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商法主体之公司.ppt
28页国际商法教程公司的概念和分类l一、公司的概念–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l二、公司的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和两合公司–2、封闭公司和公开公司–3、母公司和子公司–4、本公司和分公司公司的设立一、设立的原则1、特许主义2、核准设立3、准则设立二、设立的方式1、发起设立2、募集设立三、设立程序l有限责任公司:l1、制定公司章程l2、股东出资l3、公司设立登记(验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l股份有限公司:l1、订立发起人协议l2、报经审批(许可设立)l3、订立公司章程l4、股份的认缴和募集l5、建立公司机构(选举董事会会和监事会、召开公司创立大会)l6、办理设立登记(注意公司成立的时间)l7、公告公司的章程l章程的性质l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绝对必要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四、公司设立的后果l设立中的公司的法律地位l发起人的责任–资本充实的责任:由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损害赔偿的责任: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的过错l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负连带赔偿责任–对已收股款的返还责任l公司设立无效:–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违反主体资格的要求–设立行为本身的瑕疵l某高校A、国有企业B和集体企业C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生产性的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A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B厂以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C以现金17万元后C因资金紧张实际出资14万元请问:l1、该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成立?为什么?l2、C承诺出资17万元,实际出资14万元,应承担什么责任l3、A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一、组织机构组织机构l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l1、股东大会–职权:l审批决定权l人事任免权l审议批准权l公司章程修改权–议事规则:l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l本人投票制和委托投票制l直接投票制和累积投票制l表决权:多数决和绝大多数决l2、董事会:–人数:3-13(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规定)–董事会的职权:l召集并报告l决定方案权l提名权l执行股东会决议l内部管理规章的制定–议事规则:l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大会l召集董事大会,应在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二、组织机构–执行董事(有限责任公司独有)l3、经理:–职权l组织经营l执行董事会决议l拟订内部管理规章l副经理等的提名权l4、监事会–人数:3人以上–组成: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职权:l检查监督权l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消极要求: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l甲乙丙出资10万元设立“星光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2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5万元。
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有关这次股东大会的下列情况中,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lA 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lB 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乙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期3年lC 会议决定: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丙担任,任期6年lD 会议决定:同意公司以1.5万元购买甲的一项专利权三、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的限制以及义务责任l资格限制l义务和责任:–勤勉义务:以一个合理的、谨慎的人在相似的情形下所应表现的谨慎、勤勉和技能为其所应为的行为;l忠实的义务 –1、不得挪用公司的财产;–2、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其他人的名义开立账户储蓄;–3、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同意,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不得违反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5、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业务;–6、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规为己有;–7、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的秘密;–8、不得有其他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l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所得归公司所有 l董事和经理对公司和第三人的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则参与决议的董事承担赔偿责任,但对该决议表示异议并记录在会议记录上的董事除外。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侵害了股东的权益,股东可以提起诉讼 l下列哪些情况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lA 张某,五年前因对一起重大工程事故负有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lB 里某,两年前被任命为一家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的厂长,上任仅三个月,该企业被宣告破产lC 成某,曾独资开办一家工厂,一年前该厂因无力清偿大额债务而倒闭,债权人至今仍在追讨lD 刘某,66岁,曾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现退休在家l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某公司董事经理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导致其因该行为的所得收入归入公司所有或予以没收:lA 董事长甲向社会公众散布虚假信息,引起该公司的股票上涨,然后将自己持有的该公司股票抛出获利lB 总经理乙将公司的一笔暂时不用的资金用于个人炒股,获利后将这笔资金归还lC 副董事长丙以公司的一处房产为某个个体户的贷款提供担保,获得一笔资金lD 副总经理丁得知某种货物价格将会上涨,将公司库存的这种货物卖给自己的亲戚,以后又替他将这批货物卖出,从中分得一部分利润公司资本制度l一、资本制度–法定资本制度–授权资本制度–折衷资本制度l二、资本原则–1、资本确定原则–2、资本维持原则–3、资本不变原则l三、股票的分类–普通股和优先股–票面值股和无票面值股–记名股和无记名股l四、股票的发行和转让公司债l分类–记名和无记名公司债–可转换和不可转换公司债l发行条件:报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批公司财务和会计制度l1、财务和会计制度–种类–置备查阅和公告–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和帐户l2、利润分配:–法定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公司的合并、分立l1、合并–种类: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法律后果l2、分立–种类: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l破产l解散–事由–清算组的组成–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的程序l注销登记公司法练习题l1、红旗汽车厂为一国有企业,现拟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关于其设立程序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lA 发起人应不少于5人lB 发起人应不超过5人lC 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在此情形下只能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lD 发起人可以超过5人,但在此情形下只能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公司法练习题l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8万和35万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了丁的出资现金10万元入股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该如何处理?lA 丙以现有的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lB 丙以现有的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和乙补足lC 丙以现有的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和丁补足lD 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不足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