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防10kv电缆线路故障的主要措施.pdf
3页工程技术 2010.8 438 预防 10kV 电缆线路故障的主要措施 宋智深 佛山市三水安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广东 佛山 528000 【摘 要】文章对 10KV 电缆线路出现故障的现象、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仅供参考 【关键词】10KV 电缆 故障 分析 预防 措施 一、引言 电缆线路最大优点是占地少、受自然灾害影响小,故已普遍应 用于10KV的电网线路工程当中 但其不足之处就是如果出现线路故 障,抢修较为困难,修复时间长为保证电缆线路的安全运行,必 须进行有效的预控管理, 提高班组运行人员巡视质量和分析故障技 能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对故障进行处理,确保电网的正常及安全运 行 二、常见的电缆故障 1、机械损伤由于城市建设管理不严,施工不善等引起的, 约占电缆事故的50% 2、电缆保护层疲劳、龟裂、胀裂这是由于电缆安装条件不 良,产品的制造质量差,电缆长期过负荷等原因引起的,多半发生 在中间接头和终端头附近的一段电缆上 3、户外终端头浸水爆炸这主要是由于施工和运行维护不当, 造成终端头凝结水结聚在电缆头内, 最终导致受潮击穿, 引起爆炸 4、电缆中间接头爆炸。
这大都是过负荷引起接头盒内绝缘胶 膨胀而胀裂,或是导体连接不良使接头过热而爆炸 5、交联聚乙烯电缆水树枝劣化这主要是在高温下有水浸入 电缆绝缘层,在电场作用下形成的树枝状物,将会导致电缆绝缘强 度降低,促进老化,缩短寿命 6、电缆屏蔽铜带断裂在屏蔽铜带一端接地的电缆中,当屏 蔽铜带断裂时,非接地端的铜带为非接地状态,该铜带上将感应出 高电压,有可能导致断裂部位发生放电,引起绝缘破坏,严重时断 裂部位还会冒烟、冒火 7、电缆护层故障高压单芯交联聚乙烯能否安全可靠地运行, 与其护层能否安全可靠运行关系密切电缆护层采用一端接地时, 要求该电缆的护层必须绝缘良好当电缆护层发生接地时,运行中 电缆护层将受到交变磁场的作用, 使直接接地端和电缆护层的绝缘 不良处产生“环流”,使保护层过热电缆主绝缘遭受破坏,最终导 致电缆击穿 8、线芯屏蔽层厚薄不均匀产生的故障电力电缆在紧压过程 中,容易产生尖锐毛刺随着运行电压升高,导体表面电场增大, 毛刺尖端电场严重畸变,导致电缆引发主绝缘树枝状放电 9、过电压导致绝缘击穿在电力系统中出现的雷电过电压和 内部过电压可能导致电缆绝缘击穿, 这在保护不完善的电缆线路中 时有发生。
对实际事故分析表明,许多户外终端头的事故,是由于 雷电过电压引起的, 但电缆本身有缺陷更容易在雷电过电压和内部 过电压时发生击穿事故 10、 电缆火灾事故 外界火源是引发电缆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但电缆本身的异常过热也会引发火灾事故 三、电缆线路故障原因分析 电缆故障统计分析表明,电缆故障的主要原因有外力破坏、电 缆附件质量、电缆施工安装质量)和电缆本体质量四大类型电缆 附件故障类型包括介质沿面放电和附件材料老化两类, 其中附件老 化包括开裂或松脱和漏电起痕或树枝状炭化两类; 附件介质放电的 原因包括呼吸和电泳效应、 界面握紧力低及密封和绝缘结构缺陷几 方面 根据电缆及其附件的故障原因,积极采取主动预防措施和对策, 消除电缆故障的各类可能源头,能有效降低电缆发生故障的几率 四、预防电缆故障的主要措施 1、选用质优的电缆本体 电缆本体的质量包括各组成部分的材料、绝缘层的强度、同心 度等 质量较差的电缆主要表现在铜芯纯度低、 截面不足, 绝缘层、 护套层的厚度不均匀或不足这些通过入库检测均可以发现排除, 比较直观易控,所占故障比例很小,可选择生产条件和工艺较好的 品牌厂家的产品,其质量相对有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库存的电缆 两端应密封处理,防止进水或受潮,使用前再次检查、测试绝缘电 阻,发现进水或受潮的,应先行处理 2、电缆敷设的质量控制 保护电缆的物理特性是施工质量的控制目标 敷设过程中要采 取措施保护电缆外皮不受损伤,弯曲半径不得超过允许值,避开支 架棱角或尖刺,电缆转弯要有滑车过渡,进出保护管要有光滑的喇 叭口,保护管内壁必须光滑,拖动要缓慢平稳,强行拖放电缆将会 损伤外皮甚至主绝缘 3、电缆中间接头关键节点 中间接头在电缆线路中承担着电缆连接的功能, 用于长度不足 或者故障剪断修复的对接,是电缆线路的重要附件设施,也是最为 薄弱的节点电缆附件要有良好的电气性能和机械性能电气性能 对材质和内部结构有相当高的要求,稍有偏差都将出现气隙、吸潮 或进水,影响绝缘性能,改变电场分布,导致局部放电绝缘击穿 10 kV 电缆中间接头先后出现了绕包式、热缩式、预制推入式 和冷缩式, 冷缩式以其方便快捷的安装和优异的电气性能成为主流 产品采用热缩或冷缩技术后,电缆终端头运行情况非常稳定而 电缆中间接头对工艺质量的要求很严格, 控制或管理不当都将导致 较高的故障率结合生产运行实践,可将 1 0 kV 电缆冷缩中间接 头的故障原因及预防措施总结如表 1 所示。
