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电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docx
6页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审核: 批准: 新龙顺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目次1 范围 - 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0 -3 术语和定义 - 0 -4 职责 - 0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 1 -6 检查与考核 - 3 -附录A (规范性附录)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表 -0 --LX. —1—前言本标准根据以新龙顺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需要编 制目的是加强和规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保护劳动者使其在劳动过程中避免受到伤害,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GB 26860—2011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GB26164。
1-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办法3.1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提供的个人随身穿 (佩)戴的用品,也称个人防护用品,简称防护用品其作用是使用一定的屏障体或绳带、浮体等,采用阻隔、封闭、吸收、分散、悬浮等手段,保护人体的局部或全身免受外来侵害.4 职责 41 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检查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4.2 安全生产部41 负责劳动防护费用的预算管理2 负责制定、修订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及发放标准2.3 负责制定防护消耗品计划、采购、验收、库存稽核.42.4 负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定期发放审核2.5 负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建档管理.4.26 监督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4.27 负责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监督8 负责办理劳动防护供货厂商的付款手续4.3 总经理工作部41 负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及质量检验4.3.2 负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发放.43 负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报废处理工作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5 1 总则5.1.1 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免遭事故伤害或减轻事故伤害、职业伤害所配 备的防护设备,是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
51.2 防护用品不是员工的福利待遇,凡属于生产过程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所必需的,按 本办法予以发放3 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1.4 公司员工必须爱护和节约防护用品,对于不合理的要求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5 员工在生产劳动中必须穿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标准使用防护用品的,视为违章作 业,按有关规定考核5.1.6 工种、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发生变化或出现新工种的,原防护用品需要变更,由有 关部门提出需求申请,安全生产部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7 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作业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危害因素配备防护用 品,所发防护用品确实不能完全有效地保证防护效果时,由有关部门提出需求申请,经安全 生产部核实、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增发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遭意外损坏需提前换领时, 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出据证明,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批准,可以提前换领5.2 防护用品的需求申请及询价流程5.2 1公司各部门提交所需防护用品的需求计划一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安全生产部部长审批 一分管领导审批2.2各部门需求计划通过审核批准后一安全生产部负责将采购物品询价一三家及以上供 应商比价一将比价结果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5.3 防护用品的采购5.3 1 采购的生产特种防护用品的厂家要具备“生产许可证”,生产一般防护用品的厂家 要具备“生产资格证”安全生产部采购防护用品时必须留存厂商的资质文件,购买劳动防 护用品时,要确认厂商具备“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资格证”),同时要具备“产品合格 证”和“安全鉴定证”.5.3.2 由需求申请中确定好的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供应商供货3.3 购入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以下资料:53.1 防护范围、技术性能指标、使用方法、检查方法等.5.3.3 2 制造厂名称、地址、、商标、型号3 制造日期、有效使用期限.5.3.3.4 生产合格证和检验证3.5 生产许可证编号4 一般防护服面料选用纯棉或混纺织品均可,对有屏蔽、防辐射、防静电、耐腐蚀、 阻燃等特殊性能要求的防护服装的面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防护服标准.53.5 服装的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公司标识和有关工种操作安全要求.5.3.6 采购人员应经过适当的培训,掌握所购产品的安全要求、技术性能等5.3.7 购入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验收后,方准使用5.4 防护用品的发放5.4.1 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东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表》(见附录A)按时发放,不得拖欠和克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
首次进 入公司的员工从确定工种(岗位)之日起,享受相应工种(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5.4.2 防护用品的发放流程51申请人提出申请f部门负责人审核f安全生产部劳动保护专责负责审核f安全 生产部分管副部长审核f库管员出库5.4.2.2 总经理工作部库管员负责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在未征得安全生产部劳动保护专责 及安全生产部分管副部长同意时,不得擅自出库如因擅自出库造成的帐实不符,其责任由 库管员本人承担5.4.3 调换保管人员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4 安全生产部负责登记发放数量、领用人员、发放日期,做到为公司每位员工都建档, 及时更新台账,以保证帐物相符5.4.5 地方政府、行业及上级人员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或解决生产技术问题,需配发防 护用品,由经办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生产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发放6 凡各类学校、企业人员来公司参加义务劳动,需要解决防护用品的,由相关部门提 出申请,经安全生产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发放 7 在生产突发事件、机组大修、抢修、临修、机组小修期间,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 加发部分辅助防护用品,但要履行审批程序4.8 公司外聘专家等专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5.5 防护用品的使用5.5.1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穿用防护用品,未使用防护用品的,视为违章作业,按规定 进行考核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其防护性能及外观质量在易燃、易爆、易 烧灼和防止静电的作业工种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酸、碱等腐蚀性作业工种应发放防 酸(碱)腐蚀防护用品 2 穿戴者应及时向安全技术人员报告其所穿戴的防护用品存在的缺陷,存在缺陷的防 护用品应及时维修或更换5.5.3 特种防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防毒用品)在使用前要仔细进行外观 检查,发现疑点应及时报告,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进行防护安全性能检验、测试,达不到规定 防护性能的防护用品不得继续使用5.5.4 严禁使用过期或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5 各部门安全员和安全生产部人员应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佩带、使用防护用 品,随时检查作业中佩带、使用情况,发现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处理5.5.6 员工应精心保管、节约使用防护用品,不得丢失或人为损坏5.5.7 员工丢失损坏个人保管的防护用品和公用防护用品的 ,应由本人和部门负责进行赔 偿.其赔偿办法如下:55.7.1 凡不足规定使用周期1/5 时,按原价赔偿;5。
52 凡不足规定使用周期2/5时,赔偿原价的3/5;5.5.7.3 凡不足规定使用周期3/5 时,赔偿原价的2/5;54 凡不足规定使用周期4/5时赔偿原价的1/5 员工丢失、损坏公用的防护用品时,按上述规定折款赔偿8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 定、经监测部门认可(国家标准)和检测不达标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5.6 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回收5.6.1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予报废:5.6.1.1 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5.6.12 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程规定的功能指标.5.63 在使用或保管储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过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 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6.2 回收 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应以旧换新,由安全生产部回收.其他防 护用品一次性发放不再回收5.7 调动工作后防护用品的处理51 员工经批准改变工种,应从次月开始改按新工种标准发放防护用品2 员工因辞职、调动、解除劳动合同及其它原因离开公司的,停发相应各类劳保用 品,并交回带有公司标志的所有劳保用品,安全生产部在“员工离职签办单"上签字,员工 凭此单据办理离职手续。
6 检查与考核61 检查方法:安全生产部按本办法对各项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2 公司安全生产部劳动保护用品专责不定期盘点库房以检查帐实是否相符6.3 未按标准、按期发放,或发放后未及时统计,每有一项处罚责任人100 元6.4 防护用品中“三证"缺一证,考核有关人员100 元.6.5 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者,考核责任人100—500 元/例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者,考核100-500 元/例.6.6 在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考核责任人100—500 元.附录 A(规范性附录)东科发电有限责任个人公劳动司防个护用人品发劳放动标准防表护用品发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