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项目建设廉政承诺书(企业).docx
3页工程项目建设廉政承诺书甲方: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乙方:安徽华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和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各项管理,预防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建设承诺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焙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自觉接受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和预支工程款施行监督六)不准乙方把自己范围内的物质采购、经济矛盾推给甲方。
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关于工程建设有关方面的制度和规定第四条:责任追究(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规定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予以追究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上报乙方主管部门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承诺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完工程款为止甲方单位(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单位(盖章)乙方代表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