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区矫正对象考核记分表.doc
1页社区社区矫矫正正对对象考核象考核记记分表分表乡镇乡镇(街道)(街道) 年年 月月 日日姓名姓名性性别别矫矫正正类别类别扣分扣分加分加分得分得分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的,得 30 分离开所居住的 市、区或者迁居,未经考察机关批准的,扣 10 分;保外就医的 矫正对象违反管理规定,不到指定医院进行病情诊断的,扣 10 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矫正对象违反规定 擅自会客的,扣 10 分如认真进行思想改造,遵守国家的法 律法规,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受到周围群众一致好评的,则 加 5-10 分矫矫正正 对对象象 遵守遵守 有关有关 监监督督 管理管理 规规定定 40 分分2、 、遵守其他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得 10 分,否则,相应扣分1、 、出监所后按时到司法所报到登记参加社区矫正的,得 10 分, 否则扣分 2、 、每月末到司法所或居委会报到汇报思想并上交书面思想汇 报材料的,得 7 分,否则相应扣分思想汇报认识深刻,言行 一致的加 5 分矫矫正正 对对象象 报报到到 规规定定 20 分分3、 、遵守其他有关报到规定的,得 3 分,否则相应扣分。
1、 、按司法所要求参加公益劳动的,得 5 分,不请假或请假未 经批准不参加公益劳动的,相应扣分 2、 、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劳动分工的得 2 分,否则相应扣分3、 、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得 5 分,故意损坏设备、工具的,扣 2 分;违章作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扣 3 分 4、 、每月参加公益劳动时间达到 10 小时的得 5 分,不足的,扣 分如除在安排的公益劳动外,能积极主动的帮助孤、弱、老、 残、病人劳动的,加 5 分矫矫正正 对对象象 公益公益 劳动劳动 制度制度 规规定定 20 分分5、 、遵守其他有关公益劳动规定的得 3 分,否则相应扣分1、 、能自己主动学习或按照要求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学习的得 5 分,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不参加学习的,相应扣分 2、 、遵守教育学习活动纪律的得 3 分,违反学习、活动纪律的 相应扣分 3、 、认真参加组织的每一次教育学习活动的得 2 分,不认真的, 则扣分 4、 、参加教育学习活动后按要求上交作业或感想的,得 5 分, 否则,相应扣分能结合自身实际撰写心得体会,被区以上媒 体报道一次的,加 5 分矫矫正正 对对象象 教育教育 学学习习 制度制度 规规定定 20 分分5、 、遵守其他有关学习、活动规定的得 5 分,否则,相应扣分。
如能积极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并以自己的亲身体会现身说法 向周围群众宣传违法犯罪的危害,起到了较好作用的加 5 分得分得分考核人:考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