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律师实习证办理流程范文合集.docx
22页陕西律师实习证办理流程范文合集第一篇:陕西律师实习证办理流程 实习证办理流程: 根据《陕西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规定,申办实习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已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与拟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实习协议,由律所指派具有实习指导律师资格的律师担任其实习指导老师; 二、拟实习人员申请实习证,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到市律协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实习人员名册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实习人员网络培训注册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实习申请表》2份(注:必须打印,律所签署意见手填); 4、《实习备案申请表》(注:打印,必须实习人员、指导律师、主任签名以及律师事务所签署意见的,应当手填); 5、退休人员应提交退休证明文件或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实习人员近期蓝底免冠照片一张(小二寸3.3 X 4.8证件照),所有表格粘贴的照片应该一致所有表格上粘帖的照片及另外提交的照片必须是照相馆洗出来的,打印的照片不能用) 拟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其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教师证或工作证复印件)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三、市律协秘书处由专人接收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实习申请材料,负责初审; 四、初审通过后,由市律协实习律师管理委员会对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实习登记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实习条件的,由秘书处告知律师事务所未通过审核理由,并退回材料;审核通过的,将《实习人员名册汇总表》、《实习人员网络培训注册登记表》、《实习申请表》报省律师协会备案,申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取得实习证后,方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 注意事项: 1、提交的材料整洁、美观,无错别字; 2、个人简历应从高中学习开始填写至实习律师事务所,个人简历时间连贯; 3、实习前有过工作经历的,同时应提交最后工作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持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C证的人员,在与律所签订的《实习协议》中应该注明“实习期满,实习人员应当在法律规定的地区申请执业”; 5、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第二篇:办理律师实习证 办理律师实习证 时间:2022年6月22日 特别提示: 各单位在上报材料时,应注意:所属律师所是市直所的,提交相关材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上报省厅,副本一份由市局留存;是区市所的,提交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上报省厅,副本一式二份分别由市局和区市局留存。
上报材料时,请严格按照各服务事项所列材料顺序整理上报,对上报材料内容较多的,应编制材料目录对不要求提交原件的,也应在上报材料时提供原件由受理机关进行查验核对后退回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分别加盖律师事务所、主管司法局公章 办事依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 办理条件: 1、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2、品行良好; 3、无《律师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收费标准及依据: 工本费5元(代山东省律师协会收取)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青岛市律师协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20日内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颁发实习证办理需提交材料目录 : (一)《实习申请表》; (二)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三)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五)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本人符合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 (六)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为其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实习人员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以及本人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 (八)申请实习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九)拟接收申请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所不具有《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八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申请书(表格)名称: 《实习申请表》《实习协议》 表格下载: 受理窗口:青岛市律师协会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37号金都花园C座16E 联系:0532-85972651 第三篇:实习律师办理流程 北京市律师协会 实习人员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实习人员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如下: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前参加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可以申请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一、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品行良好,无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六)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本办法第五条第 (四)项所称“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包括下列情形: 1、因故意犯罪但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除刑罚的; 2、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3、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业主管机关或者行业协会吊销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证书的; 4、因涉及道德品行等违法行为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或者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5、因弄虚作假、欺诈等失信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6、有其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的。
前款所列不良品行发生在申请实习人员十八周岁以前或者发生在申请实习登记五年以前,且申请实习人员证明其不良品行确已改正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至少二名执业十年以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当地资深律师为其出具的品行评价和推荐书,经律师协会设立的品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准予实习登记 二、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 (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营状况不良的; (二)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专职律师;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3、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4、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及其以上行业处分; 5、五年内未受过训诫行业处分 6、实习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 (三)不能为实习人员提供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办公条件; (四)受到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未满一年的; (五)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届满后未逾三年的; (六)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七)目前正在接受投诉处理,且有充分理由认为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
三、实习人员申请办事流程: (一)网上申请; 登陆“北京律师管理平台”网站主页→输入律师事务所用户名及密码进 入网站→点击“事务申请”→点击“律协”→点击“实习律师备案”→点击“增加” →按照要求填写网上申请单→自动生成“申请单单号” →网上申请结束 (二)下载并填写《实习人员备案申请表》; 1、登陆“北京律师管理平台”网站主页→律师管理办事指南→表格下载 →下载实习人员备案申请表 2、填报“申请单单号”,并按要求填写表格准备相关材料 3、现场提交材料: (1)律师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 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实习,只限于考取“A”类证书人员; (2)存档证明复印件(必须为北京地区存档机构出具); 注意事项: A、申请专职实习人员出具的存档证明必须在申请表前面规定的存档单位范围内,存档证明必须由北京市区域内的存档机构出具,非北京户籍申请人员同样依照此规定办理; B、申请兼职实习人员条件将严格依据兼职执业律师申请条件(申请人员须为法学院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具备兼职执业律师条件不得申请兼职实习。
C、申请专职实习人员,存档证明须注明以下内容:a、存档性质为“个人存档”或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在存档机构建立“集体档案”存档性质可为“集体存档”;b、自递交申请材料当日起算存档期限在1年以上,时间不足不予受理;c、政治面貌是否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D、正式退休申请实习人员,应提供本人退休证,存档要求不变 (3)身份证复印件(外省户籍需另附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a、外省户籍申请实习人员,须提交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b、农业户口暂无人事档案人员,须先办理“招工”手续(相关手续请咨询 当地相关部门或咨询具有此项业务的存档机构),“招工”手续办理后可建立人事档案,即可按照申请要求提供人事档案 C、档案暂存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人员,须将档案转存至符合申请要求的存档机构 (4)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及指导律师资格确认保证证明; (5)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刑事处罚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申请实习人员在申请材料中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有效期15天 (6)兼职实习人员教师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主要指申请人在法学院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证书(教师证、工作证)。
(7)《实习协议》复印件(以全国律协范本为唯一标准); (8)实习人员与申请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注意事项: 申请实习人员必须提供签署完毕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实习协议》材 料,各律师事务所与实习人员必须严格遵循此协议,不按要求签署《实习协议》及《劳动合同》的申请材料,北京市律师协会将不予受理北京市律师协会如发现担保证明与事实不符,将根据行业纪律处分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实习协议》范本需在律师工作管理平台上下载 (8)申请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转入回执复印件; (9)律师事务所意见; (10)同底板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一张贴表上,另一张附上即可) 4、核发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统一制作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实习人员递交材料后,经北京市律师协会审核,二十日(工作日)内对合格实习人员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该证工本费初次领证不收取) 5、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市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组织管理工作,依据《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执行 6、实习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协会撤销实习登记,收缴实习证,已进行的实习无效: (1)申请实习人员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实习登记的; (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实习人员准予实习登记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准予实习登记的。
申请实习人员因有前款第(1)项情形被撤销实习登记的,应当同时给予其二年内不得再次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