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6页城镇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1、指导思想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单位、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预防重大环保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快速有效把握处理,依据本厂污水处理工艺特点,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责任”的原则,制定《城市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2、编制说明该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但发生以下状况,该预案自然启动:(1) 觉察出水水质超标时;(2) 污水水量超过设计标准时 ;(3) 大面积、长时间停电时 ;3、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职责及分工4、应急处理原则4.1. 准时把握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总量4.2. 加强运行把握,保证运行正常4.3. 加强设备运行维护5、事故预防措施5.1 操作人员应严格依据操作规程进展操作,防止因检查不周或失误造成事故5.2 准时合理的调整运行工况,严禁超负荷运行5.3 加强设备治理,认真做好设备,管道,阀门的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阀门准时进展修理或更换6、事故应急措施及留意事项紧急事故的处理流程:6.1 觉察后当班人员马上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随时保持与领导小组的联系6.2 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准时向直管公用事业局和当地环保部门汇报,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随时保持与直管公用事业局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联系。
6.3 当班人员排查造成事故的缘由:6.3.1 觉察进水超出设计标准a 水量超过设计标准:马上向领导汇报,削减进水量b 水质超过设计标准:马上对进水水质,工艺运行参数,出水水质数据进展分析,依据化验数据对相关工艺流程进展准时调整6.3.2 突发暴雨a 依据天气预报,预先对各设备进展检查,确保完好,组织力气对厂区雨水管线进展疏通,确保畅通b 各岗位将各个设备间门窗关紧,防止雨水流入,影响设备运行c 随时观看各个处理水池的水位并向领导汇报d 外出巡察,必需两人一组,留意防滑6.3.3 水量超过生化系统设计处理力气准时与领导联系,并取水样化验 COD 和 NH3-N马上向上级领导请示,按指示处理6.3.4 突然停电a 将现场设备退出运行状态b 如长时间停电超过 6 小时,则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准时送电3c 来电后,按操作规程准时开启设备,恢复运行7、事故后的恢复和重进入由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状态完毕,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开头对事故缘由进展调查,进展事故损失评估,组织力气进展污染区的清消和恢复8、预防和预警8.1 环境污染事故源8.1.1 环境污染事故源厂区平面布置、工艺流程及排污管线〔要求标明产污环节、排污口位置〕; 污水在从进厂到出厂的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潜在环境污染事故源根本状况,包括事故源的名称、数量、位置,可能发生事故的时间和空间特点。
8.1.2 预防工作对城市污水厂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源进展调查,把握污水厂潜在事故源环境优先污染物的产生、种类及分布状况针对污染物的特点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建立优先污染物的快速监测方法,购置优先污染物的快速监测设备, 建立优先污染物的处置技术8.1.3 预警及措施依据突发事故严峻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展分级依据事态的进展状况和实行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马上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依据相关应急预案执行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实行的措施:a 马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b 公布预警公告c 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展妥当安置d 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污水厂化验室马上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把握并报告事态进展状况e 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f 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8.2 应急响应8.2.1 应急响应程序8.2.2 信息报送与处理a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觉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应马上在 1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直管部门公用事业治理局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马上组织进呈现场调查。
紧急状况下,可以越级上报b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觉察大事后马上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根本状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大事处理完毕后马上上报初报可用 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状况、大事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状况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根底上报告有关精准数据,大事发生的缘由、过程、进展状况及实行的应急措施等根本状况处理结果报告承受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根底上,报告处理大事的措施、过程和结果,大事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与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8.3 指挥和协调8.3.1 指挥和协调机制依据需要,污水厂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对工作环境应急指挥部依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状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 构、救援队伍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通报后,应马上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觉察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依据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亲热协作,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需在当地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快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坚决把握或切断污染源, 全力把握大事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大事发生应急状态时,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快速对大事信息进展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依据大事进展状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范围、进展趋势作出科学推想,为环境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供给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大事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供给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展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展大事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发生环境事故的有关部门要准时、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供给应急救援有关的根底资料8.3.2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环境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a 提消灭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b 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c 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气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d 协调受威逼的周边地区危急源的监控工作;e 协调建立现场戒备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f 依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g 准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状况。
8.4 应急监测污水厂化验室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展环境应急监测,把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协作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展应急监测工作依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询问和争论的方式,推想并报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进展状况和污染物的变化状况,作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8.5 信息公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要准时公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8.6 安全防护8.6.1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处置人员应依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实行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觉察场程序8.6.2 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 依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实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b 依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c 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8.7 应急终止8.7.1 应急终止的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a 大事现场得到把握,大事条件已经消退;b 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c 大事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退,无继发可能;d 大事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连续的必要;e 实行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大事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8.7.2 应急终止的程序a 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大事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b 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c 应急状态终止后,应依据有关指示和实际状况,连续进展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8.7.3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a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完毕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准时进展整改;b 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打算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养和反响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c 参与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9、应急保障9.1 资金保障9.2 装备保障9.3 通信保障污水厂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应急部门之间的联络畅通9.4 人力资源保障污水厂要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生疏环境应急学问,充分把握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气;保证在突发事故发生后,能快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9.5 技术保障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大事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快速到位,为指挥决策供给效劳9.6 宣传、培训与演练9.6.1 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大事预防常识,增加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预备,提高公众的防范力气9.6.2 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治理,培育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特地人才9.6.3 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 增加实战力气9.7 应急力气评价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对各级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状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状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状况、应急装备和经费治理与使用状况等,在环境应急力气评价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视、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10、后期处置组织实施环境恢复打算11、附则11.1 名词术语定义11.1.1 环境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等缘由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安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大事。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逼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故11.1.2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需要马上实行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开大事发生或减轻大事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马上实行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11.1.3 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对危急化学品、危急废物、放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