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学理论流派.docx
12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犯罪学理论流派 犯罪学理论进展及其流派 一、理论概述 犯罪学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形成、进展起来的,其内容和范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 犯罪学展和犯罪现象研究的逐步深入而有所变化从语源上说,首先使用犯罪学一词的 是意大利的R·加罗法洛( 1851~1934 )他在 1885年问世的一本著作就叫做《犯罪学》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犯罪学成为独立的学科,始于19世纪中叶,它是以资本主义的进展为其社会历史条件的在长期的研究中,有的学者侧重研究犯罪者生理的或心理的特征,试图探明什么样的人会成为犯罪者,这方面的学说有犯罪人类学、犯罪生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统称犯罪生物学;有的侧重研究大量的犯罪现象,分析什么样的社会环境条件会导致犯罪发生,这方面的学说就是犯罪社会学在这种学说中,犯罪统计学起着重要的作用上述两类学说都有其侧重点其中,从个人和社会环境诸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寻求犯罪理由而又有所侧重的学者也不少 二、犯罪学学派及其理论进展 在十八世纪中叶,犯罪学随着社会哲学家对犯罪和法律概念的兴趣而兴起,各 犯罪学 学派亦渐次展现 古典学派 在十八中纪中叶的古典学派是建基于功利主义哲学。
Cesare Beccarial、边沁及其它的古典学派思想家指出: (1)人拥有抉择自己行动的自由意志 (2)人是喜悦主义者,他寻求喜悦制止痛楚,一种「理性盘算」会在行动前计算为此所负出的、和从中得到的,然后才抉择行动与否--这种观点明显源于功利主义的哲学;但它同时疏忽了行为的非理性及无意识的因素 (3)而(严重的) 惩罚会增加一个行为的本金,驱使人远离犯罪 (4)所以越快速和越确定的处治,越能阻拦犯罪古典学派的思想展现时正逢了刑法学的改革,监狱被设计出来作为惩罚方法斯时,好多法律上的变革相继展现,法国大革命所导致的、美国的法制的进展等 实证主义学派 认为犯罪是出于一些个人所不能操纵的因素,无论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他们运用 犯罪社会学科学方法去研究人的行为犯罪学上的实证主义由生理实证主义、心理实证主义和社会实证主义三者构成 生理实证主义 其中一个被认为是犯罪学之父的是一个19世纪末的监狱医生切萨雷·龙勃罗梭(Cesare Lombroso)他是生理实证主义的主要奠基者他坚持以阅历证据来扫视犯罪,并建议用查看一些物理特征--诸如颧骨、发线等--假设有返回尼安德特人的返祖现象,那么标示着犯罪的可能。
这种进路可能受着骨相学(Phrenology)或达尔文的物种进化论影响这理论已经被后来针对基因特征及养分摄取对犯罪的研究所取替龙勃罗梭的学生恩里科·菲利(Enrico Ferri)相信社会与及生理都在犯罪行为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他相信罪犯不需要为其罪行负责,由于犯罪的理由并不是他们所能操纵的但由于龙勃罗梭的研究缺乏测验对照组,故此未能在学界中取得认受 心理实证主义 英国心理学家鲍尔比(Hans Eysenck,1964-1977),认为天性和神经机能更可能导致犯罪行为 犯罪学研究他为犯罪行为设定了类似克列莱(Hervey M. Cleckley)及Robert Hare界定的社交退缩(Pychopathic)的标准他的模型那么借鉴于关于儿童社会化的理论他的理论为犯罪学的生理解释和社会学习的结合铺平了道路 社会实证主义 社会实证主义认为诸如困苦、次文化与及低教导水平是驱使犯罪行为的深层理由凯特勒透过统计分析扫视犯罪和社会因素的关系他察觉年龄、性别、困苦、教导和酗酒是犯罪的主要因素Rawson W. Rawson从统计中察觉人口密度和罪案率之间的关系,挤拥的城市诱导着罪行的发生。
