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边疆视阈下新桂系时期的广西社会教育.doc
10页边疆视阈下新桂系时期的广西社会教育 张惠鲜,王晓军(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崇左532200)摘要:20世纪三四十年代,广西边疆地区社会教育获得了较快发展,体现在行政系统得以建立、经费有了初步保障、一般式社会教育和学校式社会教育协同发展通过全方位社会教育的推行,广西边疆地区民众的文化素养和政策领悟能力均得到较明显的提高,社会风气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民众的民族意识和国家观念有了明显提升关键词:新桂系;边疆地区;广西;社会教育K297(67):A:1004-6917(2013)05-0102-06民智之提升,社会之发展,与教育关系极大教育大略可分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三途社会教育是利用学校教育以外的一切文化教育设施对青少年、儿童和成人进行的各种教育活动社会教育在中国古已有之,近代以降,尤其是1930年代后,受内忧外患形势的刺激,进展明显[1] 新桂系时期,广西的社会教育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对于新桂系时期广西的社会教育,学界的研究还有待深入,有鉴于此,笔者试以广西边疆地区所辖绥渌、上思、镇边、靖西、雷平、龙茗、镇结、万承、养利、同正、左县、崇善、上金、龙州、凭祥、明江、宁明、思乐等18县[2] 为视角,探讨该时期广西社会教育的相关情况,以就教于方家。
一、社会教育的行政与经费总体来看,近代中国深受“学校即教育”观念的影响,使得学校教育以外广泛存在的社会教育“被摒弃在国家教育体制之外,没有合法性”[3] 然而,在新桂系控制下的广西却有所不同作为国民党内的地方派系,新桂系在控制广西政权之后,极为重视教育对于广西建设的作用,认为教育“在建设新广西的过程中,是一种推进的工具”[4] 为充分利用教育这一工具,新桂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发展包括社会教育在内的各种教育,逐渐加强对社会教育行政机关、教育经费、法令等工作,以促进社会教育的发展教育行政机关的健全是推进社会教育的重要基石根据1927年公布的《广西省教育厅组织条例》,广西省教育厅内设三个科,图书馆、博物馆、讲演会、美术馆、美术展览会等社会教育事业由第三科负责1928年公布的《广西省县市教育局暂行规程》明确规定县市教育局长有“筹划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及其他教育设施事项”[5] 的职权1927年10月公布的《广西省导学规程》和《广西省导学服务细则》明确规定导学须承教育厅长及第三科长之命视察及指导省内含社会教育在内的各项教育事业的发展1932年公布的《广西省督学章程》,则将前述省导学的职权转委于省督学。
经费是开展社会教育必不可少的重要前提新桂系主政广西期间,社会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省县财政拨款,经费额度在整个教育经费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其情况见表1广西社会教育经费占全部教育文化经费之额度尽管与国民政府于1928年所提出的“社教经费应占整个教育经费百分之十至二十”[6] 