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存款保险研究新进展:定价和制度效应.docx
28页存款保险研究新进展定价和制度效应 明雷 秦晓雨 朱红摘 要: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应对挤兑风险,加强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通过对现有关于存款保险定价和存款保险制度效应的文献进行梳理发现:基于期权定价法的存款保险定价方法虽较少在实践层面应用,但促进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受金融环境、制度设计及银行自身等影响而产生不同的效应,良性的制度运转与金融体系的完善相辅相成未来的研究将着重考虑中小银行费率的厘定及存款保险制度与金融安全网之间的协同作用Key: 期权定价法;预期损失定价;公平的存款保险;道德风险;金融稳定效应:F840.682 : A :1003-7217(2019)06-0039-08一、引 言存款保险制度于1933年在美国诞生以来,在抵御金融危机、稳定公众信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因此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推广截至2018年底,全球共有14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①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存款保险与审慎监管、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共同构成金融安全网[1],在应对挤兑危机、维护中小储户利益以及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4]但另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也会激励银行冒险经营,引致道德风险,也有部分学者对其持有异议。
经过多年探索,中国于2015年5月推出《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5] 2019年5月,我国成立了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18年底,我国存款保险基金专户余额为821.21亿元②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立时间较晚,且缺乏处置问题银行的经验,因此,仍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研究表明,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抑制银行危机,维护金融体系稳定[6-8]银行在我国经济体系中占据至关重要的位置,况且当前我国一边全面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一边又强调要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风险的底线因此,存款保险制度扮演的角色不容忽视就发展态势来看,存款保险制度在维护全球金融体系稳定方面发挥的作用将进一步加强自1977年Merton开创存款保险定价之先河,这一领域受到国内外学者广泛关注,围绕期权定价法和预期损失定价法两条主线不断延伸探索,形成了比较全面的定价体系但存款保险的定价都基于存在公平的存款保险价格这一前提,因此,很多學者就公平存款保险价格的存在性进行探讨,并提出激励相容的定价机制随着制度运行日益成熟,近年来有关存款保险制度有效性的研究相对多于定价研究,存款保险制度的引入对金融稳定是否起到了预期作用存在争议,包括怎样的制度设计更能发挥存款保险制度的有效性、什么因素放大存款保险制度带来的道德风险,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给银行风险承担带来的影响等,日益成为学者关注的问题。
有关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从最初探讨如何对保费进行定价以及是否存在公平定价,到后来存款保险制度负面影响的暴露引发学者对其有效性的论证,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本文试图通过疏理存款保险定价以及存款保险制度效应的研究,分析存款保险制度的金融稳定效应、道德风险及其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从而对未来相关研究方向提出展望,并对完善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实践操作提出对策建议二、存款保险定价研究存款保险制度的核心是费率的测算,合理的费率有利于弱化投保银行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并减轻存款保险机构的负担存款保险定价主要有期权定价法和预期损失定价法,还有一些新的定价方法一)期权定价法Merton(1977)最早将Black-Scholes模型应用到存款保险定价其基本原理是:将存款保险看作一份欧式看跌期权,将到期存款的本息和看作看跌期权的执行价格,将银行吸收存款的价值看作标的资产的价格合约到期时如果银行资不抵债,存款保险机构将承担银行无法支付的部分;如果到期时银行经营状况较好,存款保险机构便不需要进行偿付[9]Merton(1977)的模型简单直观、易于理解,但也存在一些缺陷一是没有考虑监管成本、监管监查和破产后处理方式的不同对存款保险价格的影响;二是忽略了一些无法观测的参数。
为此,Merton(1978)考虑了监管成本的影响[10];Ronn和Verma(1986)明确考虑了监管宽容的实际情况(简称R&V模型)[11];Pennacchi(1987)则拓展了定价框架,进一步考虑了当银行资产少于一定比例的银行储蓄时,存款保险机构就对银行实施兼并处理的情况[12]Marcus和Shaked(1984)对Merton模型中无法观测到的银行资产价值和波动率进行了计算,联立方程组求解存款保险的费率[13];Duan(1994,2000)利用极大似然估计对R&V模型进行了改进,得到了资产价值和权益价值的对数似然函数,求得银行资产收益率和收益率标准差的最大似然估计值,从而求得银行资产价值的估计值[14,15]此外,Pyle(1986)建立了银行破产倒闭可以背离经济破产条件下的存款保险定价模型[16];Kane(1986)基于欧式期权两周期的二叉树模型对存款保险进行了定价研究[17]欧式期权只有在到期日才能执行,但是存款人可以在存款未到期时的任意时刻到银行取款因此,银行本身面临任意时刻而不是某一个特定时间的挤兑风险美式期权可以很好地弥补欧式期权的这种流动性不足,因为美式期权持有人可以在到期日前的任意时刻执行期权。
