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种厂卫生安全防护距离.docx
19页细心整理一、氯碱厂〔电解法制碱〕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氯碱厂〔电解法制烧碱〕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及微丘陵地区的建氯碱厂及现有氯碱厂的扩建、改建工程现有氯碱厂可参照执行也处山谷等简单地形条件下的氯碱厂卫生防护距离,应依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3 标准内容3.1 氯碱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规定为:生产规模t/a<10000≧10000<22~4>4 8006004001000800600近五年平均风速 m/83.2 氯碱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削减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二、硫化碱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硫化碱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建硫化碱厂及现有硫化碱厂之扩建、改建工程现有硫化碱厂可参照执行,地处简单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依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3 标准内容3.1 硫化碱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规定为:风速 m/s距离 m<2600页脚内容细心整理页脚内容2~4>4500400三、油漆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油漆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建油漆厂及现有油漆厂之扩建、改建工程现有油漆厂可参照执行,地处简单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依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3 标准内容3.1 油漆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规定为:风速 m/s<22~4>4距离 m7006005003.2 本标准规定油漆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削减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四、塑料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塑料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建塑料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塑料厂可参照执行地处简单地形条件下塑料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依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的最小距离3 标准内容生产规模 t/a距离 m≦10001003.1 塑料厂卫生防护距离,规定为:3.2 塑料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削减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五、炭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炭素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建炭素厂及现有炭素厂之扩建、改建工程现有炭素厂可参照执行地处简单地形条件下的炭素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依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3 标准内容3.1 炭素厂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和生产规模,规定为:规模年产石墨电极(T)所在地区平均风速(m/s)<22~4<4>10000≤1000010008006008006005003.2 本标准规定的距离,还应考虑工厂与居住区位置的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削减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六、内燃机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建内燃机厂及现有内燃机厂之扩建、改建工程现有内燃机厂可参照执行,地处简单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依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确定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3 标准内容内燃机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规定为:风速 m/s距离 m<24002~4>43002003.2 本标准规定内燃机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削减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六、汽车制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制造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建汽车制造厂及现有汽车制造厂之扩建、改建工程现有汽车制造厂可参照执行,地处简单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依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3.1 汽车制造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规定为:风速 m/s<22~4>4距离 m5004003003.2 本标准规定汽车制造厂与居住区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削减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七、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建水泥厂及现有水泥厂之扩建、改建工程现有水泥厂可参照执行地处简单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依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3 标准内容3.1 水泥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规定为:生产规模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m/s)年产水泥(万吨)<22~4>4≧50<50600m500m400m500m400m300m3.2 本标准规定水泥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尽量削减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八、石灰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灰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建石灰厂及现有石灰厂之扩建、改建工程现有石灰厂可参照执行地处简单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依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防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3 标准内容3.1 石灰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规定为:风速 m/s<22~4>4距离 m3002001003.2 本标准规定石灰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削减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九、石棉制品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棉制品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建石棉制品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石棉制品厂可参照执行地处简单地形条件下的石棉制品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依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参考本标准,由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与建设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3.1 石棉制品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的五年的平均风速规定为:风速(m/s)距离(m)<22~4>43003002003.2 石棉制品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削减对其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十、肉类联合加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肉联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建肉联厂及现有肉联厂之扩建、改建工程现有肉联厂可参照执行,地入简单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依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3 标准内容3.1 肉联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规定为:班屠宰量(头) 近五年平均风速 m/s<22~4>4<2022≧2022700m500m400m800m600m500m3.2 本标准规定肉联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削减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污染十一、制胶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胶厂〔骨胶、明胶、皮胶〕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建制胶厂及现有制胶厂之扩建、改建工程,现有制胶厂可参照执行,地处简单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依据臭味实测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3 标准内容3.1 制胶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规定为:生产规模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m/s)(T/年)<22~4>4≧1500<1500700m500m400m600m400m300m3.2 本标准规定制胶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削减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十二、缫丝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缫丝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建缫丝厂及现有缫丝厂之扩建、改建工程现有缀丝厂可参照执行地处简单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依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与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3.1 缫丝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规定为:缫丝规模(绪)<22~4>4近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