的要求尚有一定的距离,但考诸广西乃一地方割据政权,财政独立,且地瘠民贫,社会教育经费能达到如此比例,已为不易具体到广西边疆地区各县,社会教育经费尽管不稳定,但除极少数县份外,也有了一定的额度数据来源:广西省教育厅教育设计委员会编制《民国二十年度广西省社会教育概况》、广西省教育厅编制《二十一年度广西省社会教育概况》(1934年)、广西省政府教育厅编印《民国二十二年度上学期广西省教育概况统计》(1935年)、广西省政府教育厅编印《民国二十三年度上学期广西省教育概况统计》(1936年)、广西省政府教育厅编印《民国廿四年度广西省教育调查统计总报告》(1938年)广西社会科学2013.5边疆视阈下新桂系时期的广西社会教育社会教育法规是保障和促进社会教育发展规范化、法制化的准则和依据新桂系主政广西期间,颁布了多种社会教育法规,包括民众教育馆、图书馆、博物馆、电化教育等相关方面,使广西的社会教育发展有法可循、有法可依,如1929年4月,颁布《广西省立第一图书馆章程》;1931年8月,广西省政府颁布《广西省教育今后施政纲领》,其第六条规定社会教育要“注重推广民众教育”[7] ;1932年6月,颁布《各县市普设民众教育馆大纲》;1934年10月,广西省政府公布普及国民基础教育六年计划大纲,将国民基础学校定为社会教育的主要机关;1935年7月,颁布《广西博物馆暂行组织章程》;1937年,先后颁布《广西省实施电影教育暂行办法》和《广西省教育电影巡回讲映暂行办法》;1938年9月,颁布《广西各县设立图书馆办法》;1940年6月,颁布《广西省普设民众图书馆计划》和《广西省各县市中心校设置民众图书馆及其管理巡回运用通则》,等等。
二、社会教育的施教机构新桂系主政广西时期,广西边疆地区社会教育的开展,主要有一般式社会教育和学校式社会教育两大类型一)一般式社会教育一般式社会教育主要是通过专业的社会教育机构如民众教育馆、图书馆、体育场、电化教育服务处等对民众进行教育1.民众教育馆民众教育馆曾是社会教育的中心机关,其下一般设有图书部、事务部、健康部、讲演部等,通过开展讲演会、展览会、运动会、播音、电影等活动,以形象生动的方式将文化知识、思想道德、民族危机意识传授给广大人民群众,以期起到良好的教育作用根据1932年6月广西省政府所公布的《各县市普设民众教育馆大纲》,1934年以前,广西边疆地区各县须设置民众教育馆1所1932年,广西边疆地区18县中,仅同正县设有民众教育馆1所,教职员工6人[8] 1933年,广西边疆地区18县中,新增加龙州、明江、崇善、雷平、万承、龙茗等6县设立民众教育馆,新增教职员工17人[9] 2.图书馆图书馆是开展社会教育的重要场所之一广西边疆地区图书馆分为县立图书馆、乡(镇)中心学校民众图书馆、村(街)国民学校书报阅览室等三级,此外,尚有中等学校图书馆及其附设民众阅览室1931年,广西边疆地区18县共设有图书馆2所、职员2人,民众阅报处59处、职员43人;1932年,有图书馆5所、职员5人,民众阅报处80处、职员49人;1933年,有图书馆5所、职员6人,民众阅报处73处、职员54人;1934年,有图书馆3所、职员4人,民众阅报处156处、职员20人;1935年,有图书馆8所、职员6人,民众阅报处204处、职员36人 。
至于各级学校附设之图书馆、阅览室,亦随着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的发展而发展根据广西普及国民基础学校教育法案之规定:“村(街)国民学校以每一村(街)设立一所为原则,如居民密集相距不过三里者,可联合数村(街)设立之;居民散处三里以外或山川阻隔不便集中施教者,可酌设分校中心学校亦以每一乡镇设立一所为原则,如因财力及其他特殊关系,可由数乡(镇)联合设立之[10] 至1943年,广西边疆地区中仅直接与越南接壤之凭祥、龙津、明江、宁明、思乐、镇边、靖西、雷平、上金等9县,即设有国民学校945所、中心国民学校112所、中等学校9所 [11] 据此,该9县各学校即设有民众图书馆121所、民众阅报处945处对于学校所附设之民众图书馆、阅报处,广西省政府有计划地拨款购置图书资料或免费发给图书资料以充之[12] 各中心学校在收到这些图书之后,将图书分为两份,一份收存于图书馆,一份巡回至各村(街)国民学校各国民学校民众图书馆工作人员在图书运到后,立即向民众广泛宣传,鼓励民众前来阅读,并对民众阅读图书进行指导抗战时期,各民众图书馆工作人员还及时将战事消息编写成战报向民众进行宣传,编辑各种应付战争的知识册子分发给民众以提高民众的应对能力[13] 。