Joseph Fletcher和John Glyde也在伦敦统计学会(Statistical Society of London)中发表关于犯罪的地区分布的研究亨利·梅休(Henry Mayhew)那么使用阅历主义及人种学的方法探索社会问题和困苦,研究结果发表于“伦敦工人和伦敦贫民”迪尔凯姆那么以为犯罪是社会不成制止的西方社会实证主义犯罪学的三大理论为:差异交往理论(Differntial Association Theory),慌张理论(又称“失范理论”,Anomie Theory)和社会操纵理论(Social Control Theory) 萨瑟兰(Sutherlard)与差异交往理论根据这一理论,萨瑟兰认为一个人的行为主要是由他的社会交往所抉择的,一个人犯罪行为的形成,主要是由于同有犯罪行为的人交往的结果根据萨瑟兰的这一理论,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如其它行为一样,是从其他人那里学来的这种学习的过程完成于关系紧密的群体中,再加上群体具有的环境影响力,当一个人学习犯罪行为时,也学到了犯罪的技能,同时还学到了犯罪的动机、理由和态度 吉伯斯与对抗范型吉伯斯领先将西方犯罪学分为共意论和冲突论两种相互对立的范型,认为二者因对犯罪和社会的本体性熟悉不同而存在根本差异。
其中,共意论认为在每一社会内部都存在一种反映社会共同利益的社会共意,即社会共同价值准那么;法律是社会共意的表达形式和概括化,犯罪是对社会共意的违反和破坏,刑法和刑罚那么表达了对犯罪行为举行责罚的社会共意按照这种对西方犯罪学理论的划分,古典派犯罪学和实证派犯罪学几乎都可以归入共意论的范畴,因其在开展各自的理论时,即使没有明确地指出其共意的思想,但至少也隐含了这样的前提其中,明确地以“共意”的思想建构理论的当属埃米尔·迪尔凯姆(Emile Durkheim)和罗伯特·金·默顿(Robert King Merton) 迪尔凯姆与“失范理论”迪尔凯姆的失范理论,是在“机械连带”和“有机连带”二分的社会模式理论之下开展的其认为,在机械连带的社会中,几乎没有社会分工,社会的团结是以其成员的一致性为特征;社会中的每个社会群体都与其他社会群体相对隔离,根本上是自己自足的而在有机连带的社会中,社会劳动高度分工,不同的社会组织相互凭借;社会团结不再以成员的一致性为根基,而是以社会各个片面的不同功能为根基而失范,正是发生在由机械连带的社会向有机连带的社会的转变过程中迪尔凯姆在《社会劳动分工论》中首先使用了这个概念,认为法国社会的工业化以及所引起的劳动分工,破坏了以一致性为根基的传统的团结。
但是由于这种工业化过于急速,社会还不成能实时形成足够的调整其活动的机制正是这种状况导致了社会奇怪现象的产生在《自杀论》中,其又扩大和推广了失范的概念,认为社会不仅有调整其各个片面的经济互动的功能,也有调整个人如何熟悉自己需要的功能失范状态就是社会不能调整人们正确熟悉自己的需要并用恰当的方式得志自己的需要的状态可见,“按照失范的观点,犯罪是在缺乏适合的社会模范调整的状态下,个人欲望或需要无限膨胀和用不恰当方式加以得志的产物 默顿与“慌张理论”其进展和修正了迪尔凯姆的失范理论,将之运用于分析美国社会,提出了社会布局与失范理论其认为任何社会的文化都有两个共同特征,即确立一些它认为值得追求的目标,并以模范、制度等形式规定了达成目标的手段尽管社会认可的目标在整 个社会中是一致的,但是达成这种目标的合法手段却因阶层和地位的不同而有区别,因此,当下层阶级的人们无法用合法的手段实现社会供认的目标时,就会产生挫折感、愤怒等慌张心绪,这种慌张心绪在那些缺乏合法机遇的人中造成一种失范状态,使他们有可能用犯罪或少年犯罪的手段去实现目标犯罪和少年犯罪就是用非法手段去实现合法目标的结果但是与迪尔凯姆不同的是:首先,迪尔凯姆把失范看成是只在急剧的经济变化期间才发生的现象,这种现象平匀地发生在当时的整个社会中,而默顿那么把失范看成是美国生活中的对比耐久的特征,它对最下层的阶级有最大的影响;其次,迪尔凯姆认为犯罪行为的驱使气力是人性中所固有的欲望和冲动,失范是调整个人的自然欲望的社会气力的瓦解,而默顿的理论那么是一种社会性更充分的理论,认为犯罪行为的驱使气力在于外在文化,而不在于固有的人性。
