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考核实施方案.docx
2页新苏港码头公司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考核实施方案1目的为了加强全体员工对新《安全生产法》学习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能够及时有效地避免和消除大量的事故隐患,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发展,特制订本方案2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装卸第六分公司及外委单位人员3考核机构公司成立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组成的检查考核小组,负责对部门、单位培训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工作4实施计划与要求4. 1实施计划4.1.1 11月份中旬安环部邀请专家给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集中线下培训;4.1.2 11月一12月上旬,各部门、单位组织内部所属人员开展自主学习;4.1.3 11月一12月上旬,安环部定期利用安科兴平台,发布新安法学习内容与考试习题,各部门单位要组织所属人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4.1.4 12月中旬,各部门、单位内部组织所属员工开展《新安法》考试,12月下旬,人力资源部、安环部组成的考核小组按照部门人员20%的比例进行抽查考试抽查考试分为问答和理论考试两种方式4.2培训与实施要求4.2.1公司一线操作人员需要掌握《新安法》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第六章《法律责任》,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须掌握《新安法》全部内容。
4.2.2各部门、单位按照《新安法》内容,结合部门员工情况,制定新《安全法》专项教育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对员工进行专项培训4. 2.3安全环保部12月上旬编制完成《新安法》考试题库,考试题库按照一线操作人员和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两个层面分别编制,并报人力资源部5奖罚标准4.1 理论考试80分为合格,现场问答10题答对8题(含)为合格5. 2对理论或现场问答考试不合格的员工,对员工所在单位,罚100元/人次5.3 对在理论或现场问答考试中,参考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的责任单位,罚200元/人次5.4 前、后场维修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对所辖的责任单位,罚100元/人次;装卸第六分公司人员考试不合格者,罚100元/人次6附则6.1本方案由检查考核小组负责解释6.2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