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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口岸检疫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机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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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仓口岸检疫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太仓口岸检疫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一)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机制(一)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机制太仓海关、市卫健委、太仓边检站针对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需要及时做出预警建议太仓海关、市卫健委依据《评估和通报可能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文件》,合作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评估机制二)信息数据共享机制(二)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太仓边检站、太仓海关建立有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旅居史人员活动数据、基本信息和出入境信息共享机制太仓海关、市卫健委建立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三类人员”信息共享机制太仓海关、市卫健委建立境外输入性病例通报机制太仓海关建立口岸卫生检疫信息共享通报机制,经排查判定的疑似病例、核酸检测阳性病例信息进行共享 (三)入境人员移交处置机制(三)入境人员移交处置机制太仓海关负责对入境检疫传染病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有发热等症状患者以及无症状但有流行病学意义的人员进行判定;港口委口岸办负责协调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或指定隔离医学观察点进一步处置。

      太仓海关同时将相关人员信息通报市外事办、市卫健委四)全流程应急合作机制(四)全流程应急合作机制港口委口岸办负责建立涵盖太仓口岸出入境全流程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并发挥口岸安全风险联合防控机制作用,推动和完善数据共享,健全信息通报和协同处置机制五)人员转运、救治、隔离观察工作机制(五)人员转运、救治、隔离观察工作机制市卫健委指定市急救站(120)为承担患者移交转运、院前急救的医疗急救转运机构市卫健委指定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太仓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传染病隔离定点医院,负责病例的收治工作;根据防控需要,负责对作为密切接触者和其他重点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验收和指导;指定港区医院为太仓口岸医疗联络点,在医疗执业范围内为口岸患者提供医疗急救、应急处置和转运协助等医疗服务 二、国门生物安全联防联控机制二、国门生物安全联防联控机制(一)国门生物安全信息业务交流机制(一)国门生物安全信息业务交流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太仓海关建立业务交流合作机制,相互通报相关业务工作计划;开展国门生物安全相关的疫情监测和防控合作,联合组成协调、技术小组,联合组织实施等二)国门生物安全信息通报机制(二)国门生物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太仓海关建立国门生物安全信息通报机制。

      双方通报国门生物安全信息、国外疫情发生动态、进出境检疫疫情截获情况等信息涉及保密的,应按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执行三)国门生物安全信息技术协作机制(三)国门生物安全信息技术协作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太仓海关建立国门生物安全信息技术协作机制双方可互派人员参加相关学术会议或专业培训,联合开展调研、咨询和督查工作三、食品安全保障联防联控机制三、食品安全保障联防联控机制(一)建立监管队伍专业交流机制(一)建立监管队伍专业交流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太仓海关建立队伍专业交流机制,强化培训和考核,加强食品安全检查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检查人 员专业技能;立足国情、对接国际,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学习交流二)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二)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太仓海关建立安全监管协作机制,严把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加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管;完善对投诉举报信息的协作处置机制三)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三)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太仓海关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四)建立技术支撑能力协作机制(四)建立技术支撑能力协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太仓海关建立技术支撑能力协作机制,推进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的能力协作;健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协作,提升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

      五)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协作机制(五)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协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太仓海关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协作机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 处置、报告、信息发布程序;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监测、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制度和工作体系,提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六)建立普法和科普宣传协作机制(六)建立普法和科普宣传协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太仓海关建立普法和科普宣传协作机制,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七)建立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协作机制(七)建立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协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太仓海关建立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协作机制,将进口食品的境外生产经营企业、国内进口企业等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差别化监管,完善企业信用管理、风险预警、产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四、重大动物疫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四、重大动物疫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一)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合作机制(一)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合作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太仓海关建立口岸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合作机制,相互通报相关业务的监测工作计划;开展疫病 监测和防控合作, 联合组成协调、 技术小组, 联合组织实施;坚持主动监测和被动监测、全面监测和重点监测相结合,采取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等方法,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定时、定点开展监测。

      二)重大动物疫病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机制(二)重大动物疫病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太仓海关建立口岸重大动物疫病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机制探索口岸重大动物疫病举报核查、定期巡查等制度,采取印发疫情报告联系卡和政务公开等形式,公布口岸重大动物疫病信息举报,拓宽疫病报告渠道口岸重大动物疫病信息涉及保密的,应按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执行三)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协作机制(三)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协作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太仓海关建立口岸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协作机制口岸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突发事件时,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太仓海关负责加强对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疫情报告、消毒处理、流行病学调查和宣传教育等;市农业农村局(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指导口岸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报告、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临床诊断和实验室检测等工作,负责加强对疫病监测和 封锁、隔离、紧急免疫、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措施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根据需要,双方互相邀请专家对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动态、防控措施的制定进行会商,相互提供技术支持五、重大植物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五、重大植物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一)重大植物疫情监测交流机制(一)重大植物疫情监测交流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太仓海关建立重大植物疫情监测合作机制, 相互通报相关业务工作计划; 开展疫情监测和防控合作,联合组成协调、技术小组,联合组织实施等;共同加强对进出境植物繁殖材料的检疫监管,互相通报进境植物繁殖材料审批、进境检疫情况,共同实施隔离试种期的检疫监管。

