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整.docx
3页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整 字号 评论 邮件 纠错2013年 11月 05日 04:04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董婉愉 扬子晚报讯(记者 董婉愉)2013 年度(2013 年 7月 1日到 2014年 6月 30日),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执行新标准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有关部门获悉,该年度个人年缴费标准为 600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1100 元、1200 元、1300 元 8个档次,其中江南八区为 900元、1000 元、1100 元、1200 元、1300 元 5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政府每年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随个人缴费同期记入个人账户2013年度政府缴费最低补贴标准为 120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讯放心保)参加对象为,具有南京户籍,年满 16周岁未满60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当前未参加企保或参保中止缴费;未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的人员,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对个人缴费给予补助无论城乡居民还是男女,都须缴费到 60岁,本人 60岁后的次月领取养老金。
2012 年度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最低年缴费标准为 500元老年居民申请基础养老金,须年满 60周岁,满足本市户籍 5年,未享受国家规定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南京市基础养老金制度始于 2012年 1月2013 年 1月起,南京市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为 130元/月,其中江南八区,城镇老年居民计发标准为 245元/月;农村老年居民计发标准为 130元/月符合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在达到领取年龄前一个月,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对申领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生成《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发放审批表》,由参保人员签名确认各级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自参保人员到达养老年龄次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养老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缴费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 按定期公布的计发标准执行缴费年限养老金 2012 年 1月起,每缴费一年,缴费年限养老金据计发标准按月增加个人账户养老金 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 139缴费人员基本养老金月计发标准=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500->600,上調 20%,比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