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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页混凝土亏方问题分析及解决混凝土亏方问题分析及解决来自:《商品混凝土》2008 年第 3 期 作者:戴会生张锋 上传日期:2008-07-01 浏览次数:37摘要:针对混凝土亏方问题,查找供需双方的原因,分析产生的根源,包括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不尽完善之处提出解决亏方问题的措施和方法,也提出建议供行业人士参考,解决或避免亏方纠纷 关键词:混凝土;亏方;原因;分析;解决 混凝土供应之后,供需双方对发生方量的不认可,往往是供方的数值大于需方的数值的现象,习惯上被称为混凝土的“亏方”一旦出现亏方的情况以后,供需矛盾产生,给双方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对于需方,也就是建筑施工单位来说,增加了混凝土用量,超出预算,造成混凝土材料成本的提高,若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甚至会影响工程进度对于供方,也就是预拌混凝土公司,可能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蒙受损失,同时,背负“缺斤短两”的商业欺诈名声,从而影响公司的信誉形成亏方的原因很多,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供需双方经营管理方式的转变,影响因素变得更加复杂,为了减少甚至消除亏方纠纷,有必要对形成该问题的原因进行不同角度的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供参考,共创混凝土供需双方的和谐。
1 基准方量的确定不一致 双方争执的焦点是混凝土的方量,关键在于消耗混凝土基准方量的取值如何确定现在普遍选用的基准有两个,一是按施工图纸的理论体积计算量为基准,即所谓的按图纸结算二是按混凝土公司的供货单体积计算量为基准,即所谓的发货小票结算这两种不同的方量计算方法,各自存在弊端,因此给实际方量数据的确定带来不确定性 1.1 按施工图纸的理论体积计算量为基准的方法 该方法对于需方有利,对供方不利建筑单位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计算构件的体积,而混凝土公司不会配置相应的专业人员来做图纸的核算另外图纸的变更部分,不一定被计算在内,不排除施工单位有意隐瞒若按图纸计算方量,也应以竣工图为依据,但竣工图纸远远滞后于混凝土供应,可操作性很差 1.2 按混凝土公司的供货单体积计算量为基准 该方法对于供方有利,对需方不利混凝土公司以搅拌运输车为供货单位,每车均带发货单,上面标示方量,而实际上,送货车中是否装载与该数值相符的混凝土,施工单位负责签收的人员无从知晓混凝土公司若故意亏方是件很容易的事 2 有关规范或标准针对方量和偏差的规定 2.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GB50500-2003)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 0.3m2 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2.2 交通部《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2](2004 版)规定每 10 m3 灌注桩混凝土预算耗用10.20~12.72 m3,即偏差为 2%~27.2%;地下连续墙主体为 12.00 m3,即偏差为 20%;陆上现浇混凝土工程为 10.20~10.30 m3,即偏差为 2%~3%;水上现浇混凝土工程为 10.30~10.40 m3,即偏差为 3%~4%;水上灌注桩为 12.02 m3,即偏差为 20.2% 2.3 《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3](2004 版)和《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4](2004 版)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部分规定每 10 m3 混凝土,钻孔灌注桩预算耗用量为 12.50 m3,即偏差为 25%;其他部位为 10.15 m3,即偏差为 1.5% 2.4 《预拌混凝土》[5](GB/T14902-2003)中的规定:8.1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以体积计,以 m3 为计算单位8.2 预拌混凝土体积的计算,应由混凝土拌合物表观密度除运输车实际装载量求得注:一台运输车实际装载量可由用于该车混凝土中全部材料的重量和求得或由卸料前后运输车的重量差求得。
8.3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应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计算如需要以工程实际量(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进行复核时,其误差应不超过±2% 可见,相关标准对混凝土体积的计算方法,包括钢筋和孔洞等的取舍基本一致,但对偏差的取值不统一不同行业,不同浇注部位,定额中规定的允许偏差值不同,但基本上对于地下部分来说,偏差超过20%,而地上部分偏差在 1.5%以上再者,供需双方所依据的标准也不同供方多执行产品标准《预拌混凝土》,而需方则执行预算基价 3 影响亏方形成的因素分析及解决办法 3.1 标准原因——各行业预算基价不统一 标准各不相同,但是供方却都是预拌混凝土公司,面对各种各样的标准依据,将无所适从建议在编制行业预算基价时,充分征求施工单位和混凝土生产单位的意见,确定一致认可的混凝土体积用量偏差,各标准数据一致而针对当前标准不一的现状,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偏差的具体数值或规定引用的标准 3.2 供方原因 3.2.1 混凝土容重测定有误 混凝土配合比确定的同时,没有测试混凝土的容重,测试值有偏差[6]或检测方法不正确,均致使容重不准确不论是用假定容重法,还是绝对体积法计算的混凝土配合比,都要实测容重,对设计配合比进行校正。
对配合比的校正方法参见《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混凝土容重的检测方法参见《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 3.2.2 出厂混凝土资料出具有误 在天津地区,混凝土公司向施工单位按批次提供的资料包括: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配合比通知单和碱含量评估报告以及使用说明书若未对配合比进行校正,则可能施工单位将配合比通知单中的各种原材料相加得到的数值作为容重,搅拌运输车装载净重除以该值,造成计算的方量错误,形成纸面上的亏方 3.2.3 计量不准确 由于配料系统的计量不准确,引起混凝土亏方要确保配料计量系统在检定周期内,并且检定合格保证传感装置在适宜的温度条件下工作,避免撞击和不必要的移动、拆装等并视设备工作量的大小,每月或每季度进行自检,按照逐步增加砝码后再递减的顺序校核配料秤,若有偏差,应由设备工程师进行维修校准保证计量偏差在规范允许的范围之内,见表 1在日常生产过程中,机操人员和质检人员应密切注视计量的偏差情况,一般自动计量的搅拌楼自带的软件都有超差报警功能,出现警示后,应马上采取补救措施质检人员组织开盘鉴定后仍要抽查计量情况,便于及时修正。
