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职工福利委员会议事规则.docx
2页文件名称职工福利章节编号页次1 of 2章节名称职工福利委员会议事规则编制日期前次修订编制单位总经理室机密分级职工福利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一、 本规则依据本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组织章程第十五条之规定订定之二、 本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议事及程序均应按照本规划办理三、 本会每次会议日期地点议程应于会期前七日函报主管机关并分别通知各委员及列席人员四、 每次会议出席委员及列席人员均应分别签名于签到簿,开会时主席应报告出席人数五、 本会开会时总干事、各干事及福利社主任均应列席报告,必要时得通知其它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六、 出席(列席)人员均应共同维护会场肃静及秩序,如有违反义事规则或妨害会场秩序者,主席得予纠正或制止第二章 提案及讨论七、 出席委员提出会议之方案应于会前七日开列案由、说明、办法交由总干事汇编议程八、 临时动议须有出席委员一人以上之附议始能成立九、 临时动议限以等待解决之特别事由为原则十、 要求发言之人应先举手征得主席许可始可发言,发言要旨应以书面送交记录十一、 讨论议案不得超出本题范围,如有违反主席得制止十二、 议案讨论继续至适当时间时,主席得宣告停止讨论交付表决。
十三、 重要议案在会议中不能即时解决时,得推定人员负责审核研究再由委员会裁决第三章 表决十四、议案停止讨论后应由主席提付表决十五、讨论终结有两个以上不同主张时,应视各该意见与原提案宗旨距离较远者以次付表决十六、出席委员对于表决结果发生疑问时,经三人以上之提议重行表决但以一次为限主席以不参加表决为原则,但在表决赞否同票时取决于主席十七、表决方式由主席斟酌实际情形以举手或投票方式行之十八、重要议案应由纪录人在决议后宣读记录十九、议事记录应记载下列事项:1. 开会日期时间及地点2. 出席委员姓名3. 请假委员姓名4. 列席人员姓名人数5. 主席及记录姓名6. 报告事项7. 讨论及决议事项8. 临时动议讨论及决议事项9. 其它应记载事项10. 议事记录应由主席及记录分别签署第四章 附则二十、本规则未规定事项遵照内政部颁行之会议规范办理之二十一、本规则经本会委员会议通过后施行,并函报主管机关备案,修改时亦同硬商品买卖在阿里巴巴 软商品交易在阿里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