多的职能,并逐渐扩展至社会各层面2.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性,是由影响政府职能的诸多因素所决定的包括管理职权、职责的改变(对哪些事物负有管理权责,管什么,管多宽,管到什么程度),管理角色(主角、配角等)的转换,管理手段、方法及其模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