从而,默顿的失范理论比迪尔凯姆的失范理论具有了更广的解释范围和更强的解释力 芝加哥学派与社会分析芝加哥学派在二十世纪初兴起,主要由芝加哥大学的R·E·帕克(Robert Ezra Park)、E·伯吉斯(Ernest Burgess)及其它城市社会学家所建立二十年头帕克和伯吉斯指出五种经常在城市进展中展现的同心圆区域,当中包括被视为最易爆发危机或分崩离析的“转变中区域”在四十年头,亨利·麦凯(Henry McKay)和Clifford R. Shaw 聚焦于少年越轨行为(Juvenile Delinqency),察觉他们都集中到“转变中区域”芝加哥学派采取社会生态学方法研究城市,并认为大部份的困苦居民都在社会布局和家庭、学校等地方感到挫败这造成 社会解体,缩小家庭与学校等社会组织操纵行为的才能,与及创造偏差行为的环境诱因其它学者认为社会-心理因素也有影响 卡尔·马克思(Karl Marx)与“冲突理论”冲突理论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卡尔·马克思(Karl Marx)、格奥尔格·齐美尔(Georg Simmel)以及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等德国学者,他们的理论均涉及到了社会中的冲突问题;除了德国学者之外,一些美国社会学家也研究了社会冲突问题。
代表人物的代表作主要有:查尔斯·霍顿·库利(Charles Horton Cooley)在1924年出版的《社会组织》、刘易斯·科瑟尔(Lewis A.Coser)在1956年出版的《社会冲突的功能》、索尔斯坦·塞林(Thorsten Sellin)在1938年出版的《文化、冲突与犯罪》以及在1939年发表的《从社会研究来看黑人与法律遵守和管理的问题》、哈罗德·拉斯韦尔(Harold D.Lasswell)在1936年出版的《政治学:谁得到什么,什么时候和如何得到?》这些学者的观点对冲突论的犯罪学家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推动了冲突犯罪学理论的产生而在60年头后期和70年头早期流行的标签理论的某些观点也成为冲突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之一 而犯罪学中的现代冲突理论,那么肇始于1958年德国社会学家拉尔夫·达论多夫(Ralf Dahrendorf)发表的《走出乌托邦:论社会学分析的新方向》一文,其中批判了试图解释犯罪理由的实用主义的“一致性模式”,认为这类模式是不符合社会实际的在达论多夫看来,社会有两面性,一面是一致性,另一面是冲突性那种认为社会中弥漫和谐、一致的观点,仅仅适合于空想主义的乌托邦社会;要冲出乌托邦,就理应用冲突模式取代片面的一致性模式。
带有激进色调的冲突理论到60年头中期以后得到急速进展,并在60年头后期和70年头成为犯罪学的主流,获得了极大的声望和支持 赫希(Hirschi)与“社会操纵理论”社会操纵理论是犯罪学上一个很重要的理论社会操纵理论认为人和社会的连结气力不够,即社会操纵气力太弱,是导致偏差犯罪行为的主因此理论看法人性是追求利益和立刻喜悦,而犯罪行为通常可带来利益或立刻喜悦,所以犯罪是自然而不需解释的,反而按照社会模范的行为需要解释赫希认为当个人与社会的连结力变弱时,社会对其成员的约束气力变少,犯罪就可能因此产生他提出四个连结要素:涉入或承诺(commitment)、参与(involvement)、信念(belief)以及依附(attachment)其中,依附指个体对他人观法的敏感和重视程度个体愈重视他人的期望和观法,那么犯罪的倾向愈小,由于社会模范是多数人的看法和期望赫胥认为一个人之所以成为道德人是由于其为社会人,一个人若不重视他人的观法和看法,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