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doc
23页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发布时间:2008-09-28 作者:国家质检总局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1)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境内压力管道上使用、并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金属阀门(以下简称《阀门》):(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二)公称尺寸大于DN25;(三)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及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的划分见附件A) 0) 第三条 本规程不适用范围如下:(一)公称压力大于PN760的阀门;(二)军事装备和核设施上的阀门;(三)采矿矿井和海上设施上的阀门;(四)移动设备如铁道机车、汽车、船舶、航空、航天等用的阀门;(五)安全保护装置用阀门(如安全阀、紧急切断阀等)六)其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管辖的阀门0) 第四条 阀门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安装、使用和维护、检修等均应当符合本规程的规定0) 第五条 本规程是阀门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基本要求,有关阀门的技术标准(以下简称相关标准)、部门规章、企事业单位规定等,如果与本规程的规定相抵触时,应当以本规程为准。
2) 第六条 本规程适用范围的阀门按照介质危害程度、压力等级和阀体材料,划分为Ⅰ、Ⅱ、Ⅲ级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阀门划分为Ⅰ级:1.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的介质;2.毒性程度为高度危害的气体,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的液体;3.阀体材料为碳钢、奥氏体不锈钢并且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PN150;4.阀体材料为含镍低温钢、铬钼合金、马氏体不锈钢、合金含量大于CF8M的奥氏体不锈钢、双相不锈钢、镍基合金、钛合金等二)符合下列条件的阀门划分为Ⅱ级:本条第(一)、(三)款规定的Ⅰ、Ⅲ级阀门除外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阀门划分为Ⅲ级:1.阀体材料为铸铁灰铸铁材料的公称压力不大于PN10,可锻铸铁材料的公称压力不大于PN25,球墨铸铁材料的公称压力不大于PN402.有色金属及其合金(如铜合金、铝合金)铜合金材料的公称压力不大于PN25,铝合金材料的公称压力不大于PN100) 第七条 阀门产品设计和制造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直接采用国外先进标准时,应当将国外先进标准转化为企业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全技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0) 第八条 阀门及其承压部件制造单位应当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阀门及其承压部件应当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Ⅰ级、Ⅱ级阀门及其承压部件,由阀门制造单位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机构授权的有相应资格的检验机构承担;Ⅲ级阀门及其承压部件由阀门制造单位检验部门监检、使用单位抽检0) 第九条 阀门及其承压部件的设计、制造的技术要求和使用条件不符合本规程规定时,应当在学习借鉴和实验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型式试验或者技术鉴定,将所做试验的依据、条件、结果和第三方的检测报告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报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安全技术委员会组织技术评审技术评审的结果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方可进行试制、试用0) 第十条 阀门的型式试验按照TSG D7002《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进行0) 第十一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阀门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本规程的执行0) 第二章 设 计第一节 一般要求第十二条 阀门制造单位必须对阀门的设计和制造质量负责,对阀门安全性能负责0) 第十三条 阀门承压件包括阀体、阀盖、阀芯(包括闸板、球体、阀瓣等)、阀杆、波纹管以及阀盖紧固件,其中阀体、阀盖为主要承压件。
0) 第十四条 Ⅰ级、Ⅱ级阀门的阀门制造单位至少有3名以上(含3名)阀门设计人员,Ⅰ级、Ⅱ级阀门的设计、校对、审核人员应当具有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设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设计能力,并且经过专业考核合格1) 第十五条 阀门设计、毛坯和原材料的采购与验收、无损检测、焊接、热处理及表面处理、阀杆等机加工、低温处理、装配、检验及试验等过程应当符合本规程规定0) 第二节 设 计第十六条 阀门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程、相关标准及用户要求,应当考虑到保证阀门安全、正常运行以及达到最佳工作状态设计文件应当齐全、完整、清晰设计文件至少包括:采购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计算书、总图、安装、阀门试验大纲、使用和维护说明书阀门的设计文件应当整理归档0) 第十七条 阀门采购单位应当向阀门制造单位提供应用技术标准、阀门级别、阀门类型及规格、阀门材料、驱动型式要求、检验和试验要求、特殊要求(如加锁紧装置、耐火结构、氧气阀等)等采购技术要求0) 第十八条 阀门设计应当满足采购技术要求或者新产品开发的要求,必须编写《设计任务书》,明确设计任务设计任务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设计阀门任务来源;(二)阀门设计、制造标准(阀门的设计寿命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如用户有更高要求,应当按照订货合同);(三)规定阀门安全级别(Ⅰ级阀门规定设计寿命);(四)使用条件(工作的环境、介质、腐蚀性能、温度、压力、流量特性等);(五)阀门类型、结构长度、阀门连接型式、驱动型式(包括驱动装置选用能源特性和要求等);(六)阀门规格:公称压力、公称尺寸(包括全径、缩径等);(七)确定阀门的结构型式及材料选用;(八)特殊要求;(九)检验和试验(包括试验大纲);(十)表面防护及包装要求;(十一)安装、使用和维护说明书。
