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组启动时各项水质的化学监督要求 (1).doc
2页机组启动时各阶段水质的监督要求按照《化学监督导则》(DL/T 246-2015)、《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 561-2013)及《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T 12145-2016)中的有关要求,提出以下有关火力发电机组启动时的水质监督要求,各电厂根据本厂的具体情况制定控制指标一、锅炉水压试验应使用加氨的除盐水,调整pH值在10.0~10.5,各种加热器和凝汽器灌水查漏或冲洗时,应使用凝结水或除盐水二、机组在检修后启动必须进行冷态冲洗和热态冲洗,并符合以下规定:1、对于有铜系统,用氨水调节冲洗水的pH值为9.0~9.3,对于无铜系统,用氨水调节冲洗水的pH值为9.0~9.52、低压给水系统冲洗时,除氧器出口水含铁量小于200μg/L时,凝结水系统、低压给水系统冲洗结束冲洗方式:当凝结水及除氧器出水含铁量大于1000μg/L时,应采取排放冲洗方式;当冲洗至凝结水及除氧器出水含铁量小于1000μg/L时,可采用循环冲洗方式,投入凝结水精处理运行)3、直流炉的启动分离器出口水含铁量小于200μg/L,汽包炉的炉水含铁量小于200μg/L时,冷态冲洗结束,方可进行点火,进行下一步的热态冲洗。
4、点火后热态冲洗中按以下指标监测给水,并通过加强排污的方式控制给水质量符合下列指标炉型硬度μmol/L铁μg/kg二氧化硅μg/kg汽包炉≤5.0≤75≤80直流炉≈0≤50≤30注:pH值按正常运行时的指标控制5、热态冲洗后应监测蒸汽的指标,当蒸汽质量达到以下指标时,方可进行并汽或汽轮机冲转炉型二氧化硅μg/kg铁μg/kg钠μg/kg汽包炉≤60≤50≤20直流炉≤30≤50≤206、根据水汽质量情况,按照以下指标要求及时投入凝结水精处理,确保机组并网后8h内,给水、蒸汽达到《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T 12145-2016)中表1、表2的标准值凝结水处理形式硬度μmol/L钠μg/L铁μg/L二氧化硅μg/L过滤≤5.0≤30≤500≤80精除盐≤5.0≤80≤1000≤200过滤+精除盐≤5.0≤80≤1000≤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