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系统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办法.docx
2页信息系统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办法1目的和范目1.1为了确保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安全,使得在计算机系统失效或数据丢失时,能 依靠备份尽快地恢复系统和数据,保护关键应用数据的安全,保证数据不丢 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 2本办法属于公司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中的第二级,其上级管理文件为《信息 化管理制度》此文件不需二级单位编制实施细则1.3本办法适用于全部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含分(子)公司、事业部)及项目 部2 本制度主要应对的风险2.1各应用系统数据丢失风险3 管理职责3. 1公司信息化管理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数据备份及综合信息系统数据恢复 工作3. 2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数据恢复工作4 管理内容、程序4. 1各单位对计算机数据及存储数据的载体必须进行安全、妥善的管理拥有重要系统或重要数据的单位应该及时对数据进行备份,防止系统数据的丢失; 涉及数据备份和恢复的单位要由专人负责数据备份工作,并认真填写备份日 志4. 2对于特别敏感数据的存储可采用特殊的保护软件加密存储,采用独立计算机 存取而非联网的方式,该计算机要用加锁等方法实施保护部门及个人在使 用电子邮件发送信息时,应防止泄漏机密数据。
同时禁止在联网的计算机上 处理和存储涉密文件4. 3各单位应严格控制数据备份、恢复、转出、转入的权限,指定专人进行备份 操作及存放这些载体,并指定工作替代人以确保备份工作不中断严禁未经 授权将数据备份出系统,转给无关的人员或单位;严禁未经授权进行数据恢 复或转入操作4. 4各单位应保证信息系统的可用性,确定合适的备份频度对重要信息系统备 份,应做到至少每周一次一旦发生数据丢失或数据破坏等情况,应由指定 的系统管理员,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恢复,以免造成更 大的损失4.5备份数据应该严格管理,妥善保存;重要的数据载体应异地存放各单位必须定期检查保存备份数据能否正常使用,需备份至光盘的数据应经过检验确 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后,方可进行刻录行为4. 6当存储过重要数据的介质(如光盘、软盘、磁带等)报废时应由专业技术人 员进行集中物理性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