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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2022《经济法》第八章知识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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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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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级会计师2022《经济法》第八章知识总结 中级会计师2022《经济法》第八章知识总结 财政监督法律制度 (一)财政监督概述 1.财政监督的内容: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通过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实现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控 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 (1)对预算、计划的编制及执行的监督; (2)对财政收入上缴的监督; (3)对财政投资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监督; (4)对行政事业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 (5)对国家出资企业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 (二)人大监督法律制度 (三)审计监督 (四)财政监督主体及职权 财政监督,包括财政和税收、国资、海关等相关部门所进行的监督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 (一)财政违法主体 财政违法主体,是指财政法定义务的违反者,即财政违法行为的主体财政违法主体的具体形态就可以包括财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企业、非企业单位、特定个人。

      (二)财政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14项) 1.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1)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2)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3)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 (4)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5)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2.公款私存的法律责任: (1)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 (2)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三)财政执法主体 均为组织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 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 中级会计师2022《经济法》第八章知识总结 财政监督法律制度 (一)财政监督概述 1.财政监督的内容: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通过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实现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控。

      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 (1)对预算、计划的编制及执行的监督; (2)对财政收入上缴的监督; (3)对财政投资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监督; (4)对行政事业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 (5)对国家出资企业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 (二)人大监督法律制度 (三)审计监督 (四)财政监督主体及职权 财政监督,包括财政和税收、国资、海关等相关部门所进行的监督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 (一)财政违法主体 财政违法主体,是指财政法定义务的违反者,即财政违法行为的主体财政违法主体的具体形态就可以包括财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企业、非企业单位、特定个人 (二)财政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14项) 1.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1)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2)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3)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 (4)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5)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2.公款私存的法律责任: (1)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 (2)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三)财政执法主体 均为组织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 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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