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刑具的历史.doc
17页中国法制史延伸阅读材料2: 古代刑具的历史 站在新千年的制高点,回顾人类走过的漫长历史,我们看到人类已从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的狭小天地中走了出来,走向开化,走向进步,走向文明在审视着人类文明轨迹的同时,我们还看到有一条恐怖的、不文明的、不人道的浊流跟随着文明的浪花,寸步不离地走到了昨天,构成了人类历史上一幅悲惨的画卷 回溯人类文明发展中的这段不文明的历史,我们惊讶地看到,古代统治者对于自己的同类,是如何惨无人道地极尽折磨、拷打、摧残、破坏之能事,让我们不寒而栗设计奇妙,功能齐全,花样翻新的刑具林林总总,人类的智慧居然 在丧心病狂地虐待同类方面表现出如此巨大的创造力 中国古代刑具产生的一般规律是:先有罪,后用刑 ;有了刑,再用具古代刑具,统指押解犯人的械具、监狱中的狱具、拷讯用的刑具和行刑处死所用的刑具 究竟什么是刑具呢? 刑具是任何一种被故意施加在一个人的身上,以从他或第三者身上获得情报或招供的;以惩罚他或第三者已经被怀疑犯有罪行的;以胁迫或逼迫他或第三者的犯罪又无任何可辩诉的理由而引起严重的肉体或是精神上的折磨,所使用的限制和剥夺其自由的各种专门器物。
在中国古代还包括剥夺犯人生命所使用的各种自然物和各种专门器物而所有这些都是被公共官员或能够代表政府机构的人煽动或同意或默许的 基于这个定义,刑具是官方的,是限制受刑者人身自由,造成受刑者肉体或精神痛苦的,旨在惩罚罪犯、嫌疑人或逼迫受刑者招供所使用的各种自然物和各种专门器物 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岂可以乱加刑具但问题是在古代中国一个崇奉胜者王侯败者寇的国度里,历来把人的生杀予夺之权全部交给统治者手里古今中外,几乎在每一个民族的历史中都使用过刑具,而中国古代刑具尤其富有特色,其想像力和创造力之丰富都是匪夷所思的 “父”字本源与刑具信息 文字是记录和传达语言的书写符号,是扩大语言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交际功用的文化工具汉字是世界上最悠久的文字之一,它已经有五六千年的发展历程,现在有约占全球四分之一的人在使用着它 我们对“父”字的字源作一下浅释,甲骨文字中的父字原是一只手拿着一把石斧的形状《说文解字》释:“父,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举杖这说明父字的字源含有统治和权力之意而石斧、举杖含有对家庭成员的教戒之意。
时至今日,我们仍可看到有的家长教育孩子,动之以棍棒的远古遗风 从古老的奴隶制社会到封建专制社会,统治者总是伴随着以家长制为中心的社会管束特点父是规矩的产生者,家属的管教者,右手举着石斧表明父亲的权威性质家室成了家长和家属对立的统一,家长对内是家属的统治者和剥削者,对外是一家的代表家是社会生活的单位,社会关系只存在于家和家之间家属个人只是家的一分子,家属隶属于家长,为实现家长的统治而存在 大约在一百年以前,我们的祖先就已劳动、生息在我国辽阔富饶的土地上六七千年以前,以母系为中心的氏族社会已经到繁盛阶段,并开始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贫富逐渐分化这个阶段就是上古时代,也就是传说中的三皇五帝时代 氏族社会积累了许多婚姻、血统、亲续、家室、邦国以及生产劳动等经验,并形成种种制度,具体表现为当时通行的风俗习惯《白虎通.辟雍》:“礼五帝记曰,教民者,皆里中之老而道德者为右师朝则坐于里门,弟子皆出而农而后罢夕如之,皆入而后罢其有出入不时,早晏不节者,有过可见,风俗习惯是其社会生活的规范 象以典刑与教化工具 刚刚步出野蛮时代的众多民族像一个个细胞,在无声地分裂、聚合、成长、膨胀,向天地之间充斥,并缩小着它们彼此之间的距离。