表 1 10 kv 电缆冷缩中间接头的故障及预防措施 故障特征 故障原因 预防措施 内部存在气隙; 局部放电并蔓延扩大恶 化,导致绝缘击穿 附件内部界面不光滑、握紧力不 足致使结合不紧密、 内容有杂质、 粉末、颗粒、棱角尖刺; 刻伤主绝缘或半导体层;绝缘填 充剂变质固化形成粉末或颗粒搬 动变形 外观检查是否光滑和平整,有生刺、气孔、突异物或错层不能使用 选择扩张率较高的产品, 其回弹收缩和握紧性能较好, 可与电缆本体 “同 呼吸” ; 做好清洁工作,涂上硅脂填充补强磨平并清洁,涂上硅脂填充补强; 选用品质优良的绝缘填充剂(如硅脂); 外部装设装甲带作机械保护,移动时采取保护措施 吸潮或进水水份或潮气 的呼吸效应和电泳效应 渗入中间接头的内部,界 面电阻急剧下降,激发沿 面放电 材质疏水性差,密封结构设计缺 陷; 握紧力不足致使潮气侵入;电缆 进水未处理;气候潮湿;雨天制 作 选用疏水性和密封好的硅橡胶材料附件,密封材料也应选用防水性能好 的产品; 选用扩张率高的附件,规格与电缆截面相称, “呼吸”和热胀冷缩形变 特性与电缆本体相同;电缆中间连接或制作终端头时前,应检查有无潮 气或水份,如有应先处理。
潮湿或雨天不得制作中间接头或终端头 尺寸匹配错误;绝缘强度 不足或电场分布改变,导 致局部放电或爬电击穿 导体连接压接部分错误;电流持 续不足过热;主绝缘开剥长度错 误;应力锥尺寸匹配错误,改变 电场分布匹配错误 按照导体压接顺序和模数压接,压接完成后须对接管表面进行打磨处 理,以保证接管表面没有毛刺尖角 严格按照附件施工安装图尺寸施工 绝缘强度降低或老化;呈 树枝状放电炭化,导致爬 电击穿 材质绝缘强度低,早期老化,绝 缘材料过渡不均匀,电场过于集 中;尺寸匹配错误 选用运行经验良好的产品及高介电常数的绝缘材料; 采用高介电常数应力控制管或应力锥控制电应力,改善电场分布,绝缘 表面电场发散均匀; 与上述尺寸匹配错误时采取的措施相同 电缆终端和中间接头应与电缆本体绝缘具有相容性, 可采取加 强绝缘、密封防潮、机械保护等措施,制作工艺也有严格的要求 电缆中间接头制作这一关键工艺,推行持证上岗,要严格遵守制作程序和工艺,施工过程进行全程拍摄,加强制作工艺的监督和签证 记录,保障电缆附件的施工质量 (下转第 454 页) 企业管理 2010.8 454 略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 汪 涛 铜陵市委党校 安徽 铜陵 244000 【摘 要】通过对股东优先权的概念、制度和法律性质的分析,阐明作为一项民事特权,它通过对公司股东处分股权的限制来换取对 优先购买权人特殊利益的保护。
【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是与股份有限公司一起被各国投资者所采用的 主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有着资合兼人合的法律特征,股东优 先购买权正是这一法律特征的集中体现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概念 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 指特定的主体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 定而享有的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给第三人时, 得以同等条件下优先 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 优先购买权制度是传统民法中一项重要的法 律制度随着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发展,从中又衍生出其他的优先购 买权,股东优先购买权就是其中的一种,它是指当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资格和地位,在同 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转让股份的权利如果公司其他股东愿以同 等条件购买转让股份,股东将不能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外第三人它 是通过对股东处分自己股权的限制来换取对其他公司股东即优先 