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doc
8页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科学、系统地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一、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一、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综合测评总分 = 基本素质分 + 专业素质分 + 附加分 - 扣除分二、基本素质二、基本素质(一)思想政治素质(一)思想政治素质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关心国家大事2.坚持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识大体、顾大局、讲正气,社会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马列学习小组、党课学习小组的学习,主动向党组织靠拢二)学习态度(二)学习态度1. 热爱本专业,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2. 遵守学习纪律,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积极主动不作弊,不旷课,无迟到、早退行为;能按时高质量完成作业,善于利用各种途径和有效资源进行学习三)道德素质(三)道德素质1. 践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基本道德规范,讲究公共道德,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诚实守信,举止文明。
2. 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校园秩序,履约践诺、知行统一、自省自律、自尊自爱,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参与文明宿舍建设,无粗鲁、不文雅举止四)团队意识(四)团队意识1. 团结协作,互助友爱,有一定组织活动能力2. 积极参与集体建设,集体荣誉感强能主动地参加校、院(系) 、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集体活动中善于与同学协作互助五)创新意识(五)创新意识1. 思维活跃,能独立思考问题,并对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关注相关学科发展方向,2有一定的创新意识2. 积极参加各类科技、科研、文化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取得一定成绩六)文化素养(六)文化素养1. 重视科学知识、人文素养及审美鉴赏能力的提高,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形体等表达能力2. 积极参加各类文化教育、文化交流、文化讲座等活动七)身心素质(七)身心素质1.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规定2. 能正确认识自我,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和情绪自控能力,保持心理健康三、专业素质三、专业素质是指本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课、体育课及教学实践课(包括课程实验、课程设计等)的成绩四、综合测评办法四、综合测评办法(一)综合测评满分一般为(一)综合测评满分一般为 100100 分分(个别人因附加分较多可能超出 100 分)(二)专业素质成绩按(二)专业素质成绩按 65%65%计入总分。
计入总分专业素质成绩取各门课程加权平均分,公式为: 学分学分课程成绩 A课程为全班的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同一年级同一专业门数相同,考试内容相同考查课及教学实践课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为 90、80、70、60、50 计算成绩补考后及格课程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按 60 分计算,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课程按原不及格成绩计算缓考课程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三)基本素质成绩按(三)基本素质成绩按 35%35%计入总分,各项分值如下:计入总分,各项分值如下:以下每条中“1”项为基础分(定性部分) ,符合“1”项标准即可获此基础分,如有不足,酌情扣分;“2”项根据各院(系)实际情况,针对学生具体表现,参照附件[二],由测评小组给分1)思想政治素质(共 15 分) 其中: 1(10 分) 、2(5 分) (2)学习态度(共 20 分) 其中: 1(10 分) 、2(10 分)(3)道德素质(共 20 分) 其中: 1(10 分) 、2(10 分) 3(4)团队意识(共 10 分) 其中: 1(6 分) 、2(4 分)(5)创新意识(共 10 分) 其中: 1(6 分) 、2(4 分) (6)文化素质(共 10 分) 其中: 1(6 分) 、2(4 分)(7)身心素质(共 15 分) 其中: 1(10 分) 、2(5 分)(四)基本素质测评(四)基本素质测评1. 成立班级测评小组。
以班为单位,由全班学生选举产生 7-9 名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学生代表要求思想好、责任心强、办事公正,有一定代表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为测评小组当然代表,其他代表可以以宿舍为单位推荐,也可由全班同学协商推举2. 组织同学进行学年总结,学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和《学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 3. 召开班会,由学生个人对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向测评小组提供需加分的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测评小组按基本素质的各项内容给每一位同学打分4. 计算全班每位同学的测评结果5. 根据日常考核,对本班的测评结果进行复议,如与实际不符,报由班主任或员同意后,可做适当调整6. 核实每位同学的附加分提供每位同学的学年评语(包括指出进步和不足之处) 7. 测评工作由员协调监督,班主任负责实施,测评结果向全班公布五、附加分标准五、附加分标准(一)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包括科技制作、科技论文、创业设计等)(一)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包括科技制作、科技论文、创业设计等)的奖励加分的奖励加分二)发表论文、文章、著作等的奖励加分(二)发表论文、文章、著作等的奖励加分奖励等级奖励分等 级 一 等 奖其它等级奖国家级3.02.0-2.6省(部)级2.01.0-1.6校 级1.00.4-0.64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在国外公开发行的外文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未被国际三大检索机构收录)加 2.0 分/篇;在全国其它公开出版的报纸、杂志上发表的学术性文章加 1.0 分/篇;在校报上发表的文章加 0.2 分/篇(最高不得超过 1.0 分) ;在院(系)级或社团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加 0.1 分/篇(最高不得超过 1.0 分) 。
