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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劳动合同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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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真学习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规范企业用工管理 提 纲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认真学习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12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相关规定一、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关系的确认: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应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3、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的责任:1、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己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订立劳动合同时注意事项:订立劳动合同时注意事项:1、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2、劳动合同的“合法”是指: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内容应合法,程序要民主并且要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它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务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的责任:1、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责任2、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中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3、用人单位以担保或其它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相关规定三、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的规定三、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的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的责任: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四、劳动合同的履行: 1、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的责任:1、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或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份3、逾期不支付以上费用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见下页)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见下页)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相关规定五、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五、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双方解除双方解除协商解除协商解除3636条条单单方方解解除除劳动者解除劳动者解除劳动者劳动者提前通知提前通知(37(37条)条)非试用期劳动者提前非试用期劳动者提前3030日日通知单位通知单位试用期劳动者提前试用期劳动者提前3 3日通知日通知单位单位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提出((3838条)条)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严重违纪劳动者严重违纪((3939条)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4040条)条)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4141条)条)(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2(42条)条)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4444条)条)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2(42条)条)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相关规定六、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六、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双方解除双方解除协商解除协商解除(36(36条条) )单单方方解解除除劳动者解除劳动者解除劳动者劳动者提前通知提前通知(37(37条)条)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提出((3838条)条)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严重违纪劳动者严重违纪((3939条)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4040条)条)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4141条第条第1 1款)款)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限于有固定期限)   (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①②③终止终止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七、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七、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支付,其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劳或终止前十二个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责任:1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济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八、用人单位的义务八、用人单位的义务::1、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应当在办理工作交结时支付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责任:1、用人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清理用工清理用工( (一)一)省通服的用工类型劳动合同制在册在岗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非全日制 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清理用工(二)清理用工(二)p各公司在年底前要自查不规范用工行为,清理和规范企业劳动关系;p各公司用工要全部纳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p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实际用工人数与劳资报表保持一致。

      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规范劳资报表填报规范劳资报表填报人员类别人员类别解释口径解释口径全部从业人员合同制在册在岗公司上市划转到省通服的原在册在岗人员或因工作需要调入到省通服公司的人员社会招聘由企业招聘并与之签定劳动合同、在工资总额中支付报酬的员工(含2001年、2002年经省实业公司批准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其他从业实际参加各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在工资总额中支付报酬的其他人员,包括:企业返聘的退休人员、企业聘用的在其它企业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派遣制用工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企业工作的人员,纳入劳动工资报表统计的派遣制人员必须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人员 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规范企业用工管理p省通服将根据“2007年效绩考核劳动用工指标” 严格考核各公司用工量,对经省通服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的新增用工可以追加编制数和用工量;p各公司新增用工必须报省通服人力资源部审核,其中承接通信运营商业务外包人员需上报经运营商和省通服分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签字确认章戳齐全的《业务外包人员情况表》(纸质);p《业务外包人员情况表》明确省通服公司承接的业务外包所涉及的用工人数、人工成本、以及是否纳入原单位劳资报表的相关情况。

      控制用工总量控制用工总量 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规范企业用工管理p各公司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修订完善和建立起系统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以保护企业正常劳动秩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进入上市公司的劳动合同制用工必须与上市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2.各类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各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3.各公司要做好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工作,理顺工作流程4.各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合同制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加强劳动合同制用工管理加强劳动合同制用工管理 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举措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举措p劳务派遣单位是经劳动部门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以提供劳务服务为经营项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型企业,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p各公司要完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派遣单位必须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外,还应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p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基本被禁止。

      加强劳务派遣制用工管理加强劳务派遣制用工管理 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规范企业用工管理p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p各公司确定适合劳务派遣的岗位,派遣制员工岗位原则上不得使用合同制员工p被派遣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p劳务派遣费用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统一结算,费用构成包含劳动报酬和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的管理费用加强劳务派遣制用工管理加强劳务派遣制用工管理 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规范企业用工管理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探索非全日制用工管理探索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劳动合同形式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试用期不得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支付周期不超过15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 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规范企业用工管理p稳步推行劳务分包工作,清理工程施工中的各类人员,理顺劳动关系、规范劳务费用列支渠道,提升企业竞争力p工程施工中管理和核心技术人员纳入本企业用工管理,劳务作业层人员全面进入劳务分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不纳入省通服用工统计,劳务费用进入项目直接成本,不纳入企业人工成本管理。

      p劳务分包的具体操作办法见《关于在通信建设施工中试行劳务分包的通知》推行劳务分包推行劳务分包 规范用工管理举措规范用工管理举措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区别点区别点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出发点从生产经营出发的劳务经济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合同性质劳务分包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从业资质具有承包劳务资质没有特别的约定,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法律关系企业与企业劳务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劳动者适用法律《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规范企业用工管理p积极探索业务外包多种途径,力争在解决业务发展和劳动用工的矛盾上有新突破,各公司要探索推进物业等专业人员外包工作,减小用工量,提升劳动生产率p物业专业的人员外包相关问题将在本次培训中讨论加强业务与人员的外包加强业务与人员的外包 川通服自贡分公司用工现状探讨川通服自贡分公司用工现状探讨1 1、事实用工多事实用工多2 2、劳动合同不规范劳动合同不规范3 3、社会保险不规范、社会保险不规范4 4、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存在5 5、制度建设存在一些缺陷制度建设存在一些缺陷6 6、管理存在漏洞。

      管理存在漏洞现在请大家讨论:如何解决规范用工与人工成本增加矛盾?现在请大家讨论:如何解决规范用工与人工成本增加矛盾? 接下来各部门需要做的工作是(接下来各部门需要做的工作是(1010月月1818前完成的):前完成的):1 1、清理事实用工的人数、同将事实用工的人员姓名、进公司的时间、做什么工作等一并清、清理事实用工的人数、同将事实用工的人员姓名、进公司的时间、做什么工作等一并清理出来2 2、清理完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清理完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谢 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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