0) 第十九条 阀门总图包括主视图和必要的侧视图、细节详图,阀门总图应当分别由3名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的签字阀门总图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阀门设计、制造、验收规程、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二)阀门型号;(三)公称压力;(四)公称尺寸;(五)适用介质;(六)适用温度(包括极限温度和对应的操作压力);(七)安装尺寸、最大外形尺寸和重量;(八)特殊阀门的特殊要求;(九)带驱动装置阀门的驱动装置参数;(十)零部件清单及材质0) 第二十条 阀门的压力—温度额定值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阀门的压力—温度额定值按照HG20592~20635《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GB/T17241《铸铁管法兰》等标准的规定,有色金属阀门的压力-温度额定值按照相应标准的规定;(二)特殊压力级阀门的压力—温度额定值参照GB/T12224《钢制阀门 一般要求》标准;(三)采用非金属衬里、衬套的阀门应当在设计文件和铭牌上标明所用材料及其适用温度范围;(四)采用非金属阀座(阀芯)密封面的阀门应当在设计文件和铭牌上标明所用材料适用温度范围及相应的压力、温度额定值0) 上一页| 下一页 《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 附件下载 导出意见稿 《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发布时间:2008-09-28 作者:国家质检总局第二十一条 主要承压件壁厚确定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主要承压件壁厚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选用相关标准规定的壁厚;(二)主要承压件壁厚若无相关标准可遵循,则可按照GB/T12238《通用阀门 法兰和对夹连接蝶阀》等标准或者第一强度理论计算、第四强度理论计算等方法由设计计算确定;(三)除本条第(一)、(二)款规定的最小壁厚外,设计人员还应当计入其他载荷及结构因素等所需要的厚度。
0) 第二十二条 承压件的强度计算(一)铸钢承压件的强度设计、许用应力的选取如下:1.使用温度小于或等于300℃时,以材料抗拉强度除以安全系数1.0,并乘以铸造系数,该系数值不得超过0.9;2.使用温度大于300℃时,以使用温度下的材料屈服点除以安全系数1.5,并乘以铸造系数,该系数值不得超过0.9二)钢制承压件的强度计算以及许用应力的选取,应当按照GB150、GB151等标准的有关规定三)铸铁承压件的强度设计、许用应力的选取如下:1.灰铸铁为设计温度下抗拉强度除以安全系数10.0;2.可锻铸铁、球墨铸铁为设计温度下抗拉强度除以安全系数8.0四)有色金属承压件的强度计算可参照GB150或者有关标准规定,许用应力可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也可按照相关标准提供的力学性能和表1规定的安全系数计算五)用焊接方法制造的承压件,其焊接接头系数应当按表2选取表1 铝、铜、钛、镍及其合金的安全系数注1:当无法确定设计温度下屈服强度(条件屈服限),而以抗拉强度为依据确定许用应力时,nb应适当提高注2:铸件的系数应在板、锻件、管、棒的基础上除以0.8表2 承压件的焊接接头系数注3:此表所指无损检测,对钢制承压件以射线和超声波检测为准,对有色金属承压件原则上以射线检测为准。
注4:表中所列有色金属制承压件焊接接头系数上限值指采用熔化极惰性气体保护焊;下限值指采用非熔化极惰性气体保护焊注5:相当于双面焊全熔透的对接焊缝指单面焊双面成型的焊缝,按双面焊评定(含焊接试板的评定),如氩弧焊打底的焊缝或带陶瓷、铜衬垫的焊缝等0) 第二十三条 根据阀门的公称压力、适用温度、阀门通径、制造等因素,应当考虑合适的阀体和阀盖连接形式阀体和阀盖连接形式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阀体和阀盖采用螺纹连接方式用于Ⅲ级阀门且公称尺寸不得大于DN50;如公称压力不大于PN20且公称尺寸不大于DN50的Ⅱ级阀门,阀体和阀盖采用螺纹连接方式时,应当得到用户或监督检验机构同意阀体和阀盖的螺纹连接应当有防松措施二)阀体和阀盖采用法兰螺栓连接方式时,非圆形法兰的公称压力不得大于PN20;平面法兰密封面形式的公称压力不得大于PN20;非金属平垫片(包括柔性石墨复合垫)的公称压力不得大于PN20;缠绕式垫片应当配置内、外环定位,凹凸密封面时可不带外环如阀体和阀盖采用非圆形平面法兰密封面形式且采用非金属垫片(包括柔性石墨复合垫)的法兰螺栓连接方式的公称压力不大于PN25时,应当得到用户或监督检验机构同意。
三)Ⅰ级、Ⅱ级阀门螺栓、螺母应当采用相应压力管道规范规定的中等强度或高强度紧固件,不得采用商品级紧固件四)螺栓连接垫片(垫环)、栓接全螺纹螺柱数量、最小直径和最小截面积的设计应当保证密封0) 第二十四条 阀杆设计除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外,还应当满足以下规定:(一)闸阀阀杆设计应当符合GB/T12234《石油、天然气工业用螺柱连接阀盖的钢制闸阀》规定;(二)闸阀阀杆与闸板连接应当防止阀杆旋转及阀杆与闸板脱离;(三)在闸阀承压区域内的阀杆与闸板的连接处和阀杆各部分的强度应当大于阀杆螺纹根部的强度,使阀杆的损坏出现在闸阀承压区域之外;(四)球阀(旋塞阀、蝶阀)阀杆设计应当符合GB/T12237《石油、石化及相关工业用的钢制球阀》等标准的规定;(五)阀杆与球体(旋塞、蝶板)连接应当防止脱离;(六)阀杆的强度最薄弱处应当在阀门承压区域之外0) 第二十五条 阀门连接端型式的选用应当符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