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餐饮服务经营管理) 标准模版下载.docx
10页— 1 —附件1-2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适用于食品制售项目一般要求)单位名称: 地 址: 核查日期: — 10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合理缺项1.选址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以及有害废弃物、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点周围不应有可导致虫害大量滋生的场所,难以避开时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1** 不得缺项2.场所设置和布局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小于6m2 2** 不得缺项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供餐人数小于100人,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m2,其中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20m2供餐人数大于100人的,每增加1人,增加0.25m23** 普通餐饮,食品处理区(不含库房和专间)占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的比例:150m2以下(含150m2)的≥1/4;150m2~500m2(含500m2)的≥1/5;500m2~1500m2(含1500m2)的≥1/6;1500m2~3000m2(含3000m2)的≥1/7;3000m2以上的≥1/84* 设置与制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初加工、切配、烹饪、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分)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区、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5** 不得缺项有污染风险的下沉式隔油池设置在餐饮服务场所外或远离食品处理区的位置6** 隔油装置安装于室内的,应设置通风换气装置7* 食品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禽畜类动物的区域。
食品处理区内不得设置办公室、卫生间8** 不得缺项食品处理区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制作、半成品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防止食品在存放、加工和传递中产生交叉污染9** 不得缺项用于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使用的工具、用具,应有明显的区分,分开定位存放10** 不得缺项设专用于清洁工具(如扫帚、拖把、抹布、刷子等)的清洗水池或设施,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应与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食品原料清洗水池明显区分11* 不得缺项外卖取餐区应与加工制作区分离,并标识明显12** 3.初加工场所有初加工过程的,应设置初加工场所,其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区域相对独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处理区使用面积不小于30m2或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小于150m2的,应设置有独立隔断的初加工场所13** 有初加工过程的,分别设置与加工品种相对应的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可分为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或植物性食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等),水池数量和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14** 水产品原料需宰杀的应设置宰杀操作台15* 4.切配烹饪场所切配、烹饪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区域相对独立16* 烹饪场所应当设置机械排风设施和调温设施17* 5.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具备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面积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处理区使用面积不小于30m2或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小于150m2的,须设置有独立隔断的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使用一次性餐(饮)具或单纯经营自制饮品项目的,可不设独立清洗消毒场所18** 不得缺项配备能正常运转的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专用,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19** 不得缺项特大型、大型餐馆和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养老食堂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应当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保证餐用具光洁涩干无异味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养老食堂的餐用具应当采用物理消毒方式(因材质无法采用的除外)进行双消毒20** 其他类型餐饮单位,首选自动清洗消毒设备进行餐用具的清洗消毒,推荐采用物理消毒方式进行双消毒;21* 人工清洗餐用具的,推荐使用物理消毒方式进行消毒,根据需要设置清洗餐用具水池的数量;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22**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美食城、学校食堂应设置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间,不得设置在餐用具清洗消毒间内其他类型餐饮单位可设立密闭的餐用具保洁柜,保洁柜应远离餐用具清洗消毒区域,且标记明显,利于防尘、清洁23** 不得缺项6.地面与排水地面的铺设材料应当无毒、无异味、不透水、耐腐蚀。
地面平坦防滑无破损,易于清洗24** 不得缺项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地面和排水沟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不易积水排水沟篦子应完整,篦子缝应小于10mm且无破损25** 不得缺项排水管道与外界相通的出口应有适当措施(缝隙小于10mm的篦子),以防有害生物侵入26** 7.墙壁与门窗食品处理区墙壁采用的涂覆或铺设材料应无毒、无异味、不透水、防霉、不易脱落、易清洁27** 不得缺项食品处理区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在操作高度范围内的墙面还应光滑、防水、不易积垢且易于清洗28** 门、窗应闭合严密,采用不透水、坚固、不变形的材料制成,结构上应易于维护、清洁29* 不得缺项需经常冲洗场所的门,表面应光滑,不易积垢30* 与外界直接想通的门、窗采取有效措施(如安装空气慕、防蝇帘、防虫纱网、挡鼠板等)防止有害生物侵入31** 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换气窗外部,应加装不小于16目的防虫筛网32** 8.天花板餐饮服务场所天花板的涂覆或装修材料应无毒、无异味、防霉、不易脱落、易于清洁33* 不得缺项食品烹饪、食品冷却、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区域天花板涂覆或装修的材料应不吸水、耐高温、耐腐蚀34* 不得缺项食品处理区食品半成品、成品和清洁餐用具暴露区域上方的天花板应能避免灰尘散落,防止有害生物孳生和霉菌繁殖35** 不得缺项就餐区食品半成品、成品和清洁餐用具暴露区域上方的天花板应能避免灰尘散落,防止有害生物孳生和霉菌繁殖36*水蒸汽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37* 9.洗手消毒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使用的区域38** 不得缺项洗手设施应采用不透水、不易积垢、易于清洁的材料制成39* 不得缺项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当有相应的洗手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识40* 不得缺项10.采光照明食品处理区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光泽和亮度应满足食品加工需要,不应改变食品的感官色泽41** 不得缺项安装在裸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安全型照明设施或安装防护罩42* 冷冻(藏)库房使用防爆灯43** 11.废弃物暂存食品处理区设废弃物存放设施。
废弃物存放设施与食品加工制作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44** 不得缺项废弃物存放设施应有盖,能够防止污水渗漏、不良气味溢出和蚊虫滋生,并易于清洁45** 不得缺项12.食品贮存场所和贮存设施食品库房不得存放非食品物质(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同一库房内贮存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的,应分设存放区域并显著标示,分离或分隔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并满足温湿度需求46** 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设专柜(位)贮存,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并与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分开存放47** 库房内或食品贮存场所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能够做到隔墙离地,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避免虫害藏匿48* 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49** 除冷藏、冷冻库外的库房设置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入侵的装置设置挡鼠板(金属材质或非金属材质包铁皮),高度应不低于60cm50* 冷藏、冷冻柜(库)应设有可正确显示内部温度的测温装置51* 13.更衣区更衣场所与食品处理区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更衣设施的数量应满足需要52* 不得缺项14.其他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托育机构食堂、养老食堂应通过采用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视频显示、隔断矮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将制售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展示,实现明厨亮灶53** 其他餐饮单位应通过采用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视频显示、隔断矮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将制售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展示,实现明厨亮灶54* 非食品处理区设置卫生间的,其出口不应与食品处理区直接连通,附近应当设置洗手、消毒、烘干设施55* 普通餐饮、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就餐区应设置洗手、干手设施56* 15.留样特大型餐饮、大型餐饮、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托育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养老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应配备留样专用容器和冷藏设施57** 16.制度制定与实际经营状况相符合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并形成书面材料,主要制度内容至少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58** 不得缺项食品经营企业和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还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59** 17.人员食品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60** 不得缺项说明:本表共60项,其中重点37项,一般项23项。
表示重点项,*为一般项判定原则:重点项必须全部符合,一般项符合数≥所勾选一般项的70%核查记录重点项: 项符合; 项不符合,不符合项编号为: 项合理缺项,合理缺项编号为: 一般项: 项符合; 项不符合,不符合项编号为: 项合理缺项,合理缺项编号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