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doc
10页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2001-06-14 11:50: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行业标准 water quality standard for fing drinking water CJ 94-1999 前言 为保障城镇居民饮用净水,规范生产饮用净水,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联捷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占生、武嘉文、罗敏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用净水的水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以自来水或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水为原水,经深度净化后可直接供给用户饮用的管道供水和灌装水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 8538-1995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CJ 3023-1993 活性炭净水器 3 水质标准 饮用净水水质不应超过表 1中规定的限值。
表 1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项 目 标 准 感官性状 色 5 度 浑浊度(度) 1NTU 嗅和味 无肉眼可见物 无 一般化学指标 pH 6.0-8.5 硬度(以碳酸钙计) 300mg/L 铁 0.2mg/L 锰 0.05mg/L铜 1.0mg/L锌 1.0mg/L铝 0.2mg/L挥发性酚类 0.002mg/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20mg/L硫酸盐 100mg/L 氯化物 250mg/L溶解性总固体 500mg/L高锰酸钾消耗量(CODMn5 以氧计) 2mg/L*总有机碳(TOC) 4mg/L毒理学指标 氟化物 1.0mg/L 氰化物(mg/L) 0.05mg/L硝酸盐(以氨计) 10mg/L砷(As) 0.01mg/L 硒(Se) 0.01mg/L 汞(Hg) 0.001mg/L 镉(Cd) 0.01mg/L 铬(六价) 0.05mg/L 铅(Pb) 0.01mg/L 银 0.05mg/L 氯仿 30μg/L 四氯化碳 2μg/L滴滴滴(DDT) 0.5μg/L六六六 2.5μg/L苯并(a)芘 0.01μg/L细菌学指标 细菌总数 50cfu/mL总大肠菌群 0cfu/100mL粪大肠菌群 0cfu/100mL游离余氯(管网末梢水)(如用其他消毒法则可不列入) ≥0.05mg/L放射性指标 总 σ 放射性 0.1Bq/L总 β 放射性 1.0Bq/L*试行4 检验方法 4.1 浊度、铝、高锰酸钾消耗量按 GB/T 8538方法测定。
4.2 TOC 按 CJ 3023附录 C规定方法测定 4.3 其他各项按 GB/T 5750规定方法测定直饮水水质标准 CJ94-2005◇ 前 言 ◇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水质标准◇ 4 检验方法 前 言由于时代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污染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研究逐渐深入,国际社会对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的项目不断增多,限制也越来越严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滞后,各城市集中供水的水源大多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而城市集中供水净水厂的传统净化工艺已不能完全满足受污染水源水的净化任务,而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中规定的水质项目少,限值要求偏低一些城市,由于水源受污染,净水厂工艺能力的限制、管网老化与二次污染,致使供入家庭的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尽人意在这种情况下,有条件的建筑小区或楼宇建设了将城市供水进一步深化处理,提高水质,通过专用管道送入用户供居民直接饮用的分质供水系统为规范分质供水系统的直饮水水质,切实保障居民饮用安全,制定本“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同时对水质项目的检测提出相应的要求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联捷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占生、傅文华、周 俊、罗 敏、鄂学礼、赵 锂、刘文君、杨 澎、朱跃云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饮用净水的水质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自来水或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水为原水,经深度净化后可直接供给用户饮用的管道供水和罐装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卫生部卫法监发[2001]161 号文 附件 1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附件 7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CJ×× -××××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3 水质标准饮用净水水质不应超过表 1 中规定的限值 表 1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项目 标准色 5 度浑浊度 0.5NTU嗅和味 无感官性状肉眼可见物 无pH 6.0-8.5硬度(以碳酸钙计) 300mg/L铁 0.20mg/L锰 0.05mg/L铜 1.0mg/L锌 1.0mg/L铝 0.20mg/L挥发性酚类 0.002mg/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20mg/L硫酸盐 100mg/L氯化物 100mg/L溶解性总固体 500mg/L一般化学指标耗氧量(COD Mn,以氧计) 2.0mg/L氟化物 1.0mg/L氰化物(mg/L) 0.05mg/L毒理学指标硝酸盐(以氮计) 10mg/L砷(As ) 0.01mg/L毒理学指标硒(Se) 0.01mg/L汞(Hg) 0.001mg/L镉(Cd) 0.003mg/L铬(六价) 0.05mg/L铅(Pb) 0.01mg/L银(采用载银活性炭时测定) 0.05mg/L氯仿 0.03mg/L四氯化碳 0.002mg/L亚氯酸盐(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时测定) 0.80mg/L溴酸盐(采用臭氧消毒时测定) 0.025mg/L甲醛(采用臭氧消毒时测定) 0.90mg/L细菌总数 50cfu/mL总大肠菌群每 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每 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余氯(采用氯消毒时测定)总氯 ≥ 0.05mg/L (管网末梢水)细菌学指标二氧化氯(采用二氧化氯时测定)≥0.02mg/L (管网末梢水)或总氯 ≥ 0.05mg/L (管网末梢水)总 σ放射性 0.1Bq/L放射性指标总 β放射性 1.0Bq/L4 检验方法4.1 水质检测按卫生部卫法监发[2001]161 号文附件 7 规定的有关方法测定。