1. 发表的论文被国际三大检索机构收录的加 5.0 分/篇2. 学生个人完成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获省级以上奖励的视情况加 1.0-2.0 分,获校级奖励的加 0.5-1.0 分3. 科技发明获专利授权的加 2.0 分/项三)文艺、体育类活动奖励加分(三)文艺、体育类活动奖励加分注:注:参加体育比赛,破全国记录加 5.0 分/项,破省高校记录加 3.0 分/项,破学校记录加 1.0 分/项(同类活动中加分取最高值,不得累加) 四)其它奖励加分(四)其它奖励加分1. 参加思辨类比赛(辩论赛、演讲赛等)的个人或集体获省级以上奖励的视获奖情况加 1.0-2.0 分,获校级奖励的加 0.5-1.0 分2. 参加各级正式的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课程竞赛、计算机操作大赛、软件设计大赛等,个人获国家级奖励的加 1.0-3.0 分,获省(部)级奖励的加 1.0-2.0 分,获校级奖励的加 0.5-1.0 分3. 在校期间积极参加本专业教学计划以外课程的学习(含辅修课程,自考课程等) ,经院(系)教学办公室审核后,按学分加分,每 2 个学分加 0.1 分4. 凡本学年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者(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加 0.5 分,通过三级者加 1.0 分,通过四级者加 2.0 分,通过其它国家认可的资质证书或行业等级认证者视情况加 0.2-1.0 分。
5. 在国家、集体或公民利益遭受损害(如事故、洪灾、火灾、车祸、抢劫、疾病等)奖励等级奖励分等 级 一 等 奖其它等级奖国家级3.02.0-2.6省(部)级2.01.0-1.6校 级1.00.2-0.65时,能够及时报告,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受到表彰或新闻媒体表扬的,经学校审核,可加 0.5-3.0 分6. 学校大学生艺术团团员、国旗护卫队队员,根据其表现,依据校团委考核结果,可加 0.5-1.0 分五)社会工作加分(五)社会工作加分党支部、团委、学生会、社团、班团等各级组织的学生干部,根据职务及工作表现,给予 0.1-1.0 的加分,具体细则参照附件三六、扣除分标准六、扣除分标准(一)本学年违反校规校纪,受留校察看处分的,扣 5.0 分;受记过处分的,扣 3.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扣 2.0 分/次;受警告处分的,扣 1.0 分/次;受通报批评的,扣0.5 分/次二)违反有关规定,受党、团组织处理的,参照上条扣分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视情节扣 1.0-3.0 分四)有损学校形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酌情扣 3.0-5.0 分七、执行与解释七、执行与解释本办法自 2007 年 9 月在全校实行,解释权归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
学生工作部(处)二○○七年九月6附件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操作流程图成立班级测评小组 组组 组组组组织学习文件 熟悉测评办法计算 专业 素质 得分整理统计日常考核记录(包括宿舍文 明情况;纪律考勤情况;参加活动; 好人好事记录;获奖情况;违纪记录 及其他) ,给出基本素质得分组织班级测评,汇 总个人附加分、扣 除分内容复核基本素质得分、专业素 质得分、附加分、扣除分分别给出个人、班级、 宿舍测评结果公布测评结果反馈意见上报测评结果公布测评结果7附件二基本素质测评标准一、第一部分(定性)评分标准一、第一部分(定性)评分标准一般情况下,表现较好者即获此基础分(10 分或 6 分) 二、第二部分(定量)评分标准二、第二部分(定量)评分标准(一)思想政治素质(一)思想政治素质1.参加一定次数的政治理论学习及青年志愿者服务,给 0-2 分;2.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及青年志愿者服务,给 2-4 分;3.参加党课学习或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给 4-5 分二)学习态度(二)学习态度1.本学年旷课超过 12 学时的,经常不能独立完成作业者,0 分;2.遵守学习纪律,独立完成作业,基本无迟到、早退和缺课现象,能按时高质量完成作业,善于利用各种途径和有效资源进行学习,给 5-10 分。
三)道德素质(三)道德素质1.有不文明行为举止,受到校、院(系)通报批评的,0 分;2.能遵守校园文明“十不准”和有关学习纪律,诚实守信,积极参与文明宿舍建设,能抵制和反对各种不道德、不文明行为,给 5-10 分四)团队意识(四)团队意识1.参加学校、院(系) 、班级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在 80%以下者,给 0-3 分;2.参加以上活动 80%以上,并能积极组织协调者,给 3-4 分五)创新意识(五)创新意识1.未参加各类科技、科研、文化活动者,0 分;2.积极参加各类活动者,给 1-2 分;3.作品入围校级以上各类科技、文化竞赛者,给 3-4 分六)文化素养(六)文化素养1.未参加各类文化活动者,0 分;2.参加各类文化活动次数约占校、院(系) 、班级开展活动 50%以上者,给 3-4 分七)身心素质(七)身心素质1.不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受到院(系)通报批评者,0 分;2.积极参加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如早锻炼或各种群体性健身活动,给 3-5 分8附件三社会工作加分细则社会工作加分由指导老师根据职务及工作表现,可加 0.1-1.0 分,具体加分最高值参考如下:一、党支部:书记可加 0.9 分,副书记可加 0.8 分,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可加 0.7 分。
二、院(系)分团委:部长可加 0.9 分,副部长可加 0.4 分,干事(委员)可加 0.2 分三、校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可加 1.0 分,副主席可加 0.9 分,部长可加0.7 分,副部长可加 0.5 分,干事(委员)可加 0.3 分四、院(系)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可加 0.9 分,副主席可加 0.8 分,部长可加 0.6 分,副部长可加 0.4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