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矿山建设保障措施.doc
7页智能矿山建设保障措施第一节 组织机构一、成立集团智能矿山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成员:战略规划部、财务部、科技部、信息部、煤炭产业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各煤炭公司、信息公司主要领导主要职责:(一)负责审批智能矿山建设项目的总体工程计划和项目投资计划;(二)负责智能矿山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资源协调和重大问题决策;(三)负责定期听取工作组工作汇报并做出工作部署二、成立集团智能矿山建设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煤炭产业中心、战略规划部、财务部、科技部、信息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各煤炭公司、信息公司总经理主要职责:(一)负责统筹研究、安排部署项目总体实施计划; (二)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问题进行研究决策;(三)负责定期听取各项目组的工作汇报,对项目统一组织协调;(四)负责向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集团智能矿山建设工作组下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员:煤炭产业中心、信息部、信息公司及子分公司相关人员主要职责:(一)落实集团智能矿山建设要求,制定项目建设总体推进计划,全面组织推进项目开展;(二)负责对各项目的范围、成本、进度、质量、风险和资源等进行整体管控,以及问题跟踪、督办和技术支持等工作;(三)及时向集团智能矿山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汇报重大事项和问题。
三、煤炭子分公司智能矿山管理组织(一)煤炭子分公司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智能矿山建设项目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单位下属煤矿智能化各项工程建设;(二)各具体项目由主管领导牵头组织、成立项目实施组,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四、信息公司组建专门技术服务团队(一)负责承担集团公司智能矿山规划、标准体系设计工作;(二)负责协助子分公司制定智能矿山建设项目方案、立项技术支持;(三)承担集团公司智能矿山信息系统平台开发、实施及运维工作五、智能矿山建设相关单位职责分工(一)煤炭产业中心1、作为业务牵头部门,负责推进集团智能矿山建设;2、负责制定智能矿山建设专项管理制度,监督执行;3、负责对本方案中的智能矿山板块规划、示范工程建设、技术研究等成果的审查与验收组织等工作;4、负责组织智能矿山项目例会,重点项目的跟踪、检查、督办二)信息部1、负责指导子分公司对本方案中需列集团信息化费用的项目进行立项审批;2、负责智能矿山建设项目的信息安全管理以及网络总体架构管理工作三)科技部1、负责指导子分公司对本方案中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2、负责智能矿山科技创新项目的审查、专家论证、立项审批及验收工作四)战略规划部负责牵头集团智能矿山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工作。
五)煤炭子分公司1、成立智能矿山建设领导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本单位智能矿山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听取项目关键阶段成果汇报,对关键议题作出最终决策,促进项目的顺利开展2、成立智能矿山项目建设小组,落实智能矿山项目建设任务,负责项目的计划编制、进度跟踪、成本控制、质量管理、汇报验收等工作六)信息公司1、全面参与智能矿山建设;2、负责制定集团公司智能矿山总体规划、相关标准、总体实施方案;3、负责智能矿山信息系统平台的自主研发、部署、运行维护;4、负责对子分公司智能矿山建设项目提供相关技术支持第二节 保障措施一、建设模式以集团智能矿山规划为指导,以关键技术自主可控为目标,将集团统一建设和各煤炭子分公司自主建设有机结合,全面支持和满足集团、子分公司各层级智能矿山应用需求《国家能源集团智能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经集团批准后下发执行,方案涉及的项目视为统一批准立项,不需再单独申请立项二、资金保障集团智能矿山总体规划、标准制定、平台开发和示范工程由集团公司立项并提供资金支持,信息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各煤矿专项智能化系统建设或研发由各煤炭子分公司自筹资金三、沟通机制由智能矿山建设管理办公室主持月度例会,跟踪集团及煤炭子分公司建设项目进展,协调解决问题,并编制简报定期报送智能矿山建设领导小组、工作组。
四、激励措施由集团相关部门以“智能化减人”、“减人不减工资总额”等为原则,制定智能矿山建设激励政策和考核办法,提高科技创新奖励,激发建设智能矿山积极性和主动性由煤炭子分公司组织制定智能矿山建设、减人增效的具体考核和激励制度,提高科技创新奖励额度,激发各级单位和人才的创新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