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卫定额编制说明9.16.doc
29页1《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编 制 说 明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一一年九月2目 录第一章 环卫费用定额编制概况 1一、 《环卫费用定额》编制目的及意义 1二、 《环卫费用定额》编制过程 1第二章《环卫费用定额》编制总说明 4一、适用范围 4二、编制依据及参考资料 4三、表现形式和章节划分 4四、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取定方法 5五、有关说明 9第三章《环卫费用定额》章节说明第一章 道路清扫保洁第二章 垃圾收集和运输第三章 粪便收集和运输第四章 公共厕所管理保洁第四章 《环卫费用定额》编制计算案例 11案例一:道路人工清扫保洁 11案例二:垃圾收集和运输 163第一章 《环卫费用定额》编制概况城市环境卫生工作是社会公益事业,长期以来,此项工作面临日常经费缺少相应标准的状况。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的需求与实际差距的矛盾日益突出2008 年 3 月 1 日,经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城市建设司审查批准,由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组织制定并发布了《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 (HLD47-101-2008) ,并于 2008 年 11月 1 日起实施实施劳动定额应有相配套的费用定额,否则劳动定额无法贯彻实施到位劳动定额是编制费用定额的重要依据,而费用定额是实施劳动定额的保障2010 年,根据全省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现状及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厅领导的指示,厅城市管理处、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有关专家,经广泛调研、收集资料和对比测算,于 2011 年 9 月编制完成了《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 (以下简称“《环卫费用定额》 ”) 有关编制情况如下:一、 《环卫费用定额》编制目的及意义《环卫费用定额》是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组织生产、合理配置生产作业人员、计算作业成本、实行经济核算、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年度经费预算的主要依据编制我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对于强化我省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优化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深化城市环境卫生行业改革,促进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动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 《环卫费用定额》编制过程《环卫费用定额》编制工作从 2010 年 8 月启动至 2011 年 7 月,历时一年时间,共分为调研立项、方案论证及数据收集、征求意见稿编制、征求意见修改四个阶段一)调研立项阶段42010 年 8 月 18 日至 19 日,厅城市管理处、省造价管理总站组成联合调研组,在对全国及周边省份城市环境卫生费用定额编制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赴湖南省(长沙市)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汇报后,厅领导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由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袁善谋副厅长任组长的编制领导小组,并从武汉市、黄石市、武穴市三个城市城管(环卫)部门抽调了 3 名专业人员,与厅城市管理处、省造价管理总站技术人员组建了编制办公室,成立了《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编制组,明确了任务分工和编制目标编制工作由厅城市管理处总协调,省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的编制组织和技术工作二)方案论证及数据收集阶段2011 年 2 月 18 日,编制领导小组及编制组成员召开了第一次编制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具体的工作指导原则和下一阶段任务一是正确处理定位、定性、定向三种关系 《环卫费用定额》是基层翘首期盼多年的一项重要标准,对于提高政府公共财政保障水平,强化我省城市环卫工作,促进市容环卫事业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二要正确把握高低、松紧、长短三个原则。
编制工作要力争将复杂问题简单化,站在发展、动态的角度,准确把握定额标准高与低、松与紧、长与短的原则;三要认真考虑省会、城市、县城三个层面要深入各市县搞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快编制工作进度,认真负责地做好定额编制的各项工作2011 年 2 月 23~25 日,编制组先后集中召开了三次定额方案讨论会从满足基层需要、贴近日常工作、符合定额编制原则三个方面,确定了《环卫费用定额》表现形式、项目设置内容和数据统计表格,并明确了定额编制的重点是做好数据采样和资料收集工作定额数据确定总体通过两类途径:一是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中的人工费用,可参考 2008 年国家《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和部分市县的统计数据;二是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中的材料、机械和日常管理费用的消耗标准,需各类城市城管(环卫)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和收集,通过分析统计进行计算考虑全省各类城市环卫工作费用水平不同的现状,将通过以省会城市为基础,其它各类城市的费用按系数进行调整2011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 25 个城市城管局(城建局)局长定额编制会议此 25 个城市为全省 70 多个城市中,按照地域、城市规模的不同,选择出的典5型城市代表。
