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护理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pdf
2页25 护理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护理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本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承担所在专科的临床护理工作,能够独立处理该领域内常见护理问题,并具有较强的应用研究与教学能力、较强的发展潜能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专科型护理专门人才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和护理专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 2.掌握坚实的护理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工作 3.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临床应用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 4.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二、培养对象二、培养对象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 3个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未获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者,必须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具体条件见“首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学习年限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
四、课程培养与考核四、课程培养与考核 研究生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学分要求为 16.0 学分;公共必修课、必修课 70分及格,选修课 60分及格,必修课学分可以替代选修课学分 1.公共必修课 6.0 学分 外语(英语) :3.0 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1.0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0学分 2.必修课至少 7.0 学分 医学科研中的统计学方法:3.0学分 医学科研方法学(专业型) :2.0学分 护理管理学:3.0 学分(护理管理方向选)临床专科方向导师根据研究生方向,从研究生课程开设一览表中选择一门 3.选修课 3.0 学分 由导师与研究生根据研究方向,从以下课程中选择,或从研究生课程开设一览表中其他课程中选择: 护理量性研究:3.0学分 护理质性研究:2.0学分 护理教育学:3.0学分 科学理性方法与护理理论:3.0学分 五、实践培养与考核五、实践培养与考核 1.实践培养时限和总体要求:参加本专科领域的临床实践 28个月 2.各培养方向实践培养内容及达到的技能要求: (1)临床专科护理方向:分别聘请本专科领域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的医生、具有副主任护师或以上职称的护士及本专科方向团队成员组成导师指导小组,指导学生完成临床实践。
其中4 个月根据专科方向在相应的临床科室跟随一名医师指导教师参加医疗实践,学习如何管理病人和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12个月轮转大科,跟随护士指导教师应用医疗实践时学到的病人管理能力和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能力进行高级护理实践;12个月根据专科方向在相应的临床科室从事临床护理研究及相应的实践在此期间完成相应的临床教学能力训练,在导师和导师小组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至少 3 学时的理论授课和 120 学时的临床带教临床实践按上述顺序安排,临床教学实践的时间根据所从事专科领域相关课程所在学期进行安排 (2)护理管理方向:分别聘请本学科领域具有副主任护师或以上职称的护士、护士长以及相关临床专科方向团队成员组成导师指导小组,指导学生完成临床实践其中 16 个月进行临床转26 科,分别轮转内、外、妇、产、儿、急诊科进行临床护理实践,其中内、外科各 4 个月,妇、产、儿、急诊科各 2 个月;6 个月进行病房护理管理实践,由导师选择 2 个病房,学生跟随病房护士长进行为期各 3个月的病房护理管理实践在 16个月的临床护理实践和 6个月的病房管理实践期间完成相应的临床教学能力训练,并在导师和导师小组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至少 3 学时的理论授课和120 学时的临床带教。
其余 6 个月跟随导师进行护理管理的实习临床实践按上述顺序安排,临床教学实践的时间根据所从事研究领域相关课程所在学期进行安排 3.实践技能考核方式 临床能力考核:学生应具备规范的临床护理操作技能,独立处理本专科护理问题的能力 (1)轮转考核:研究生每轮转完一个科室,由科室指导小组按规定对其进行考核,并填写首都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轮转考核手册中的相关内容考核不合格者适当延长转科时间,并进行补考,转科成绩 70分为合格,此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临床能力阶段考核 (2)临床能力阶段考核:此项考核既是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阶段考核,也是毕业考核,未参加者不能按硕士生毕业考核具体要求见当年临床能力阶段考核方案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与开题考核时间一般在第二学期进行,临床护理能力考核于第五学期进行 六、学术培养与考核六、学术培养与考核 研究生需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规范,学会运用科学方法综合分析和解决临床问题,具备一定的临床研究能力,并完成一篇达到专业学位硕士水平的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要求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一篇以临床应用研究为主的学位论文 (1)论文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要求具有科学性和一定的临床参考价值。
(2)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是病例分析加综述、临床应用研究或针对临床问题的实验研究等 (3)论文研究、撰写和发表过程中必须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原则 2.学位论文答辩 完成相关培养过程并考核合格者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需达到以下要求: (1)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修满学分,成绩合格; (2)完成临床培养要求; (3)临床培养阶段考核成绩合格; (4)完成学术培养过程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评阅合格 七、七、学位授予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完成全部培养要求,即课程考试合格、修满全部学分、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向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提交学位申请,经学院和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