      二)重大植物疫情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机制(二)重大植物疫情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太仓海关建立重大植物疫情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机制双方通报国内外病虫害监测及普查情况、病虫害发生及防治情况、专项疫情防除扑灭情况、农业标准化及无公害 (绿色、 有机) 农产品基地建设情况、 农药使用情况;进出境检疫疫情截获情况、国外疫情发生动态、专项疫情监测情况、专项疫情防控情况、出口农产品质量情况等重大植物疫情突发事件信息涉及保密的,应按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三)(三) 重大植物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作机制重大植物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作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太仓海关建立口岸重大植物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作机制口岸发生突发重大植物疫情突发事件时,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海关负责加强对出入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疫情报告、消毒处理、流行病学调查和宣传教育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口岸突发重大植物疫情报告、现场调查、现场诊断和实验室检测等工作,负责加强对疫情监测和封锁、消毒、隔离、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根据需要,双方互相邀请专家对重大植物疫情发生动态、防控措施的制定进行会商,相互提供技术支持。

      发挥各自资源优势,联合开展有害生物检疫鉴定及防控技术等的研究六、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六、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一)应急处理指挥机制(一)应急处理指挥机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市政府按事故级别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 (二)监测、预警与报告机制(二)监测、预警与报告机制依托苏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太仓海关与市各有关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太仓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下按照各自职责, 加强对重点品种、 重点环节、 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太仓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机制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规定程序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通报。

      涉及港、 澳、 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 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向香港、 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三)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理机制(三)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理机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处置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应规定实施分级响应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事件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工作程序,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指挥有关工作小组立即启动,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太仓海关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做好进出口食品安全事件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四)响应终结机制(四)响应终结机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七、核生化突发事件口岸联防联控机制七、核生化突发事件口岸联防联控机制(一)信息通报机制(一)信息通报机制太仓海事局、 太仓海关、 太仓边检站、 太仓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建立口岸发生核生化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机制。

      二)预案启动报告机制(二)预案启动报告机制 口岸发生核生化突发事件后,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口岸单位应向及时向市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三)现场处置工作机制(三)现场处置工作机制口岸发生核生化突发事件后,口岸单位在市政府统一指挥下,配合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四)事件评估工作机制(四)事件评估工作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市政府负责组织评估事件的危害后果、现场处置情况、设备物品使用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总结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八、反恐防范口岸联防联控机制八、反恐防范口岸联防联控机制(一)信息通报机制(一)信息通报机制太仓边检站、太仓海事局、太仓海关、市反恐办建立口岸发生疑似涉恐类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机制二)预案启动报告机制(二)预案启动报告机制口岸发生疑似涉恐类突发事件后,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口岸单位应向及时向地方反恐职能主管部门报告三)现场处置工作机制(三)现场处置工作机制口岸发生疑似涉恐类突发事件后,口岸单位在地方反恐 职能主管部门统一指挥下,配合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四)事件评估工作机制(四)事件评估工作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反恐职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评估事件危害后果、现场处置情况、设备物品使用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总结处置中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

      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演练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演练一、建立健全防控工作体系一、建立健全防控工作体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王培震校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二、具体工作措施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一) )开学前准备措施开学前准备措施1.全面排摸教职员工和学生,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重点人群底数并建档了解患病人员发病情况,摸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数量及其在各年级、班级的分布,返校前的健康状况 开学前对学校每一位教师、 职工 (含保安、 食材配送员、食堂工人、绿化工人、垃圾清运工等)、学生再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排摸筛查工作,确定能够到校工作的教职工,确定能够到校学习的学生不符合到校工作和学习的师生员工,要延缓报到,并做好安抚工作2.组织一次全面的卫生大扫除(学生不参加),对校园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杀,不留卫生死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应避免过度消毒, 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在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

      3.强化进校师生管理学校对进校师生、员工建立每日一报的管理制度,做好健康跟踪管理记录有在校居住在校内宿舍的,要提前排摸登记,列入花名册统一管理严禁校外无关人员入校4.加大宣传疫情防控力度通过微博、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5.学生如无可疑症状,可正常返校从外地返回的居家隔离观察 14 天观察期自返回驻地当天算起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报告学校或由监护人报告学校,及时就医,待痊愈后凭痊愈证明到校医室查验后方可返校 6.在确定开学具体日前一周进行餐具全面消毒,距开学三天再消毒一次二)开学当日1.学生返校当天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填写记录表,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严控入校管理,建立入校体温检测制度,进入校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校学生由班级老师分批引导入校,严禁家长入校进入园区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体温检测人员和校医(保健老师)等应做好个人防护,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2.师生尽量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3.返校途中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 4小时等情况,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有盖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 秒; 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大约为 20 秒返校途中请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话筒等物品后,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 15-30 秒 4,师生在教学、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上下楼梯时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距离,如触摸过扶手,应尽快洗手或进行手部消毒5.师生在午餐、晚餐时,逐一进行体温测量注意讲究卫生保持距离,避免用手触摸餐厅物品6.学生放学途中应规范佩戴口罩,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有盖垃圾桶内,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 15-30 秒用 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钥匙、文具、水杯等随身物品,把外套放到通风处7.开学第一天立即启动晨检和午检工作,做好缺勤、早退、 请假记录, 按时上报, 如发现可疑症状者, 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8.尽量避免组织开学典礼等大型集体活动。

      三)开学后1.开学时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严控进校人员管理在图书馆、食堂、宿舍、会议室等人群密集场所设置红外体温探测器,必要时测量体温后入内2.每日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晨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复课证明等日常防控工作不允许带病上学或上班因 病缺课(勤)人员应由校医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 方可返校 做好个人防护, 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相关废物进行有效消毒处理3 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学校疫情联络员报告,并戴上医用口罩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4.全面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 垃圾日产日清, 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对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等定期按指引进行消毒5.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6.疫情形势稳定前,不举办聚集性的活动7.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8.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虽然形式向好但依然严峻的形势,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是学校应尽的义务,确保全校师生平安度过流行疾病蔓延的严峻时期,是学校的责任。

      我们坚信我们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 战, 为全校师生保驾护航, 抓好教育各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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