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管理办法.doc
21页中石化联质发(2010)372号关于印发《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管理方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促进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水平的提高,规范企业质检机构的质量检验活动,提高企业满意用户质量需求的实力,我会于2006年制定并发布了《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管理方法》等三个文件为进一步规范对企业质量检验机构认定工作,我会对上述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一、《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管理方法》二、《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申请书》 三、《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实施细则》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主题词:检验机构 定级 通知附件一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管理方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企业质检机构)质量检验水平的提高,规范企业质检机构的质量检验活动,提高企业满意用户质量需求的实力,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企业质检机构定级是经综合评定后对企业质检机构质量检验实力的级别确定 第三条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平安环保部(以下简称质量平安环保部)具体负责企业质检机构的定级工作。
第四条 企业质检机构的定级由企业自愿申请,经质量平安环保部评审合格后,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颁发定级证书其次章 组织和人员 第五条 质量平安环保部依据业务开展的须要在地区或省、市设立若干分支机构,负责本地区企业质检机构定级工作的受理和审核业务分支机构应配备必需的办公资源和人力资源,分支机构的设立需经质量平安环保部考核合格并批准 第六条 定级评审员由质量平安环保部统一培训考核聘任评审员可由各地方石油和化工行业组织、石油和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分支机构举荐,或自行向质量平安环保部申请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七条 企业质检机构的所在单位应是能够担当法律责任的实体 第八条 企业质检机构应建立并保持与其检验工作相适应的文件化的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第九条 企业质检机构应具备必要的资源,以满意公正、科学、独立实施检验工作的须要第四章 申请程序 第十条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均可向质量平安环保部(或其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填报《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申请书》(一式二份),注明申请级别,并供应质量手册或相关文件、程序文件书目、必备资源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见申请书)。
第十一条 质量平安环保部(或其分支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方供应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文件资料审查的初评看法第十二条 申请企业应在申请时向质量平安环保部(或其分支机构)交纳质检机构定级认定费2000元第五章 评审和发证第十三条 质量平安环保部(或其分支机构)依据初评看法,组织有资格的评审人员和技术专家(必要时)组成评审组于企业申请后30日内实施现场评审 第十四条 评审组依据《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实施细则》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完成(含不合格验证)后7日内由评审组长将评审资料、评审报告报送评审组织单位 第十五条 质量平安环保部负责对评审报告和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向申请方颁发定级证书第六章 复查和换证 第十六条 企业质检机构定级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半年之前企业质检机构应向质量平安环保部(或其分支机构)提出复查申请,由质量平安环保部按本方法第四章、第五章的规定组织复查,复查合格的赐予换证 第十七条 期满后未提出复查申请或复查不合格的,证书自动失效第七章 监督和惩罚 第十八条 企业质检机构获得定级证书后,应接受质量平安环保部组织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企业质检机构在定级证书的有效期内,其所在企业的出厂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在国家和当地政府组织的产品监督抽查中不合格,或在质量平安环保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觉企业质检机构已不能满意本方法要求的,质量平安环保部可视状况做出限期整改或撤销定级证书的惩罚第八章 权利和义务 其次十条 获得定级证书的企业,可将定级证书用于广告宣扬、招投标等活动 其次十一条 获得定级证书的企业,可将定级证书用于生产许可、质量评价、托付检验等项工作的资格证明 其次十二条 获得定级证书的企业在定级证书有效期内,有责任保持并改善其管理和检验水平 其次十三条 获得定级证书的企业在其质检机构遇有重要状况或重大问题时,应刚好向质量平安环保部进行通报第九章 附 则 其次十四条 本方法适用于石油和化工企业以及为石油和化工企业供应产品的其他企业 其次十五条 本方法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负责说明其次十六条 本方法自2010年11月11日起实行,原《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认证管理方法》同时废止附件二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申 请 书单位名称: (盖章)申请级别: 申请日期: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l 概况 1.1 企业名称: 1.2 检验机构名称: 1.3 地址: 邮编: : : 法定代表人: : 检验机构负责人: : 联系人: : 1.4 企业职工人数 1.5 质检机构总人数: 名,其中:高级工程师 名,工程师 名,助工 名,检验员 名 1.6 现场审核拟订时间: 1.7 申请级别:□ A级 □ B级 2 供应资料状况 2.1 质量手册或相关文件 2.2 程序文件书目 2.3 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 2.4 组织机构图 2.5 检验产品范围及标准 (见附件1) 2.6 质检机构工作人员一览表 (见附件2) 2.7 主要检验设备一览表 (见附件3) 2.8 检验实力分析表 (见附件4) 申请单位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附件1 检验产品范围及标准序号产品名称适用标准附件2 质检机构工作人员一览表序号姓 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 务职 称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现在部门岗 位从事本岗位时 间附件3 主要设备一览表检测项目名 称标准条款运用设备名称及型号规格技术指标制造单位购入日期校准∕检定周期最近校准∕检定日期校准∕检定单位测量范围精确度附件4 检验实力分析表产品名称检 验 能 力备注标准号总项数能检项数%附件三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实施细则1 目的 为使企业质量检验机构满意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标准,规范企业质检机构的质量检验活动,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对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企业质检机构)的定级工作3 依据及参考文件 《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管理方法》 《检测和校准试验室实力认可准则》(CNAS-CL01:2006)4 组织与管理4.1 企业质检机构所在单位应是能够担当法律责任的实体4.2 企业质检机构应满意以下要求: a)应是健全、独立建制的专职机构,并依据须要设立若干检验室; b)应有措施保证工作人员不受来自企业质检机构外的可能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压力; c)其组织形式与管理制度应能保证对检验结果判定的独立性、真实性和精确性; d)应明文规定企业质检机构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e)应由企业最高领导者任命其负责人; f)应配备管理方面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权力和资源; g)应有满意规定要求、胜任检验工作须要的检验/试验人员和评价检验结果的监督人员,监督人员与非监督人员的比例足以保证监督工作正常实施; h)有条件时应参与实力验证安排和试验室间的比对活动5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评审5.1 企业质检机构应建立与其监督检验工作相适应的文件化管理体系。
5.2 质量手册或有关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a)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的不干涉质检机构检验工作独立性的声明以及质检机构公正性承诺; b)企业质检机构的组织/管理结构图以及标明其位置的企业组织机构图; c)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d)企业质检机构实现量值溯源的程序; e)企业质检机构的检验范围、产品检验标准书目、检验规程; f)在用的主要设备和标准物质的有关说明(可以以表格形式表示); g)在用检测设备维护规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