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重大群体事件应急预案.doc
4页建设局重大群体事件应急预案决议意见建设局重大群体事件应急预案应急事件群体重大预案建设局一、总则(一)制定依据为了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法律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广阳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二)适用范围本预案仅适用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理包括因城镇房屋拆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拖欠引发的与建设部门职能有关的群体上访事件本预案所指群体性上访事件,是指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信访接待场所集体上访,达到预警人数的;因城乡建设管理信访突出问题到重点地区聚集、堵塞交通、影响正常工作,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三)工作原则1、属地管理、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置工作在事件发生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做到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有机协作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落实岗位2、预防为主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3、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要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4、快速反应形成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积极应对,依法果断处置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地区建设局成立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有关科室,共同做好现场接待、疏导上访人员和处置情况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并报告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信息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等工作负责处置工作的指挥决策、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徐建德 地区建设局党组书记副组长:胡 杰 地区建设局纪检组长、副局长孙国斌 地区建设局助理调研员成员:钱治江 地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李新军 地区建设局总工张继勇 地区建设局建管科科长韩 庆 地区建设局法律科科长肖明芳 地区建设局城建科科长陈志宏 地区建设局质检站负责人工作职责:(1) 全面领导建设系统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置工作;(2)做好到地委、行署以及上级建设部门群体性上访的劝返工作; (3)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4)研究决策重大应急措施;(5) 决定其他相关事项。
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建设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1) 负责安排值班,遇有突发事件迅速上报领导小组组长;(2)负责内部协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3)负责信息搜集整理上报及通报,承办新闻发布具体事项;(4)后勤保障;(5) 总结事件的经验教训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办公室:统一协调本预案的实施,负责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信息接受和上报,以及所需医务、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维护机关秩序;房产科:负责处置因房屋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建管科:负责处置建筑市场有关因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资等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城建科:负责处置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市政公用事业群体性上访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