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docx
10页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一、居民民主恳谈制度(恳谈重在收集意见)(一)恳谈形式主要采取召开恳谈会的形式进行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 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由 机关的指导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二)参加人员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居民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党代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职党员,有参与意愿的群众等三)恳谈内容1 .简要通报社区近期主要工作情况;2 .收集社情民意;3 .了解居民群众需求和呼声;4 .了解辖区单位服务需求;5 .征求居民群众、辖区单位、各方代表对加强和改进社区 工作的意见建议四)一般程序1 .发布公告会议召开3日前,社区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恳谈会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 备工作2 .召开会议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 商委员会负责人主持召开恳谈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 见3 .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后5日内,社区要将征集到的意见建 议落实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向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反馈。
社区 无力解决.需要基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解决的,要及时反映, 协调推动问题解决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二、居民民主议事制度(议事重在取得一致意见)(-)议事形式一般采取召开议事会形式进行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 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 机关的指导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二)参加人员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居民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参与意愿的群众,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等根据需要,可邀请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由机关代表参加三)议事内容1 .讨论居民普遍关心、与社区发展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2 .讨论城乡社区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突生问题,研究加强和 改进工作的措施办法;3 .积极化解辖区内各类不和谐因素,维护居民合法权益;4 .促进社会资源共建共享,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5 .加强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辖区单位及 居民的联系;6 .其他需要讨论协商的事项四)一般程序1 .收集意见积极动员党员、干部、群众围绕社区建设、 服务需求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建议;2 .确定议题。
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 行整理,提由协商议题,报社区党组织审定;3 .制定方案协商议题确定后,由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会 同利益相关方研究制定协商方案,报社区党组织审定;4 .发布公告会议召开3日前,社区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 议事会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 备工作;5 .组织协商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负责人主持召开议事会,进行充分讨论协商,按照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协商结果;6 .结果运用会议结束后2日内,社区应将议事协商结果向 居民公布,并按要求抓好落实居务监督委员会要跟踪监督议 事协商结果的落实三、居民民主听证制度(听证重在解决问题)(一)听证形式一般采取召开听证会形式进行召开时间根据具体工作程序确定,或者根据居民群众实际需求确定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 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由 机关的指导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二)参加人员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居民代表、涉及事项的居民小组长、 楼栋长、居民等经社区邀请,政府有关部门、街道(乡镇) 辖区单位代表可列席会议。
居民可报名旁听会议三)听证内容听证会内容主要是涉及居民普遍关心、涉及本辖区居民切身 利益的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包括社区治 安防范、保洁与绿化、违章建筑整治、环境卫生整治、 基础设施建 设、救济救灾款物的发放、低保户的确定、公益事业建设经费 的筹措以及其他需要居民听证的事项四)一般程序1 .提由需求社区根据具体工作程序要求,作由听证安排 十分之一以上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 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也可以提由听证需求;2 .发布公告会议召开3日前,社区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 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 备工作;3 .召开会议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商 委员会负责人主持召开听证会,参会人员进行充分讨论,涉及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问题,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生机 关负责人须现场回答群众问询会议表决方式由社区党组织、 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根据听证事项的实际情况 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听证决议;4 .公布结果会议结束后2日内,社区应将听证结果采取适 当方式公布涉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乡镇)的事项, 应及时书面报送。
四、居民民主咨询制度(咨询重在听取专家意见)(一)咨询形式主要采取召开咨询会的形式进行,也可采取网络、、书面等形式进行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 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生机关以及专业机构的指导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二)咨询专家队伍县、乡层面应建立咨询专家库,人员主要由从事法律和其 他专业领域的专家、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根据咨询内 容,及时调整和补充专家库成员三)咨询内容1 .社区发展重大决策;2 .社区建设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工作方案;3 .依法执政、为民服务政策;4 .其他需要咨询的事项四)一般程序1 .提由需求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向社区提由咨询事项;2 .受理需求社区根据咨询事项确定参加咨询会的专家, 向专家提供与咨询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3 .发布公告会议召开3日前,社区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 咨询会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 备工作4 .召开会议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商 委员会负责人主持召开咨询会,或者通过网络、、书面等形式,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5 .结果反馈社区要将咨询结果及时向咨询人(咨询单位) 进行反馈,视情向社会公开。
五、居民民主评议制度(评议重在畅通监督途径)(一)评议形式主要采取召开评议会的形式进行原则上每年年底前进行 综合评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在单项工作完成后进行评议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 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由 机关的指导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二)参加人员1 .居民或居民代表;2 .评议事项涉及到的利益主体(代表);3 .被评议的单位代表、社区工作人员、由居民承担误工补 贴的聘用人员三)评议内容1 .上级部门交办社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 .被评议部门履行工作职能和完成工作情况;3 .居民委员会成员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 成效、廉洁自律等情况;4 .其他有关社区专项建设、管理任务等完成情况四)一般程序1 .发布公告会议召开3日前,社区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评议会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 备工作2 .召开会议评议会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负责召集, 居务监督委员会主持召开,被评议对象进行工作述职或报告相 关工作进展情况参加评议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提由意见建议3 .结果反馈评议会上能够完成评议结果的,要现场进行公布。
评议会上不能完成评议结果的, 要在会议结束后2日内将 评议结果向被评议对象进行反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对居民委员会成员进行的民主评议,其评议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依据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是居民会议制度的扩大和补充,法 律、法规规定应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表决的事项,仍按 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