4.2 为确保饮用净水水质卫生安全,供水单位必须开展日常性水质检验4.2.1 检验项目与频率规定如下:日检验项目:色、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耗氧量、余氯(适用于加氯消毒)、二氧化氯(适用于二氧化氯消毒)周检验项目: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年检验项目:表 1 所列全部项目4.3 采样点的设置:以每个独立供水系统为单位,取原水、成品水、用户点水样,用户点采样点按小于500 户设置 2 个,500~2000 户每增加 500 户相应增加 1 个采样点,大于 2000 户时每增加 1000 户相应增加 1 个采样点用户点应选在管道最远端4.4 以下 4 种情况均应按年检项目检验:新建、改建、扩建管道直饮水工程;原水水质发生变化;水处理工艺改变与停产 30 天后重新恢复生产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CJ94-××××修订说明由于时代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污染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研究逐渐深入,国际社会对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的项目不断增多,限制也越来越严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滞后,各城市集中供水的水源大多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而城市集中供水净水厂的传统净化工艺已不能完全满足受污染水源水的净化任务,而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中规定的水质项目少,限值要求偏低。
一些城市,由于水源受污染,净水厂工艺能力的限制、管网老化与二次污染,致使供入家庭的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尽人意在这种情况下,有条件的建筑小区或楼宇建设了将城市供水进一步深化处理,提高水质,通过专用管道送入用户供居民直接饮用的分质供水系统而《饮用净水水质标准》自 1999 年执行以来,2001 年卫生部颁布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4 年建设部即将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对所列水质项目更全面,限值都有提高根据 4 年余“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实施的情况与分质供水系统管道直饮水工程发展中存在的水质问题,有必要对《饮用净水水质标准》进行修改与补充 一、计划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4]65 号“关于印发《二○○ 四年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并主持,委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对 CJ94-1999《饮用净水水质标准》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为 CJ94-1999《饮用净水水质标准》自 1999 年颁布以来的第一次修订二、修订工作过程2004 年 2 月 13 日,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在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机电院三层会议室召开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修订组第一次会议”。
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的水质专家以及相关专业公司技术负责人共计 12 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代表对修订组提出的CJ94 修订稿(草稿)进行了讨论,就以下问题达成共识:1.标准的英文名称改为“Water quality standards for fine drinking water”2.标准修订时,各项指标应吸收与协调国家水质卫生规范和管道直饮水卫生规范,使其在工程实践中更具有规范性与实用性3.根据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由修订组将“草稿” 修改成“讨论稿”,征求有关单位、部门的意见4.对修订组提出的 CJ94 修订指导意见和进度表示认可根据第一次工作会议的要求,修订组经过收集、整理,初步形成了“标准讨论稿”2004 年 5 月 31 日,在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机电院三层会议室召开修订组第二次工作会本次会议对修订组完成的《饮用净水水质标准》讨论稿和“修订说明” 进行了审阅和讨论,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会后标准修订组根据本次会议所提出的修改意见,对《饮用净水水质标准》讨论稿进行修改,并且积极听取了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黄金屏处长的意见,按照“GB/T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的编写要求,形成《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2004 年 7 月 19 日,标准修订组根据 2004 年 7 月 8 日“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标准》(送审稿)研讨会”的水质项目调整情况,召开了第三次工作会议,就标准中的各项水质标准值以及内容进行再次调整与增补会后修订组对《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相应的调整与修改,最终形成正式的《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在 7 月底报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利用网络或函调等方式发送各参编单位及全国相关卫生防疫部门、大专院校水质专家、各专业公司、各设计单位的资深专家,广泛征求意见三、修订内容说明1.浑浊度由 1NTU 改成 0.5NTU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简称卫生部规范)与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简称建设部标准)中将管网水、用户水浑浊度定为 1NTU建设部标准提出出厂水浊度 ≤ 0.5NTU一般自来水再经深度处理可以将浑浊度净化至 0.5NTU 以下考虑浊度指标不仅是感官性状而且是微生物指标,浊度低,细菌、病菌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