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洮南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协议书.doc
4页洸南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协议书甲方:洸南市大通乡卫生院乙方:大通乡 村卫生室根据吉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 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吉卫发[20091223号)和洸南市卫 生局《进一步推进乡村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关要求》(洸卫 局发[2012161号)等文件精神,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乡村卫 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 商特订立如下协议:1、 甲方受市卫生局委托,承担对乙方人员、业务、 药械、财务和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和指导职能乙方在甲方 的统一管理下,承担特定服务区域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2、 甲方应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业务培训计划和 业务技术流程等,加强对乙方的业务管理和资产管理乙 方应加强内部管理,履行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为服务对 象提供安全、有效、快捷、价廉、便利的医疗卫生服务3、 甲方将乙方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 管理范围,帮助乙方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逐步实现信息化 管理4、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甲乙双方按照基本药物制 度要求,积极探索乙方开展使用基本药物5、 乙方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应建 立健全财务账套,做好固定资产、药品、物资、现金、银 行和往来帐等记录管理。
由上级下拨给乙方的器材、设备等,甲方负责登记入 账,按照相关的卫生财务制度管理乙方要严格遵守使用 保管相关要求,不得出让、转卖等6、 在甲方的指导下,乙方相应承担本辖区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工作7、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物价收费政策乙 方发生经济、法律等其他责任的,依照相关规定和制度由 乙方自行承担8、 乙方应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发生医疗 事故、医疗纠纷的,乙方自负9、 在市卫生局统一规划和组织下,甲方根据《洸南 市进一步推进乡村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关要求》、《洸南市 乡村医生考核方案》等要求,积极配合完成对乙方相 关的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应按照文件等要求进行公示乙 方必须接受和配合市卫生局及甲方的督查考核和工作调 配10、乙方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村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报销机构11、 此协议时限一年: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 年9月1日止12、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送 市卫生局备案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协议有效期 内,任何一方如遇不可抗力及重大政策变化与调整,乙方 应服从甲方管理甲方(盖章)乙方法人代表签字:负责人签字:年 月曰年 月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