购买权人特殊利益的保护,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 修订后的《公司法》第 72 条第 3 款规定: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 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 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 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这条规定确定 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 股东优先购买权源自传统民 法上的优先购买权制度由于在大陆法系的公司法观念中,有限责 任公司是兼具人合性和资金性特点的封闭性公司 公司的股东即使 不是亲朋好友, 也是互相熟识的, 股东往往既是投资者又是管理者, 这种人合因素既是股东设立与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因, 也是公司 存续的重要基础 出于保持公司股东权力的控制以及维持现有股东 信任关系的目的,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必然要受到限制,股东优先购 买权就是这样一种限制手段, 这也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特有 的一项制度 但问题是公司股东自由转让股权是现代公司制度的灵 魂,更是私法中意思自治基本原则的本质要求审判实务中,股权 转让以协议方式居多,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对此产生怎样的影响, 这是在股权转让司法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法律性质 对股东优先购买权法律性质的界定, 从不同的标准出发可归属 于不同的权利类别 笔者认为: 我们应该从不同的侧面揭示其性质, 不仅要寻求其作为优先购买权在民法上的权利性质, 同时也要反映 它作为公司法一种派生权利的特殊性质 (1)法定权:优先购买权有法定的先买权与约定的先买权之 分,股东优先购买权是由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才享有 的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权利,因而属于法定的优先购买权。
作为一项法定的权利,对优先购买权人来说,这种权利既可以行使,也可 以放弃 (2)附条件的形成权:股东优先购买权作为优先购买权的一 种必然首先具有与其他优先购买权相同的法律性质传统民法上 对优先购买权法律性质的界定,学者们看法不一,但准确地界定其 法律性质,对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和效力的判断有很重要的实践意 义理论界对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大致有期待权说、形成权说(附条 件的形成权说) 、物权说、债权请求说、机会权说等几种看法笔 者认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应是附条件的形成权 因为形成权是 与指依权利人一方意志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而“优先购 买人得依一方之意思, 形成以义务人出卖与第三人同样条件为内容 之契约,无须义务人(出卖人)之承诺同样,该项形成权行使附 有一定条件,经义务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方得行使 ”1因此,优先购买权符合形成权的本质属性,属于附条件的形成权对股东 优先购买权而言,一旦公司股东欲向外公司外第三人转让其股权 时,有限责任公司内其他股东就基于其要求,自然形成以转让股东 与受让方同等条件内容的契约,而无须转让股东的承诺这里的附 条件是指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条件--“同等条件” (3)特殊的从属权利:股东优先购买权是基于股东这一特殊 的社员资格而附属于股东权上的一种权利2。
它不能独立于股东资格与地位而存在,因此,股东优先购买权只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享有 同时, 它也不能与股权相分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