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组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doc
3页重组人干扰素重组人干扰素 αα1b 滴眼液滴眼液Chongzu Ren Ganraosu α1b DiyanyeRecombinant Human Interferon α1b Eye Drops本品系由高效表达人干扰素 α1b 基因的大肠杆菌,经发酵、分离和高度纯化后制成含适 宜稳定剂 1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2 制造制造2.1 工程菌菌种 2.1.1 名称及来源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工程菌株系由带有人干扰素 α1b 基因的重组质粒转化的大肠杆菌菌株2.1.2 种子批的建立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的规定2.1.3 菌种检定 主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的菌种应进行以下各项全面检定2.1.3.1 划种 LB 琼脂平板 应呈典型大肠杆菌集落形态,无其他杂菌生长2.1.3.2 染色镜检 应为典型的革兰阴性杆菌2.1.3.3 对抗生素的抗性 应与原始菌种相符2.1.3.4 电镜检查(工作种子批可免做) 应为典型大肠杆菌形态,无支原体、病毒样颗粒及其他微生物污染2.1.3.5 生化反应 应符合大肠杆菌生物学性状。
2.1.3.6 干扰素表达量 在摇床中培养,应不低于原始菌种的表达量2.1.3.7 表达的干扰素型别 应用抗 α1b 型干扰素参考血清做中和试验,证明型别无误2.1.3.8 质粒检查 该质粒的酶切图谱应与原始重组质粒相符 2.1.3.9 目的基因核苷酸序列检查(工作种子批可免做) 目的基因核苷酸序列应与批准序列相符2.2 原液 2.2.1 种子液制备 将检定合格的工作种子批菌种接种于适宜培养基(可含适量抗生素)中培养,供发酵罐接种 用2.2.2 发酵用培养基 采用适宜的不含任何抗生素的培养基2.2.3 种子液接种及发酵培养 2.2.3.1 在灭菌培养基中接种适量种子液 2.2.3.2 在适宜的温度下进行发酵,应根据经批准的发酵工艺进行,并确定相应的发酵条件, 如温度、pH 值、溶氧、补料、发酵时间等发酵液应定期进行质粒丢失率检查(附录Ⅸ G) 2.2.4 发酵液处理 用适宜的方法收集处理菌体2.2.5 纯化 采用经批准的工艺进行纯化,使其达到 3.1 项要求,即为干扰素原液加入适宜稳定剂后于 适宜温度下保存,并规定其有效期2.2.6 原液检定 按 3.1 项进行2.3 半成品 2.3.1 配制与除菌 2.3.1.1 稀释液配制 按经批准的配方配制稀释液。
配制后应立即用于稀释2.3.1.2 稀释与除菌 将检定合格加稳定剂的干扰素原液用 2.3.1.1 项稀释液稀释至所需浓度除菌过滤后即为半 成品,保存于 2~8℃2.3.2 半成品检定 按 3.2 项进行2.4 成品 2.4.1 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2.4.2 分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规定2.4.3 规格 应为经批准的规格2.4.4 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3 检定检定3.1 原液检定 3.1.1 生物学活性 依法测定(附录Ⅹ C) 3.1.2 蛋白质含量 依法测定(附录Ⅵ B 第二法) 3.1.3 比活性 为生物学活性与蛋白质含量之比,每 1mg 蛋白质应不低于 8.0×106IU3.1.4 纯度 依法测定(附录Ⅳ C) 用非还原型 SDS-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分离胶胶浓度为 15%,加 样量应不低于 10μg(考马斯亮蓝 R250 染色法)或 5μg(银染法) 经扫描仪扫描,纯度应不 低于 80.0%,50kD 以上杂蛋白应不高于 10%3.1.5 分子量依法测定(附录Ⅳ C) 用还原型 SDS-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分离胶胶浓度为 15%,加样 量应不低于 1.0μg,制品的分子质量应为 19.4kD±1.94kD。
3.1.6 鼠 IgG 残留量 如采用单克隆抗体亲和色谱法纯化,应进行本项检定每 1 支次人用剂量鼠 IgG 残留量应不 高于 100ng(附录Ⅸ L) 3.2 半成品检定 3.2.1 生物学活性 应为标示量的 80%~150%(附录Ⅹ C) 3.2.2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 ,应符合规定3.3 成品检定 3.3.1 鉴别试验 按免疫印迹法(附录Ⅷ A)或免疫斑点法(附录Ⅷ B)测定,应为阳性3.3.2 物理检定 3.3.2.1 外观 应为无色或淡黄色液体3.3.2.2 可见异物 依法检查(附录Ⅴ B) ,应符合规定3.3.2.3 装量 依法检查(附录Ⅴ F) ,应符合规定3.3.3 化学检定 3.3.3.1pH 值 应为 6.5~7.5(附录Ⅴ A) 3.3.3.2 渗透压摩尔浓度 依法测定(附录 V H) ,应符合批准的要求应按批准的标准执行 (附录 V H)3.3.4 生物学活性 应为标示量的 80%~150%(附录Ⅹ C) 3.3.5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 ,应符合规定 4 保存、运输及有效期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于 2~8℃避光处保存和运输自生产分装完成之日起,按批准的有效期执行。
5 使用说明使用说明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和批准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