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俞垛学校章程.doc
32页姜堰区俞垛中心小学管 理 制 度 汇 编二0一七年九月目 录姜堰区俞垛中心小学办学理念 2姜堰区俞垛中心小学办学章程 4中共姜堰区俞垛中心小学支部工作制度 8俞垛中心小学十三五规划 10姜堰市俞垛学工会工作制度 13姜堰区俞垛中心小学财经管理制度 14姜堰区俞垛中心小学绩绩效考核方案 15姜堰区俞垛中心小学德育工作管理制度 19姜堰区俞垛中心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21姜堰市俞垛学优秀教研组评比细则 23姜堰区俞垛中心小学班级管理条例 25 姜堰区俞垛中心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8姜堰区俞垛中心小学舍管理制度 29姜堰区俞垛中心小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30姜堰区俞垛中心小学办学理念办学理念:追寻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 办学特色:打造三味五字校园,培养八好学生三味――――书香、书生、书卷五字――――净、静、精、敬、禁,八好――――做好操、扫好地、写好字、行好礼、走好路、读好书、唱好歌、上好课 校训:求知 践行 修身 健体 校风:博爱 向善 务实 尚美 教风:立德 厚生 敬业 乐群 学风:好学 善思 潜心 竞先 校本教材:《书法》《足球》《阅读》《农产品》《水产品》《环保》《象棋》《安全》姜堰区俞垛中心小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为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积极实施依法治校,促进学校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姜堰市教育局所属的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制九年 学校全称:姜堰区俞垛中心小学 校址:姜堰市俞垛镇育才路1号 网址: 第三条 办学理念:追寻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 办学特色:打造三味(书香、书生、书卷)、五字(净、静、精、敬、禁)校园,培养八好(做好操、扫好地、写好字、行好礼、走好路、读好书、唱好歌、上好课)学生 校训:求知 践行 修身 健体 校风:博爱 向善 务实 尚美 教风:立德 厚生 敬业 乐群 学风:好学 善思 潜心 竞先 校本教材:《书法》《足球》《阅读》《农产品》《水产品》《环保》《象棋》《安全》 第四条 近期发展目标: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的方针,强化学校人本管理,大力推进新课程改革,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积极探索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路子,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办学效益,把学校建成高质量、有特色的人民满意学校 第五条 学校行使下列权利: 1.按照学校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依法依规招收学生; 4.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5.给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依法依规聘任教师及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7.妥善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8.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学校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 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教育; 4.积极支持工、青、妇开展工作,维护学生、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5.以适当的方式为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6.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7.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8.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政府有关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七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姜堰市教育局任命(或聘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八条 校长的职责: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2.组织制订并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 3.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4.管理学校事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管理、使用校舍设施和经费; 6.提出副校长、教导主任等人选; 7.聘任与解聘教职工; 8.按程序决策学校重大事务; 第九条 校长的权力: 校长具有重大事务的决策权、人事任免权、财务基建审批权,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权,购置重要设施、设备和对教师、职工、干部进行奖励或处分的最后决定权。
第十条 学校设副校长,由校长聘任,是校长的助手,受校长委托分管学校教育教学、德育、后勤等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设教学处、总务处、德育处等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竞争上岗,由学校考察,校长聘任,报教育局备案 1.教学处全面负责学校教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课程计划,执行新课程标准制定好学校年初教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组织安排好教学活动,做好教学质量检查、评价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深入课堂听课、评课、指导教学,搞好教科研,组织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教学改革工作,不断总结、积累、交流、推广教改经验,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建立健全教学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对教学档案、学籍、图书、实验、电教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2.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财务管理、收费管理、校舍设施设备的安全、校产管理和教学用品供应、学校基本建设、水电管理、校园绿化美化等工作 3.德育处负责根据团队的任务和学校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制定并实施团队工作计划,抓好团队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定期向党总支、校长室、反映工作情况,及时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 学校每周召开一次行政办公会议。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有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及工会、团、队主要负责人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学科课(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十五条 学校使用的教材为国家审定的,上级教育体育局规定的统编教材 第十六条 学校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和成功经验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校教育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 第十七条 学校在每个教学班设置班主任教师,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工作班主任教师要同各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品德、行为、学业等方面的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教育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表现,做出操行评语 第十八条 学校教育应以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九条 教师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法、学习习惯 第二十条 学校不得随意停课,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参加其它活动以不影响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五、六年级至多不超过6小时,其他年级应适当减少课后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保证学生学业负担适量,不可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的要求,评测教学质量,结合阶段验收,通过平时考查和阶段考查评定成绩,毕业考试由县局统一安排 学校要建立德、智、体全面评估教学质量的标准,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的体育和美育工作 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通过体育课及其它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上好音乐、美术课,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展美育功能,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对学生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审美要求,培养健康审美情趣 第二十四条 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爱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培养学生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能力,养成劳动习惯。
第二十五条 加强学生课外、校外活动指导,注意与学生家庭、校外组织联系,开展有益的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评奖活动,要遵守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后勤管理 第二十六条 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实行服务承诺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二十七条 依据《中小学小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收入支出要合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二十九条 总务处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三十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经费收支做到日清月结严守财经纪律,严格现金保管制度,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五章 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二条 学校党支部对学校工作实施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