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docx
8页企业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docx 《企业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阅读,更多相关《企业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党小号文库上搜索 1、1 公司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目录目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二章第二章 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主体职责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主体职责 第三章第三章 确定议题确定议题 第四章第四章 议事决策程序议事决策程序 第五章第五章 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 第六章第六章 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决策水平,更好地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作用,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省委关于在深化国 2、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省国资委党委省企业党委议事规则 、 企业议事决策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操作规程(试行) 、 省有限公司2 党委会议事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第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议事范围内的事项。
要按照“先党内、后提交”的原则,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在董事会、经营班子拟决策前,党支委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再按程序提交董事会、经营班子进行决策 第三条第三条 党支委议事的形式是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上节假3、日,则顺延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或推迟召开,具体时间由党支部书记确定 第二章第二章 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主体职责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主体职责 第四条第四条 党支部委员会主要研究决定党组织建设、班子建设、 人才及党员队伍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员工队伍稳定等重大问题;研究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等带有根本性、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主要内容有: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党组织和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决定、决议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和落实监督检查工作; 3 (二)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建设、4、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有关工作; (三)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确定标准、规范程序、进行考察、推荐人选,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研究决定以党支部委员会名义部署的重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请示等; (五)研究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六)研究决定党支部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研究决定企业员工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群团工作和维护和谐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公司及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名单的确定和呈报; (九)需党支部5、委员会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第五条 党支部委员会要前置研究讨论企业生产经营“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形成的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如实反映主要内容有: (一)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生产经营方针; (二)企业重大投融资、贷款担保、资产重组、产权变4 动、重大资产处置、资本运作等重大决策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三)企业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四)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兼职、管理和监督; (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企业6、在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釆取的重要措施; (七)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认为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三重一大”事项 第三章第三章 确定议题确定议题 第六条第六条 议题由各部门或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在会前提出,报请党支部书记确定 第七条第七条 议题必须内容清楚,事实准确,分析到位,重点突出 第八条第八条 议题涉及若干部门的,应事先经过充分的沟通协商取得共识对需要做出决定的事项,要有明确、具体、5 可供选择的建议方案。
第四章第四章 议事决策程序议事决策程序 第九条第九条 会议准备 (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公司党支部委员会负责收集并报党支部书记审定;党支部委员7、会委员认为需要提交党支部委员会会讨论的问题,向党支部书记提出,由党支部书记确定 (二)会议议题及日期确定后,由相关部门准备好会议资料,在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 3 个工作日前提交 (三)会议通知和会议议题,党支部委员会必须提前 1至 3 个工作日通知到每位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在会前要认真审阅会议议题及有关资料,合理安排好工作,确保出席会议 (四) 对重大、 特殊事项, 在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前,党支部书记应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进行充分的酝酿和协商 第十条第十条 会议组织 (一)党支部委员会出席人员为:公司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列席人员:非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经营班子成员,必要时可8、邀请相关人员列席列席会议的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6 工作需要指定党支部委员会原则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二)党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涉及全局性的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其讨论结果应向未到会委员通报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或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建立候会制度除会议成员和全程列席人员外,其他与会人员应按公司通知的时间另室候会,在讨论相关问题时方可与会,讨论完毕即退场 (四)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专职或兼职党务工作人员负责会议准备、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和相关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五)会上分9、发的涉密文件或材料,会后及时收回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会议讨论 (一)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实行一事一议 (二)主持人就议题作简要说明由提交议题的部门负责人或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汇报有关情况,并负责回答提出的问题,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三)与会者应积极发表意见,对需作出决定的事项,应态度明朗,意见明确讨论重大问题时,党支部书记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党支部委员会其他委员的意见以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 7 (四)因故未到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五)会议在讨论与参与者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六)党支部委员会不讨论临时动议 第十二条第十二10、条 会议决定 (一)按照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制度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表决:一般性议题,会议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作为会议决定或决议;重要议题,如果意见基本一致可进行口头表决;对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重要议题,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委员会讨论表决。
(二)会议表决可视情况釆取口头、举手、票决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二分之一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 (三)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表决人事任免时应逐人进行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形成纪要 (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要11、形成会议纪要,需下发或上报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委员会专职或兼职党8 务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并将原始记录存档备查会议纪要经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审核、党支部书记签发后印送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三)会议纪要须载明会议名称、时间、主持人、参加会议人员、会议议题讨论情况及最后的决定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理由,并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限要求 (四) 党支部委员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除有保密要求外,应及时在公司员工群众中公开 第五章第五章 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党支部委员会决定的事项,由党支部书记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将落实情况及12、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专职或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汇总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及班子成员要督促各自分管的部门认真执行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协调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检查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对属于董事会决定、党支部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的企业经营决策事项,党支部委员会形成意见后,进入董事会、经营班子尤其是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经营班子会前就党支部委9 员会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营班子其他成员进行沟通;进入董事会、经营班子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经营班子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并在董事会形成有关决议表决时,按党支13、部委员会的决定行使表决权,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任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个人有不同意见的,不在董事会上表达 第第十七条十七条 进入董事会、经营班子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发现董事会或经营班子会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员工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会后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通过党支部委员会形成明确意见向董事会、经营班子反馈如得不到纠正, 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如党支部委员会审议通过的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会上未获得通过,需重新审议的,内容如需进行重大或原则性修改的,在重新审议14、前仍需提交党支部委员会审议同意。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个人意见被党支部委员会否决后,允许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作出改变之前,必须认真执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的,书记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10 委员会报告,并按权限和程序予以追认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党支部委员会议后对决策事项拟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重新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如遇到新的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原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复议,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同意后15、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党支部委员会议追认 第六章第六章 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公司党支部委员会不按规定决策重大事项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及管理人员、员工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反映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因违反本规则而导致重大事项决策失误并产生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会议成员对会议作出的决定或决议允许有保留意见或反对意见,但会后不能发表与集体决定相悖的个人意见。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会议讨论的事项,除按规定履行职能及授权传达外,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擅自外传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 11 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共省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8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