东方九黎八十一氏族在蚩尤的率领下向西北争夺炎帝支派共工部族占有的九土,于是在巍巍太行东麓的涿鹿之原爆发了一场空前的恶战共工向黄河上游的黄帝求救,与之联手打败蚩尤以后,接着是炎黄二帝与蚩万之战蚩尤彻底战败南逃,被黄帝擒杀于凶黎之谷,九黎并入炎黄部族接着是炎黄二帝三次互战于阪泉之野,炎帝战败,其部族并入黄帝部族 《龙鱼河图》中说,黄帝时画蚩尤像,以威天下蚩尤的部下战败以后被并入黄帝部族,常常横生枝节,引起骚乱,影响着整个部族的秩序和稳定黄帝命人将蚩尤像画在旌旗之上,缚立于高树以示警戒,原蚩尤部落的闹事者看后感到电畏惧,便收敛下来不再闹事了画像上的蚩尤为牛头人身,一手执斧,一手执剑传说中的蚩尤长得就是这个模样,这也就是后世人们认为蚩尤就是掌管天下刑罚的刑神的源起(图1) 受此波及和影响,后来有的部落将其部落首领的头像以木雕刻之,恭放在受到处罚的人家中显要位置使其能够随时看到警示自己不要再做违犯和制度的事了,并要定时谦恭祭祀这种方法被后世的人们称作“木官示禁” 当时人们极重视氏族、家族的集体荣誉,一人有过全体成员均蒙其辱,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之下,羞辱手段足以杜绝不轨行为。
尔后,尧舜时出现了象刑这样一种惩罚制度就是让违反风俗习惯和制度的人穿上无下摆的衣服,脚穿杂色之鞋,头戴黑色巾,“以居州里,而民耻之”《慎子》佚文:“有虞氏之诛:以幪巾当墨,以草缨当劓,以菲屦当刖,以艾()当宫,布衣无领以当大辟”即用蒙黑巾,以草梗带为帽带,穿麻布鞋,艾()当是老苇做的短裤,着无领之衣五种办法惩罚违反者 《唐律疏议》卷一:“画象以愧其心攻心即羞辱,实是同族分化为敌对阶级后实行压迫的起点其实唐尧后期亦即历史上的统治者破天荒第一个惩罚邦人犯罪的方法,是让犯人带黑色额巾,饰发向上,黑色发簪,大巾覆衣事过除去,恢复本来装束大约由于上述特殊头饰这样单一的惩罚方法不能满足分别罪行轻重的需要,于是制定了五种象刑,单一头饰发展为五种形象,组成了一个体系(图2) 后来有苗氏的“五刑”就是受到象刑启发而产生的;蒙黑巾被当作墨刑;以草梗为帽带被当作劓刑;以老苇做的遮羞布被当作宫刑;以穿麻布鞋被当作刖刑;以着无领之衣当作大辟(即处死)但也有持否定意见的,荀况在《荀子.正论》中批驳那种认为“治古无肉刑而有象刑”为“世俗之论”,说三代时人人都不违法犯罪,故“非独不用肉刑,亦不用象刑矣”。
这种见解只是一种逻辑推论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象刑”是将法令图像化加以颁布的一种方式,目的是让万民皆知所避就如《周礼.秋官.大司寇》:“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国都鄙,乃悬刑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刑象,挟日而敛之象魏”是古代天子、诸侯之宫门外对称高立的一对建筑物 关于“画衣冠,异章服”作为一种刑罚,在考古中已得到证明一九七五年二月二日,在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西周铜器窖穴中发现()匜青铜器一件,匜的腹底和盖上有铭文157字这是管牧牛的小奴隶主和他的上级贵族师打官司,由周王的卿士伯扬父作判决的判词据唐兰等诸家的解释,()即(),为墨刑;()即檬,为黑色巾;黜即罢免之意因此,画像之刑该不尽属于子虚乌有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氏族公共制的基础不断遭到冲击当人们创造的劳动产品,除满足自身生活需要已可能有微小剩余时,私有财产便随之不可避免地发展起来相沿已久的有“扑作教刑”,孔传:“扑()楚也,不勤道业则挞之《尔雅.释木》:“楸,其木湿时(),燥时坚,故谓之良材牡荆,恭曰即作捶杖者,所在皆有之实细,黄色茎劲,作树生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刑具考》:“按:夏,楚均是木,而其夏重楚轻,其用之也,亦必有轻重之差矣。
