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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鸿海磨具厂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56页
  • 卖家[上传人]:hh****pk
  • 文档编号:342900766
  • 上传时间: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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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磨具制造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淄博鸿海磨具厂编制日期:二一九年六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1、 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2、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3、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4、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5、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 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 等7、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 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8、 预审意见一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9、审批意见一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磨具制造加工项目建设单位淄博鸿海磨具厂法人代表王惠玲联系人刘其健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双凤生活区联系13589565811 ---邮政编码 255161建设地点淄川区双杨镇双凤白沙村东北方向600米处 (中心地理坐标 E118.0301°,N36.6853°)立项审批部门淄川区发改委批准文号2019-370302-43-03-031159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 码C3311金属结构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3000绿化面积(平方米)500总投资(万元)6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A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9年11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淄博鸿海磨具厂成立于2017年1月,法人代表王惠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321MA3D5AP248,公司主营:模具加工、销售(依法经营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淄博鸿海磨具厂在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双凤白沙村东北方向600米处 投资600万元建设“磨具制造加工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6月通过淄川区发改委备案, 证明文号为 2019-370302-43-03-031159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 (2017)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 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09.01 实施)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 部令第1号,2018.4.28实施),本项目属于“二十二、金属制品业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其他(仅切割组装除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本编制小组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了勘查,详细了解与收集了该项目的有关资料,依据国家及淄博市的相关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生产情况, 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编制依据(一) 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9.1.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1.1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19.1.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16.11.7);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7.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11.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11、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1号)(2018.4.28);(二) 相关导则及技术文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2018);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8、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9、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10、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009年版);11、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1991);1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4、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5、 《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16、 《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机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35 号)17、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1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三、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单位及性质项目名称:磨具制造加工项目;建设单位:淄博鸿海磨具厂;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双凤白沙村东北方向600米处;建设性质:新建;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2、 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C3311金属结构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3年修正本)》,该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 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该项目所用设备、生产工艺不属于淄博市《全市重点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 品目录》中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项目;不属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 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35号)中鼓励 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故该项目属允许类项目,符合淄博的产业政策3、 项目用地及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双凤白沙村东北方向600米处 (E118.0301°,N36.6853°),项目租赁闲置土地进行生产项目选址不属于《关于发布实施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5.23) 中的“禁批”和邛艮批”,因此,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用地规划。

      4、 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的符合性分析环保部于2016年10月26日发布《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 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提出: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 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 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三挂钩”机制)七(1) 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符合性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双凤白沙村东北方向600米处根据《山东省生 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鲁政字〔2016) 173号),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淄 川生态公益林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其南侧5177米处,因此,本项 目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2) 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 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

      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 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桓台县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项目对周围环境 的影响程度不大,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 与资源利用上限符合性本项目周围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用水、用电等公共设施方便;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会 消耗一定的电能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4) 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根据《关于发布〈淄博市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的通 知》(淄环发〔2018) 88号),废止淄博市《关于下发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 项目目录(2015年本)、环评负面清单、“先批后审”项目目录的通知》(淄环函[2015]138 号),因此,淄博市目前无负面清单,因此,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 150 号)中“三线一单”符合性具体见下表:表1项目与环环评〔2016) 150号符合性一览表序号环环评〔2016) 150号内容项目符合情况一强化“三 线一单” 约束作 用(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 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相关 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 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 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 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项目不位于生态红线区范 围内,满足要求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 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 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 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 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 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 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 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 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 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 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 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 求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 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 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 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 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 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项目区内部供电、供水等 管网设施完善,各类管线 布置合理,管线短捷,顺 直,节约能源,资源利用 量较小,不超过当地的资 源利用承载力四)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 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 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 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 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 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 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 川区双杨镇双凤白沙村东 北方向600米处,不在环 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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