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场消防自然排烟设计规范.doc.docx
17页商场消防自然排烟设计规范 篇一:商场建筑的排烟设计 商业建筑的排烟设计 商业排烟涉及的内容及主要概念: 1、防火分区 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 2、防烟分区 以屋顶挡烟隔板、挡烟垂壁或梁为界,从地板到屋顶或吊顶之间的空间 3、排烟量 4、排烟口 5、排烟阀 6、排烟风机 商业建筑设计的排烟,按照商业建筑不同区域的不同建筑功能,其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及排量的设计标准差别极较大,在商业建筑中主要的使用功能是:1、营业区 2、停车场 3、仓库 一、营业区 1、营业区域的防火分区的划分标准: (1)设有喷淋系统 多层建筑: 地上部分 防火分区不大于5000m2 地下部分 同时设有自动火灾报警系统,防火分区不大于20XX m2 高层建筑: 地上部分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分区不大于4000 m2 地下部分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分区不大于20XX m2 防烟分区不超过500 m2,且不能跨越防火分区 (2)无喷淋系统 多层建筑: 地上部分 防火分区不大于2500m2 地下部分 防火分区不大于1000m2 高层建筑: 地上部分 防火分区不大于20XXm2 地下部分 防火分区不大于1000m2 防烟分区不超过500 m2 二、停车场的防火分区与防烟分区的划分标准 商业建筑的停车场一般设计在地下室或屋面。
1、车场的防火分类 按照停车数量的多少,停车场的防火分为四类: Ⅰ大于400辆 Ⅱ251-400辆 Ⅲ101-250辆 Ⅳ小于100辆 Ⅰ、Ⅱ、Ⅲ类停车库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Ⅳ类汽车库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地下停车库的耐火等级为一级 停车场的汽车宜分组存放,每组停车的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超过6m 2、停车场的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 耐火等级 多层汽车库 地下或高层车库 单层车库 一、二等级 2500 20XX 3000 三级 1000 停车场内设自动灭火系统时,面积增加一倍 3、设机械排烟的停车场,防烟分区的面积不超过20XX m2 三、仓库的防火分区与防烟分区划分标准 商业建筑仓库存放物品主要是丝织物,皮革等商品,属存储物品的火灾隐患类型为丙类库房的防火分区划分标准: 1、单层库房的防火分区不大于1500 m2 2、多层库房的防火分区面积不大于1000 m2 3、高层库房的防火分区面积不大于700 m2 4、低下室或半地下室库房不超过300 m2,装有自动喷淋的库房防火分区的面积可增加一倍 四、商业建筑的排烟设计 商业建筑的排烟系统的设计,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和地下建筑,在防火规范中明确要求外,多层建筑设有明确要求,但在执行中,大型的商业设施,消防部门均需要求增加排烟设施,在《建筑设计放火规范》中,对商业建筑的排烟已作了明确的规定。
1、排烟量标准 排烟系统的排烟量标准,取决于建筑功能和规定防烟分区的数目 (1)对于高层建筑,多层建筑的营业区,库房等部位,地下商店的排烟量,遵循下列标准: 排烟系统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时,系统的排烟量按保护区域60 m3/ 计算,排烟系统担负两个以上分区时,系统的排烟量按保护区域120m3/ 计算 (2)停车场的排烟量 停车场的排烟量应以不小于6次/h的换气次数计算 2、地下室的排烟、除执行(1)、(2)条标准外,还要按排烟量的50%进行事故送风 3、排烟部位的规定 (1)高层及多层商业建筑的营业区(建规修改稿已明确多层商业设施的排烟问题) 2(2)高层建筑中面积超过100 m的房间 (3)地下室超过50 m2,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4)高层建筑的室内走道 (5)地下商店营业区及其辅助设施 (6)中厅 4、防烟部位的确定 建筑物中的防烟部位即正压送风部位,是高层建筑的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前室及合用前室 5、排烟系统得组成及排烟设备的技术要求 (1)排烟系统的组成:排烟口、排烟管道、排烟阀、排烟风机 (2)排烟设备的技术要求: ①排烟口的技术要求: a、一般为常闭型。
b、能远程自动开启 c、设有就近手动开启装置 ②排烟阀的技术要求: a、常闭排烟阀: 远程自动开启 开启信号反馈,280℃自动关闭 关闭信号可反馈可不反馈 b、常开排烟阀:280℃自动关闭,关闭信号可反馈可不反馈 (3)排烟风机:在280℃条件下,连续运转30分钟 6、排烟系统的设计 (1)排烟系统各部位流速的确定 ①风道流速 金属风道内的排烟流速不大于20m/s,一般取12~15m/s 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风道,排烟流速不大于15m/s,一般取10~12m/s ②排烟口的风速 排烟的风速是指风口喉部的风速,不大于10m/s,一般取6~8m/s 事故送风口的风速不大于7m/s,一般取4~6m/s 排烟的风速越高,排出气体的空气比例越大 (2)排烟口的作用半径 半径不大于30m,在作用区内的排烟量条件下,风口的流速不能超过规定值 (3)排烟口的最小面积不宜小于 (4)排烟口尽量选用条缝型,避免采用方形排烟口 (5)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在7200~60000m3/h之间 (6)排烟系统的排烟口的数量不宜多于30个 (7)排风系统的漏风系数取 (8)排烟风道宜采用难燃材料保温,厚度25mm为宜,至少在防火阀前1米处设置。