会议重点对环卫日常工作数据表格的填报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提高了各单位对此项基础性工作的认识,统一了填报口径和上报时间三)初稿、征求意见稿编制阶段在环卫日常工作数据收集填报过程中,全省 25 个城市城管(环卫)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尤其黄石市城管局,不仅为定额初稿的编制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框架,同时积极协助编制组详细收集资料,开展实际测算4 月中旬,编制组集中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武汉市、黄石市、武穴市抽调专业人员结合日常工作的实际,对数据进行了认真筛选和认定,完成了《环卫费用定额》初稿初稿完成后,提交编制领导小组初步审核,并专题召开了内部审核会,讨论和确定了对初稿的修改方法,在此基础上,于 4 月底完成了征求意见稿四)征求意见修改阶段为充分收集全省各类城市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征求意见稿的定额水平开展测算5 月初,省住建厅对全省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征求意见稿)调研的通知》 ,通知中说明了调研形式和调研内容调研形式采取函调和实地调查相结合调研内容为三个方面:一是征求意见稿中的项目设置是否基本满足当地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需要;二是如按征求意见稿数据进行计算确定的环卫工作费用与实际情况是否基本相符;三是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还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5 月 16 日,征求意见稿收集意见截止,全省共有 9 个单位进行了意见反馈同时,编制组在袁善谋副厅长的带领下,对黄冈、黄石、鄂州三个省辖市进行了实地调研从综合反馈的情况分析,全省各城市城管(环卫)部门对《环卫费用定额》 (征求意见稿)总体评价较高,其中定额中的项目设置比较齐全,基本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费用定额的水平与按正常情况下环卫工作经费大体相符有关建议:个别项目的含量和有关价格与实际相差偏大需要调整,一些环卫设施的价格取定需要在定额中明确根据收集和反馈的意见,编制组又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两次调整和修改完善,于 5 月底前基本完成了定额的编制由于《环卫费用定额》在我省是首次编制,编制过程中存在数据收集不够详尽,考虑因素不够全面等问题,不可避免,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得到检验和完善6第二章 《环卫费用定额》编制总说明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湖北省境内省辖市、县级市、县城、独立工业园、经济开发区、中心镇等城市道路清扫和保洁,垃圾和粪便收集、运输及处置,设施保洁,水域环境保洁等作业二、编制依据及参考资料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 《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 (HLD47-101-2008) ;3、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997 年) ;4、 《市容和环境卫生术语标准》 (CJJ/T65-2004) ;5《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 (CJJ/T126-20086、 《城市道路清扫面积测算方法》(CJ/T277-2008)7、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27-2005)8、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14-2005)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CJJ17-2004)10、 《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 (CJJ/T107-2004)11、 《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2008 年) ;12、 《湖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标准》 (2007 年)13、 《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预算定额》 (2009 年) 。
三、表现形式和章节划分(一)表现形式费用定额以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形式来表现,费用主要包括人员费用、业务费用和间接费用同时,每项费用定额前列出了完成此项工作的劳动定额,此劳动定额是在国家劳动定额的基础上,根据我省的具体7情况进行了部分调整,作为费用定额计算的基础定额中各项字母及数字的含义如下:HL1-1:表示“环境卫生工作劳动定额第一章第一个项目” ;HF1-1:表示“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第一章第一个项目” 二)章节划分按城市环境卫生的工作类型划分为章,按工作方式或工作对象的不同划分为不同项目具体章节及项目划分见下表:章节、项目划分一览表章号 章节名称 项目(个)道路清扫保洁 24其中:道路人工清扫保洁 6道路机械清扫保洁 11道路机械冲洗洒水 4第一章废物箱保洁 3垃圾收集和运输 21其中:机动车垃圾收集运输 3非机动车垃圾收集运输 3生活垃圾清运 5垃圾转运站管理保洁 2垃圾收集站管理保洁 6第二章垃圾房(间) 、收集容器保洁 2第三章 粪便收集和运输 3第四章 公共厕所管理保洁 3第五章 水域保洁 2第六章 垃圾及粪便处理 1第七章 环卫监察及环卫行政管理8合 计 54四、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取定方法(一)人员费用人员费用由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其他三项费用组成。
1、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工福利和津贴三部分1)月平均工作时间的取定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 号 )的说明,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如下: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 天-104 天(休息日)-11 天(法定节假日)=250 天季工作日:250 天÷4 季=62.5 天/季月工作日:250 天÷12 月=20.83 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 8 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 11 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 小时)月计薪天数=(365 天-104 天)÷12 月=21.75 天根据以上规定,全年有效计薪天数为:21.75×12=261 天2)环卫工作岗位调整系数的说明《环卫费用定额》项目设置的前提是具体的工作对象(如道路清扫面积、设施保洁数量等) ,完成此工作对象对应一定的岗位由于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特殊性,全年大部分环卫工作岗位不能间断,这些岗位需在人员工资的计算中考虑一个岗位调整系数,各项目的岗位调整系数取定如下: 根据环卫工作实际情况,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废物箱清洗保洁、机动车垃圾收集运输、非机动车垃圾收集运输、生活垃圾清运、垃圾转运站管理、保9洁、垃圾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