3.体育场对于体育之于社会教育的作用,新桂系有相当的认识早在1932年制定的《广西教育改进方案全稿》中,新桂系即明确提出要“积极提供民众体育”,1937年抗战军兴后,新桂系“更感觉有普遍提倡国民体育之需要”[14] 体育场是全民健身的公共场所,广西边疆地区各县对此公共场所的建设亦有一定的注意1931年,广西边疆地区计有上思、崇善、同正、雷平、镇结、靖西、镇边等7县设有县立体育场;1935年,公共体育场馆则增加到12个参见广西省教育厅教育设计委员会编制《民国二十年度广西省社会教育概况》、广西省政府教育厅编印《民国廿四年度广西省教育调查统计总报告》(1938年)至1939年,广西边疆地区各县多设立了体育场这些体育场馆,部分有专职人员,部分无专职人员因人才的缺乏,各体育场馆往往在当地中等学校体育教师中聘任兼职人员以开展工作为弥补体育场所及体育器材之不足,在新桂系的规定之下,广西边疆地区各地各级学校体育场所及体育器材,也“开放与民众共同使用”[15] 4.通俗讲演所和民众问字处通俗讲演所和民众问字处属于流动式的社会教育机构通俗讲演所是以讲演为形式,“以启发国民、改良社会为宗旨”[16] ,讲演内容有鼓励爱国、劝勉守法、增进道德、灌输常识、启发美感、劝导卫生,等等。
1931年,广西边疆地区各地共设有通俗讲演所16个,1932年为23个,1933年为15个,1934年为9个参见广西省教育厅教育设计委员会编制《民国二十年度广西省社会教育概况》、广西省教育厅编制《二十一年度广西省社会教育概况》(1934年)、广西省政府教育厅编印《民国二十二年度上学期广西省教育概况统计》(1935年)、广西省政府教育厅编印《民国二十三年度上学期广西省教育概况统计》(1936年)民众问字处一般设在城乡人员聚集的墟市旁、道路口、村口等地方,免费专门为识字不多或不识字的人解决认字的困难,有时还为平民代笔起草应用文稿等这种社会教育形式具有明显的“流动性”[17] 1931年,广西边疆地区各地共设有民众问字处12处,1932年增加到51处,1934年更增加到207处参见广西省教育厅教育设计委员会编制《民国二十年度广西省社会教育概况》、广西省政府教育厅编印《民国二十三年度上学期广西省教育概况统计》(1936年)5.电化教育作为新式的教育手段,电影、电台等电化教育受到了新桂系的高度重视1937年,广西省政府颁布《广西省实施电影教育暂行办法》,将全省划为4个电影巡回放映区,广西边疆地区归第三、第四区负责。
各巡回放映区设教育电影巡回队一队,“分别办理各该区巡回讲映事宜”[18] 各放映队每学期至少须到所辖区内各县放映一次,“每次讲映五日,每日日夜两场,每场以二小时为限度”,各县在此规定之外,如认为有必要,在征得放映人员同意之下,可“延长讲映一日至二日”[19] 此外,为推行电化教育,广西省政府还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从1937年开始,要求各地国民基础学校普遍装设收音机,以开展社会教育活动[20] 通过电化教育方式进行广泛的社会教育,灌输民众自卫知识、科学知识,启发人民的民族意识和增强全民抗战情绪,寓教育于娱乐中,民众无形中受到了教育,收效明显如桂南战事紧张之际,为加强对民众的教育,新桂系曾派巡回放映队到广西边疆地区放映两个多月,“事后调查民众所得印象颇为深刻,民族意识提高不少”[21] 二)学校式社会教育学校式社会教育主要是以各级学校为施教机构最初仅指盲哑学校及各类实习学校,1933年8月李任仁去教育厅长之职后,新桂系在新任教育厅长雷沛鸿的推动下,改变社会教育策略,主张“学校要与社会合一,教育要与生活合流”[22] ,停办省县立民众教育馆,将社会教育的任务加诸各级学校1.推行机构新桂系时期,广西边疆地区学校办理社会教育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32年至1937年,以学生自治会为办理机构,由学校教导处或生活指导部指导办理;第二阶段从1938年至1939年,各学校师生合组师生服务团,以校长为团长,教师为指导员,学生为团员,各就所能分队工作;第三阶段从1940年开始,各中等学校成立社会教育推行委员会,主持规划社会教育工作。
2.施教内容新桂系时期,广西边疆地区学校式社会教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