Allen和Saunders(1993)将存款保险视为一个可赎回永久美式看跌期权进行了存款保险定价[18]Hwang等(2009)基于美式期权的框架考虑了破产成本的因素,并用障碍期权定价研究了破产政策对于存款保险定价的影响[19]延续期权定价的思想,很多学者还尝试引进一些其它经济变量对存款保险进行定价Kerfriden和Rochet(1993)考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期限结构和市场参数得到存款保险的定价公式,运用利率的期限结构和零息债券的波动率来刻画市场参数[20]Duan等(1995)给出了考虑利率风险对存款保险定价影响的定价公式[21]Dermine等(2001)分析了信贷风险对存款保险定价的影响[22]Lee等(2015)用资产相关性来度量银行的系统性风险,对存款保险进行了定价[23]Zhang和Shi(2016)则在期权定价模型基础上融合了市场模型,并发现未考虑系统风险的定价模型低估了存款保费[24]即使诸多学者对期权定价法进行了改进,但是此类方法只限于上市银行,这对估计非上市银行保费存在局限因此,有学者探索如何将期权定价应用到非上市银行Cooperstein等(1995)解释了如何用现金流来估计银行价值[25]。
Falkenheim和Pennacchi(2002)采用了市场对照法,根据上市银行和非上市银行之间相似的风险特征将二者联系起来,再运用R&V模型测算费率[26]虽然对非上市银行的存款保险定价研究较少,但十分具有意义,因为现实中大多数银行都是非上市银行国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利用国外已有的模型和定价方法,结合中国银行业的数据对存款保险费率进行测算张金宝、任若恩(2006)以R&V模型的思路对监管宽容下的存款保险定价做了案例分析,得出监管宽容程度与单期存款保险费率负相关的结论[27]李敏波(2015)基于R&V模型,利用国内16家上市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和股价数据,测算出政府隐性担保下的存款保险费率[28]程志富等(2016)基于银行债券视角,利用存款债务与其他普通债务之间的相似性和期权对角价差组合技术,对5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费率进行测算,同时利用R&V模型测算了其他10家上市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为存款保险的差别化费率设计拓展了思路[29]不同于套用国外文献简单地测算保费,吕筱宁等(2016)的研究创新性地将系统性风险、参保比例和逆周期程度系数引入到定价模型,提出基于跨期系统性风险的存款保险逆周期定价方法[30]。
明雷等(2019)同时考虑了监管宽容和监管惩罚对存款保险价格的影响,研究表明监管宽容程度越高、监管惩罚力度越低,存款保险费率越高[31]Merton(1977)提出的期权定价具有开创性,围绕这一方法展开的研究所考虑的因素也更加全面和贴近实际,如考虑监管政策、资本展期、银行股利派发政策等,较为客观准确地反映根据商业银行自身运营状况所对应的存款保险费率但期权定价法因有着严格的假设条件,导致这一方法虽然科学有效,但很少被应用到实践中二)预期损失定价法预期损失定价方法的基本思想是通过计算银行破产时对储户造成的预期损失来衡量银行所需要繳纳的保费预期损失为预期违约率、风险敞口和违约损失率的乘积风险敞口和违约损失率可以通过历史经验数据得到,预期违约率主要通过基本面分析、市场分析法和评级分析等三种途径获得[32]基本面分析一般基于其会计核算价值,应用类似CAMELS的评级CAMELS基础分析法具体包括六种评价指标,即资本充足、资产质量、管理水平、盈利水平、流动性水平、市场风险敏感度利用这六种指标对商业银行进行评分,并通过评分确定各家银行的风险等级,再确定对应的预期违约率市场分析法基于无套利和风险中性定价的前提,假设以一单位资金投资于无风险债券和投资于未投保银行债务的期望收益相同,已知无风险债券利率和未投保银行债务的利率,计算得出预期违约率。
评级分析法是通过穆迪、惠誉、标普等专业评级公司对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来直接获得相应的违约率这种方法操作简便且数据易得,但不同的评级机构对银行的评级存在差异,且评级机构缺乏内部信息,实际评级可能有所偏差基于预期损失定价的思想,国内外学者考虑了不同因素,应用这一方法进行费率测算与理论研究Sironim和Zazzara(2004)结合预期损失定价与信用风险模型对意大利上市银行进行了保费费率测算,所得结果与实际费率相近[33]Pennacchi(2006)基于预期损失定价的思想,考虑了经济周期对保费的影响[34]国内早期进行的存款保险定价研究也多采用预期损失定价法魏志宏(2004)应用评级法对我国存款保险进行定价,通过将穆迪对商业银行的长期外币存款评级与具体的五年平均累计违约率相对应,再计算得出年均违约率[32]张金宝、任若恩(2007)基于预期损失定价思想考虑了商业银行资本配置对存款保险定价的影响,建立了基于资本配置的存款保险定价模型[35]李旸、黄锟(2017)运用了预期损失定价模型、R&V模型和基于资本配置这三种定价方法,对12家上市商业银行进行了存款保险的费率测算并进行了对比[36]刘海龙、杨继光(2011)综合运用了期权定价和预期损失定价的思想构建了一种定价模型,还考虑了银行的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率,对我国银行费率进行了测算[37]。
魏修建(2014)通过BP神经网络及D-S证据理论测定期望损失概率,运用预期损失定价法对我国地方性银行进行了费率测算[38]宋莹(2014)[39]和繆锦春、季安琪(2015)[40]等也基于预期损失定价的思想对我国银行进行了保费测算相对期权定价法,预期损失定价方法操作简单、适应性强,但近年来整体的研究趋势也由直接简易变得更为科学严谨从最初直接运用评级法估算银行违约概率,到后期逐渐有国外学者运用KMV模型、风险中性估值模型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模型来核算更为合理的违约概率,这也将成为预期损失定价法未来的研究趋势三)其他定价方法除期权定价法、预期损失定价法,也有其他学者拓展了新的定价思路Duffie等(2003)应用了一种基于违约风险的固定收益证券定价模型对存款保险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计算银行债务价格和破产概率[41]范小云、曹元涛(2006)试图通过银行导向来降低存款保险的道德风险,提供了一种基于银行效用最大化的存款保险定价方式,并指出这种方式适用于欠发达国家的过渡期[42]袁金建等(2019)在GARCH模型的框架下建立基于时变波动率的定价模型,研究发现忽视资产波动率的时变性会在高风险阶段高估存款保险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