(9)与防火阀相接的风道,材料厚度不低于 (10)排风系统的分类 ①排烟系统分为专用排烟系统和排风兼排烟系统 ②排烟系统的选择原则: a 使用灵活,安装和检修方便 b 造价低,能保证消防排烟效果 除了少数产生高湿、高热及服饰气体的机房外,一般推荐使用排风兼排烟系统,但常运行的排风系统,如车库,原则上不与排烟系统合并,或只合用管道系统,排烟设备的与排风设备分开布置 ③排风兼排烟系统 排风兼排烟系统是随着风机的生产技术和质量不断提高,该类型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排风兼排烟系统的设计要注意以下几个特点: a、在满足排烟情况下,风道和风口的布置要兼顾空间的效果和排风的实际效果 b、设备的运行的稳定性,宜设双风机设备单台设备达到排烟标准外径尺寸较大,设备自重高,需专用机房,设双风机,单台设备尺寸小,重量轻,可吊装,互为备用,稳定性高) c、排风兼排烟系统的风道及风口,不宜设在中厅、扶梯周围或大门入口周围 d、各层的排风与排烟系统宜分开,不宜合用,以防止系统不平衡,无满足过渡季节的排风要求 e、楼层的排烟管道宜沿外墙较近的区域布置 f、外墙排烟口与新风口距离不小于10~15m。
g、排烟管道推荐借用中央空调回风管道,但得有可靠措施 五、中厅的排烟 1、排烟量的确定 中厅容积小于17000m3,排烟量6次/小时的换气次数; 中厅容积大于17000m3,排烟量4次/小时的换气次数(最小排烟量不小于1020XX m3/h); 2、排烟形式 (1)中厅的净高小于12米,采用天窗或侧窗的自然排烟,排烟窗面积不小于地平面积5% (2)中厅净高大于12米,采用机械排烟 篇二:消防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 设备及配件进场 一般规定 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风 管 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的规定 表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 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 送风系统 b≤320 320<b≤450 450<b≤630 630<b≤1000 1000<b≤1250 1250<b≤20XX 20XX<b≤4000 排烟系统 按设计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风管部件 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风机 1 防、排烟风机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其他附件 1 挡烟垂壁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制作,活动挡烟垂壁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2 电动的排烟窗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防、排烟系统的施工 一般规定 1 防、排烟系统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并制定必要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修改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签证 2 承担防、排烟系统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及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3 防、排烟系统的设备安装,应符合其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要求 管道系统的施工 1 对风管制作质量的验收,应按其材料、系统类别和使用场所的不同分别进行,主要包括材质、规格、强度、严密性与成品外观质量等项内容 2 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按系统类别进行严密性检验,检验以主、干管道为主。
其强度和严密性要求应符合设计或下列规定: 1) 风管的强度应能满足在倍工作压力下接缝处无开裂; 2) 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低压系统风管 QL≤ [m3/(h·㎡)] 中压系统风管 QM≤ [m3/(h·㎡)] 排烟管道均按中压系统的规定 式中: QL ,QM ——系统风管在相应工作压力下,单位面积风管单位时间内的允许漏风量[m3/(h·m2)]; P ——指风管系统的工作压力(Pa),风管系统按其系统的工作压力划分为三个类别,见表,其中防、排烟系统为低压、中压系统 表 风管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