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大学教育学院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培训..doc
2页1广西大学教育学院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培训班招生简章(第十一期培训班)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定,批准广西大学教育学院开展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认定的培训工作(桂职鉴函[2007]19 号文件)为满足社会对专业心理咨询师的需求,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按照全国的统一规定,我院常年举办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培训班的招生简章公告如下:一、招生对象凡对心理咨询、心理诊断、心理测量有兴趣的人士均可报名参加培训,但如果要申报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需具备如下条件: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大专学历,经心理咨询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③具有其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①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者;② 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③ 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④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 3 年以上,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二、教材与课程教材:选用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专家编写的教材课程:1. 理论知识:①基础心理学 ②社会心理学 ③发展心理学 ④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 ⑤心理测量学 ⑥咨询心理学 2. 操作技能:①心理诊断技能 ②心理咨询技能 ③心理测验技能;3. 测试与:全真模拟考试与答疑三、培训方式面授:由广西大学教育学院教师面授教学、试题分析、应试指导、模拟考试,并使用劳动部规定统一的专用课件作为教学参考2技能训练:依据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要求,进行技能训练四、培训及报名办法培训时间:2008 年 12 月 25 日—1 月 15 日报名时间:开班之前均接受报名咨询:刘老师 13517810662,13471156365王老师 0771-3235315,2949950报名地点:广西大学教育学院 104 室(广西大学西校园原第五教学楼) 报名材料:4 张 2 寸同底免冠证件照(照片背后留姓名);学历证书,医学、心理学、教育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三级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 1 份学习费用:心理咨询师三级培训费为 2920 元,报考费 600 元;二级培训费为3520 元,报考费 800 元(培训费含教材费、习题集、结业证书办理费、实习费及历年考试真题资料费等;报考费含考评费、证书办理费等)。
学生凭学生证优惠,培训费一律收取 1800 元,本校学生可直接到教育学院一楼 104 报名五、授课实习地点授课地点:广西大学西校园第五教学楼 208 教室实习地点:自治区人民医院六、资格考试广西大学教育学院已获得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签发的开展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的资质,并获准组织报名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每年的 5 月、11 月的第三个星期日,报考时间约需提前一个月七、结业与证书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定,经正规培训达到所规定的标准时数,由培训部门办理区劳动厅承认的培训结业证书,并组织安排参加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举行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全国通用的心理咨询师国家资格证书广西大学教育学院2008 年 11 月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