建议混凝土在出厂时,整车过磅,通过软件的控制,显示方量和偏差,确认足量后方准许出厂,在保证数量准确的同时也是对搅拌楼配料系统的一次复核 表 1 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 单位为百分数 No 原材料品种 水泥 集料 水 外加剂 掺合料 1 每盘计量允许偏差 ±2 ±3 ±2 ±2 ±2 2 累计计量允许偏差 a ±1 ±2 ±1 ±1 ±1 a 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混凝土的每种材料计量和的偏差该项指标仅适用于采用微机控制的搅拌站 3.2.4 损耗量 混凝土生产过程中除原材料的计量存在偏差之外,由于搅拌运输车无法卸干净,而造成的方量不足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运输车一直在装运混凝土,罐体内部隔板上不断地粘附混凝土,单靠向罐体内加水冲洗是不能完全洗干净的,而在卸料过程中是不允许向混凝土中加水的这样,粘附的量会越来越大,因此每隔一段时间,必须对罐体做彻底的清除。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粘附的量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气温越高,混凝土坍落度越小,强度等级越高,运距越远,混凝土滞留在罐体内的时间越长,粘附的量就越大此外,泵送设备——汽车泵或拖式泵作业完毕,甭管和进料斗内都会存留一部分,甭管越长,残留的越多而且,由于设备故障或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较差时,导致堵泵,在拆装泵管和清理的过程中必然损耗因此,混凝土公司应考虑这些环节的消耗,否则,即使出厂时数量准确,也难免发生亏方的情况同时,建议增加冲洗搅拌运输车的频次,尤其是在高温季节、运距远和装运强度等级高的混凝土时,最好每车都冲洗,并到磅房回皮,记录空载的重量,保证出厂过磅时的数据准确 3.2.5 人为因素 a 机操工 机操工在装料时,按盘来计算,有时会由于个人疏忽,少装了盘次,致使实际装车量与发货单上的方量不相符因此,机操工应记录操作的盘数,并且要求出厂的车辆过地磅复核,便于发现后补装 b 司机偷卖 现在搅拌运输车多采取租赁的方式,司机也是雇佣的,个人素质差别较大,而且不便管理往往由于贪图个人私利,偷偷中途卖掉一部分混凝土,给混凝土的供需双方带来损失和不良的影响对此,混凝土公司可利用 GPS 系统监控,指定运送路线和完善监督及奖励制度来控制,同时也争取施工单位的协助。
需说明的是,本文只考虑管理和技术方面的影响因素,不讨论供方丧失诚信,故意亏方的情况 3.3 需方原因 3.3.1 图纸量计算不准确 由于技术人员计算图纸量错误,与混凝土公司实际供应的数量将产生偏差,应重新计算,并复核包括设计图纸变更的情况计算时应按定额基价的要求,不扣除钢筋、支架、螺栓孔、螺栓、预埋铁件及墙、板中 0.3m2 内的空洞所占面积,并考虑偏差值 3.3.2 工程图纸以外的部位耗用 除工程图纸之外,施工现场还有一些使用混凝土的部位,如塔吊基础、临建地坪、停车场和临时路面等当混凝土被用在这些部位,不论多少,都没有准确的数量,而计量时,按照施工图纸的量来计算,而必然产生偏差建议,混凝土公司的司机、现场派驻的人员或施工单位的人员在使用这些混凝土的发货单上注明大约几方用于相应部位,也就是说明混凝土的去向,施工单位的签收人员签字认可,这样便于追溯3.3.3 施工因素 工程实体的的墙体、顶板等很多部位在浇注后往往会出现跑模和涨模现象,这些部位的实际尺寸大于图纸尺寸,造成混凝土实际用量比按图纸计算的理论用量有所增加施工单位计算方量的人员应了解施工中的详细情况,应以实际模板内体积计量混凝土公司也可在出现亏方的反映后,派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实地观察模板或拆模后实体的外观,必要时实地测量,确认方量。
这种情况在面积较大的部位,反映最为明显尤其是堆场地面,由于底基层处理不平整或者上表面高出模板上沿,尽管相差的尺寸很小,但是,由于面积特别大,而致使体积相差较大对于基础底板部位的混凝土体积,由于实际取土挖方面积往往会超出设计图纸标示量值,而表现出亏方现象在浇注之前就应该实地测量,并计算体积 3.3.4 施工现场损耗 施工单位在签收之后,不一定全部混凝土都准确地浇注到合同约定的部位,会有一些撒漏和浪费,造成一些现场损耗诸如剪力墙、基础连梁等尺寸窄的部位,在浇注时很容易撒到模板以外,这些在计算混凝土方量时,也要计算在内 4 结论及建议 (1)因为结算方法的区别,会产生一定的偏差,但在根本上并不存在明显的差异,而是计算有误 (2)从可操作性和公平交易的角度考虑,建议以混凝土公司的发货单进行结算,在供应过程中,抽查一定数量车次的装载量(毛重-皮重),现场检测容重,换算方量在偏差之外的部分再协商解决 (3)在当前的管理水平下,预算定额中规定的偏差值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有统计数据表明:实际工程的偏差值接近 5%,建议在修订时充分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 (4)供需双方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管理环节和控制措施应逐步完善,堵塞漏洞。
技术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操作,避免因为技术性的错误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5)供需双方均应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合同明确约定一旦发生亏方情况后,还应尽快解决,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天津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7]中规定:买受人如认为出卖人供货到现场浇筑的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出现与交付验收混凝土送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应当在收货后 12 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并根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