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嘴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
30页石嘴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总 则1.1 编制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石嘴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石嘴山市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规定》等1.3 适用范围本市范围内发生暴雨(雪)、沙尘暴、冰雹、大风、低温冷冻、高温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盐渍化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干旱、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地震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当毗邻城市发生自然灾害并对我市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市内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预防为主,主动应对,有效降低灾害风险,减少灾害损失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统筹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实现灾害全过程应急管理1.5 预案体系石嘴山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由《石嘴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石嘴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手册》《石嘴山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石嘴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石嘴山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石嘴山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县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部门应急预案或行动方案、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或方案组成本预案衔接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各类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等2组织指挥体系2.1 指挥机构石嘴山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是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2.1.1 市减灾委领导主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公安局政委、民政局局长、财政局局长、自然资源局局长、水务局局长、应急局局长、石嘴山军分区副司令员、武警石嘴山支队支队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地震局局长、气象局局长。
2.1.2 市减灾委成员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应急局、发改委、教体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国资委、国动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地震局、气象局,石嘴山军分区、武警石嘴山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石油分公司、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中国移动石嘴山分公司、中国联通石嘴山分公司、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中国铁塔石嘴山分公司,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石嘴山市管理处,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红果子站、大水沟站、石嘴山站),星瀚集团,团市委,红十字会,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人民政府2.1.3 市减灾委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2)落实国家、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及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安排部署;(3)制定并组织实施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划及制度;(4)协调推动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促进防灾减灾科技推广应用,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5)统筹指导相关部门及各县区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做好群众生活保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及各县区开展重大防灾减灾救灾活动,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6)负责协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7)做好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2 工作机构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减灾办”)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兼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防灾减灾工作办公及:0952—,救灾工作办公及:0952—,值班及:0952—o市减灾办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抗灾救灾工作指示精神,在市减灾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落实;(2)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3)落实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任务和目标、预案演练活动、业务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4)组织市应急局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指导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做好群众生活保障;(5)总结评估应急管理工作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导县区做好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承担市减灾委交办的其他工作2.3 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新闻单位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知识普及和公益动员;指导、协调自然灾害重大广播电视活动配合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灾情动态和救灾工作进展信息;视情启动较大及以上或有社会影响的灾害社会舆情应对机制;指导、协调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召开新闻发布会;必要时设立临时新闻中心,第一时间发出官方权威声音,保证正确舆论导向;管理、协调灾害现场媒体采访报道活动,统筹涉灾报道口径和规范;统筹协调指导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等。
市委网信办:密切监管监测防灾减灾救灾网络舆情,建立舆情通报制度,发现敏感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工作;依法整治网络谣言和清理网上非法信息,净化网络空间环境市应急局:负责承担市减灾办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指导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做好灾害救助工作;依法依规收集、统计、报告灾情及救援救灾工作信息并统一发布,并向民政等部门通报灾情信息;指导协调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统一协调调动抢险救援力量、救助装备和物资,协调快速下拨抢险救援和救助资金市发改委: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按职责权限会同相关部门编制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价格监测预警;承担铁路运输协调及铁道口安全、专用线管理工作市教体局:指导灾区政府做好受灾学校停学停课,及时转移师生员工;指导协调受灾地区及时提供教学保障条件,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供受灾地区学校校舍及配套设施信息,协调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将校舍和配套设施用于受灾人员安置;配合灾区恢复重建因灾损毁校舍,确保安全;根据需要提供应急避难场所服务。
市科技局:负责将防灾减灾救灾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财政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及新技术、新装备引进,加强对重大防灾减灾救灾技术等科技课题的立项支持市工信局:负责指导灾区工业企业抢险救灾、停工停产、因灾毁损厂房等灾后恢复重建、复工复产;负责协调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保障等工作市公安局:组织指导警力调配,警戒灾区人员转移的空心村庄、集中安置点、医疗救助点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防止人为干扰破坏、群众财物丢失和转移群众回流,维护治安秩序;协调指导派出警力疏导灾区及通往灾区的交通,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及物资运输车辆畅通;组织调派警力紧急疏散转移群众,解救被困人员,保障受灾人员安全;协调调用警用装备参与执行灾情勘查研判、投送救灾物资和解救被困人员等任务;协助有关部门统计伤亡人员、鉴定死者身份、查明死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遇难人员遗体保存和妥善处理等相关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公益活动;依法查处传播防灾减灾救灾谣言、非法社会组织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案件市民政局:指导慈善组织依法开展救灾募捐和救助活动;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境内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组织指导社工队伍和志愿者理性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调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因灾遇难人员遗体的转运、处置工作;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实施临时救助。
市司法局: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相关场所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市财政局:根据灾害发展情况,及时追加救灾资金;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评价市人社局:负责本市防灾减灾救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对受灾地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落实失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统一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定做好抢险救灾表彰奖励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森林草原、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及时共享、会商研判和发布预警信息;派出森林草原、地质专家参与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确定灾害发生类型、成因和规模;组织对灾害点现状稳定性开展监测评估,提出防范次生灾害、应急防治措施和人员转移安置建议;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建立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库,实施应急治理工程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分析研判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变化;参与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贫困群众危房改造、农村高烈度设防地区内群众唯一住房不能满足当地抗震设防目标安全校舍安全等工程建设,重点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负责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组织指导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城市内涝排涝、人员紧急转移、安置救助等工作;建立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库,实施应急治理工程。
市交通局:完善公路、水运应急运力储备与调运机制,随时调派公路运力、水路运力和救援打捞力量,满足紧急情况下应急运输需要;实时共享交通路网动态信息,迅速抢修损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提供运输路线图,保障应急运输畅通;协调开设公路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优先放行应急运输车辆并免收通行费;协调服务区优先为应急运输车辆提供加油、加水、餐饮、住宿、车辆维修等公路通行保障服务;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要求,做好跨地区参与抢险救灾行动服务保障工作;建立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库,实施应急治理工程市水务局:组织开展日常水情旱情监测,做好洪水调度预报,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组织凌汛、旱情、水情会商,实时共享雨情、水情和旱情信息,及时共享工情、险情和灾情等重要信息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指导全市农业生产干旱、冰冻等防灾减灾救灾以及灾后生产恢复自救工作;组织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防控应对工作;及时调拨本级救灾备荒种子,指导农民采取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恢复措施;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开展农作物灾情统计工作,及时共享,参与灾情会商;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林区、草原周边乡村灾后农田剩余物田间清理工作,做好农村秸秆、枯草及树叶等焚烧的监管;建立专业救援队伍、专家库和救援物资装备库,及时有效应对灾害。
市商务局:依据灾害预警预报,指导有关地区和部门提前组织充足的耐储蔬菜、肉品等货源,做好生活必需品产销对接,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按照应急救援需要,指导有关地区和部门适时投放储备商品,满足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根据救灾需要,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准确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及时采取保供应、平抑价格的应对措施市文旅广电局:负责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场馆、A级旅游景区、景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工作;监督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