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人员协议书.pdf
4页1 编号: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人员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人员协议书协议书 博士后人员: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所属流动站:______________ 合作导师:______________ 感谢您选择了上海交通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为了更好地开展科研工作,根据国家人社部《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上海市人社局《上海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期限 1、您自进站之日起在上海交通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时间一般为三年, 在科研工作需要的情况下, 可以延长,最长可至六年 2、在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您应该加强与合作导师的交流与讨论,在博士后研究工作满两年时,您应主动向所在院系提交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以决定后续研究工作的时间 3、在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若您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达到我校长聘教轨(Assistant Professor)师资队伍的(学术要件)学术要求,经评估后可申请进入我校长聘教轨教师体系 二、薪酬待遇 1、博士后薪酬、五险一金和住房等待遇按照《上海交通大学 博士后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沪交人[2016]82 号执行。
2 2、您在站期间实行年薪制,总年薪为 万元(包含住房补贴 3万元),按月发放在站期间如遇国家、教育部、上海市和学校政策调整,薪酬也将按政策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流动站和合作导师可根据博士后的工作和科研产出情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发放补充年薪 4、学校将根据上海市相关文件规定,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即五险一金 5、您如来自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则为您购买商业医疗和人身意外保险 6、进站后,您可选择租住学校博士后公寓,也可选择自行社会租房因学校博士后公寓资源有限,采取先到先得原则 三、权利义务 1、自进站后,学校(流动站)将为您选派合作导师,对您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联系沟通, 确定研究方向, 明确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2、您应遵守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履行岗位职责 3、流动站和学院(系)/研究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为您提供相应的科研工作条件,并对您的科研工作进行年度考查 4、在博士后工作期间的研究成果及专利权属于上海交通大学,所发表的论文和获得奖励等应以上海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5、在博士后工作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需要保密的,或者在工作中获悉的秘密,在协议有效期及终止后的五年内负有保密责任。
未经许可,不得泄露 四、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3 1、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确需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2、博士后办理出(退)站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3、 在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予退站, 学校有权终止协议: 1)年度科研考查或评估不合格的; 2)违反学术诚信和学风道德,弄虚作假,影响恶劣的; 3)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 4)无故旷工连续 15 天(含)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30 天(含)以上的; 5)因患病等原因难以完成研究计划的; 6) 未经学校批准, 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超过 30 天 (含)的; 7)其他情况应予退站的 五、其它 (一)本协议所述货币,均为人民币所述薪酬津贴等均为税前额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学校博士后管理规定有规定的,按照管理规定执行 (三)本协议自博士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署后,原有协议(合同)终止作废 (四)本协议一式伍份,流动站、学院(系)/研究院各执一份,博士后本人一份,合作导师一份,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一份(归文书档案) 4 博士后(签字)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