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方案.pdf
5页45博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博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方案和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方案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意见(粤人社函2018250 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意见 (惠市卫 2017 122 号) 和博罗县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方案要求,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机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指导方案一、考核原则(一)岗位管理原则绩效考核按照专业技术、管理、工勤三类岗位及相应岗位等级分别实施同时,绩效考核按照岗位任务、技术难度、责任风险等要素,综合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方法二)公益性原则绩效考核应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在注重绩效的同时,要突出职业道德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严禁将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与经济创收指标挂钩三)综合评价原则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综合考虑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满意度等因素,合理量化考核标准和细则四)客观公正原则绩效考核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确保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五)激励导向原则通过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体现多劳46多得,优绩优酬,奖优惩劣,激励先进,坚持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二、绩效工资分配原则(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岗变薪变、同工同酬”个人薪酬要着力体现医疗技术服务价值和岗位责任风险,不得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二)实行“两自主一倾斜”,即基层机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内部绩效分配办法,自主确定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自主从单位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中提取不低于 60%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下有保底,上不封顶奖励性绩效工资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基层机构可结合实际需要,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加班补助、下乡补助、有毒有害补助等子项目,作为单位绩效工资发放项目三)实行“两持平一鼓励”政策,即基层医疗卫生医务人员待遇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大体持平,基层机构骨干人员绩效收入与县人民医院同级医务人员平均水平大体持平,依法依规落实基层机构工作人员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建立健全基层机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长长效机制;鼓励医学院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机构工作,为这些毕业生提供高于城市医院同等级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
四)落实“两个相当于”政策,即基层医疗卫生医务人员收入相当于当地公务员的待遇水平,相当于当地教师的待遇水平五)绩效工资分配向医务能力强、医德医风好、患者满意度高的家庭医生或服务团队适当倾斜,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47签约服务等方式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增强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在绩效工资中单列,使其与县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以鼓励全科医生在签约服务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三、考核内容(一)个人基础性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工作任务(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纪律、行业作风、职业道德等)基本工作任务由基层机构根据县卫生计生局和县财政局下达的任务自行确定二)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个人超额完成规定的基本工作任务,以及不在基本工作任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任务等四、考核办法(一)考核主体和对象基层机构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工作二)考核依据和频次基层机构制定各岗位说明书和任务清单,结合岗位特点,编制基础性绩效考核表和奖励性绩效考核表,使每个岗位的工作有依有据。
基层机构负责完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要充分征求职工意见建议,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全体会议通过,在本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后,报县卫生计生局批准实施基层机构每月组织一次基础性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考核,在当月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工作人员上月的绩效考核48(三)考核程序1.自评工作人员对照考核表,对自己本月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实事求是评分2.考评基层机构各科室通过查阅资料、民主评议、听取意见等方式,采取科室负责人评分与科室工作人员互相评分相结合的方法,对本科室工作人员工作绩效情况评分,并计算每月或每季度绩效考核得分基础性绩效考核按照扣减法进行评分,奖励性绩效考核按照加分法进行评分3.审定基层机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考评情况进行审查,主要采取查阅相关资料、访谈工作人员,结合工作人员平时工作表现进行审核评分,确定个人考核得分4.反馈基层机构将每月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并书面通知个人五、考核结果与运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得分是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1.基础性绩效工资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个人基础性绩效考核得分每月发放,100%完成单位核定的月工作任务的足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未 100%完成单位核定的月工作任务的,按比例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
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扣减部分,纳入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对病假、事假、旷工、产假、培训学习等情况,按照有关文件执行2.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挂钩,待每月绩效考核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发放夜班、加班等补助按相应分值纳入绩效得分,由各单位在实施方案中明确评分标准中层干部(以县卫生计生局批复为准)每月按本科室奖励性绩效考核平均得分的一定比例增加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3.上级主管部门从基层机构借调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绩49效考核,对考核等级合格以上的,基层机构参照县财政局核拨的工资标准足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六、有关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卫生计生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局人事股基层机构要成立本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科学有序地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二)健全机制,规范考核基层机构要创新考核机制,规范考核程序;要注重平时的绩效评价,对个人的工作绩效情况及时登记,做到有据可查;要定期召开绩效情况总结会,对于现实工作和绩效目标存在一定距离的情况,要积极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加强沟通,及时改进。
基层机构在每个季度结束后 1 个月内将公示无异议的基础性绩效考核结果、奖励性绩效考核结果和绩效工资发放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县卫生计生局三)严肃纪律,公正公平基层机构要严肃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考核,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要实行责任追究;考核结果要及时公示,自觉接受监督;要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工作人员正确对待绩效考核结果,及时反映诉求;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