汉时易以竹,梁复用荆,荆即楚也其后承之,是但用楚,而不用夏 耻辱性和象征性惩罚很难制止财产争夺、两性乱交、敌对凶杀等违反习俗规矩的行为发生这就产生了扑()和放逐的方法 “扑”是远古时代实施社会教化的刑具尚书《舜典》、《说文解字》:“(),笞击也笞是竹制打击器具,也就是用竹荆具敲打犯罪者的身体,使其感到耻不敢再犯同是借以教训别人,使其不敢轻举妄动 放逐的方法是敲打,敲打不止,被打的人自然是拔腿就跑,执行的人紧紧追逐,终至逐出境外,便成放逐因之敲打可以概括放逐,统名为()猪的古字是豕,加上走字旁成为逐,引申的意义是由人手持木棍或竹竿追打不是人,而 是类似猪等畜类的东西庸城氏时代放逐季子,东里子时代放逐敖昏勒氏,黄帝放逐茄丰,颛顼时代男女不相避于地道路者,拂之于四达之弄,同胞兄妹结婚,也要放逐,尧放()和丹朱,都是著名的事例汤放桀,春秋时卫国放宁跪于秦,放公子黔牟于周,以及楚放屈原,都是放逐古俗的遗风 氏族社会在原始公有制基础上形成的风俗和习惯,是全体成员公认的调整相互关系的准则和行为规范,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上古议事以制,不为刑辟”,“神农氏无制令而民从”,“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被后世称为“风俗的统治”。
尽管“画象示禁”、“木官示禁”、“画衣冠、异章服”表现为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但这不是以国家强制为后盾的暴力,不是强迫人们接受的刑罚除此之外,最严重的是驱逐出本民族,但这种情况极为少见 这也许就是三皇所以被称为皇的缘故 虽然藤条、竹条、石刃、石斧、木棒属于自然物,还谈不上是统治阶级的刑具,但其功能与作用显而易见具备了刑具的功能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刑具的前期形式和雏形 三代五刑与刑具雏形 随着人的使用价值被发现,战俘不再被全部杀害,而将其中的一部分沦为奴隶,社会上出现了最初的阶级划分——奴隶和奴隶主五刑是古代刑法中五种刑罚手段的统称据文献记载,五刑由黄帝时东夷集团领袖蚩尤和苗民发明《尚书.吕刑》载:“蚩尤唯始作乱,延及于平民,罔不寇贼,鸱义*宄,夺攘矫虔苗民弗用灵,制以刑,唯作五虐之刑日法,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刵、黥,越兹丽刑即指割鼻、割耳、破坏生殖器官、刺面和死刑五种刑罪 苗族第一种肉刑是劓,劓是割鼻甲骨文中此字古体“()”,为以石刃割鼻的象形周秦之际广泛适用汉初文帝除肉刑,将劓刑改为笞三百此后劓刑趋于衰止,但南北朝时尚间或施用。
隋以后不见于律典,唯金国早期对于犯重罪者要割掉鼻子,以别于一般平民 苗族第二种肉刑是刵,刵是割耳,又称“截耳”即以石刀割去耳朵的刑罚《尚书.康诰》:“非汝封又曰劓刵人,无或劓()人《说文解字》:“(),断耳也刑长期被用于军中,毙敌而割其左耳以献功,在我国历史上曾经长期存在着 苗族第三种肉刑是(),古文作(),郑康成作(),今文作宫割即破坏男女生殖器官亦即()的借字《说文解字》:“(),去阴之刑也《诗.甫田》郑告笺:“甫之言,丈夫也《释名.释首饰》:“甫,丈夫也丈夫是三代成年男性的称谓男性身体的特点在于有个突出的外**《广雅.释沽》三:“(),椎也椎本是击鼓杖一类的棍棒因而成为一种行刑之具引申为打击,亦名椎《三仓》:“椎,打也”;《字林》:“椎,击也”,即其明证《说文解字》:“椎,击也正是这一变化的结果总之,执行男性()刑的()击是用棍棒椎击男性外阴或打断或打废,使之失去交合能力相传执行女性()刑的()击是用棍棒击女性胸腹,使胃肠下垂,压抑子宫,附入膣道,以防交接《逸周书.谥法》解:“壅塞不通日幽闭和牝音近,闭借为牝牝指情窦,亦即阴道,幽闭就是充塞女性阴道即()击胸腹的结果,因而也是一种毁伤身体的刑罚。
汉人不知宫是()的借字,又复误解幽闭的含意,《白虎通义》遂以“执置宫中”为女性()刑执行方法,有意无意使肉刑变成了自由刑,实属大谬 苗族第四种肉刑是黥,又称“墨刑”即在罪犯面部或额上用骨针刺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