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doc
17页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解决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051号2023年3月目 录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和性质 11.2项目立项情况 11.3项目规模 11.4建设地点 11.5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12工程内容及污染因素分析 22.1工程内容 22.2重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33周边环境及保护目的 34环境影响评价重要结论 54.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54.2水环境影响评价 74.3声环境影响评价 74.4固体废弃物处置影响评价 85总量控制分析及公众参与 95.1总量控制 95.2公众参与 106项目环保审批可行性分析 117项目环保措施 128环评总结论 15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和性质项目名称: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解决中心)项目性质:新建1.2项目立项情况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改委关于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解决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浙发改投资[2023]231号,2023年3月31日)1.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29321万元,项目建设2×500t/d生活垃圾解决规模的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同时配备2×N12MW汽轮发电机组。
1.4建设地点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十塘1.5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项目定员90人,其中生产人员76人,管理及技术人员14人干部和行政管理人员为日班制,运营人员和值班技术人员采用四班轮换制,垃圾卸料及输煤除渣人员按两班制运营垃圾焚烧炉全年除去一些例行的检修时间,正常运营时间为24h/d、330d/a2工程内容及污染因素分析2.1工程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重要为建设2×500t/d生活垃圾解决规模的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同时配备2×N12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基本构成如表2-1所示表2-1项目基本构成主体工程项目单机容量及台数总容量焚烧炉2×500t/d(额定蒸发量45t/h)解决规模循环流化床焚烧炉90t/h汽轮发电机组2×N12MW汽轮发电机组24MW辅助工程燃料运送垃圾由本地环境卫生部门用专用运送车由垃圾中转站运送至厂内燃煤由供应单位汽车运送至厂内垃圾库房设立垃圾卸料厅、垃圾储坑,垃圾储存能力约为7000吨灰库设立H=15m、Æ=7m飞灰库2座,每座容积为300m3,共可储灰480吨干煤棚25×30m干煤棚一座,储煤2023吨渣库设立H=20m、Æ=6m渣库1座,几何容积约为400m3,可贮渣约400吨公用工程供水系统项目生活用水、锅炉化学除盐水原水采用市政自来水;生产用水取自厂区西南面,距厂区约0.5公里的九条河排水系统冷却水排水尽也许回用,剩余部分纳入污水管网,外排废水纳入台州市路桥区滨海污水解决工程进行达标解决环保设施脱硫(酸)设施设立炉后半干法烟气解决装置除尘设施设立高效布袋除尘器垃圾渗滤液解决设施配套设立垃圾渗滤液解决设施,垃圾渗滤液经预解决后纳管;废水解决浓缩液及污泥回喷入焚烧炉内焚烧解决飞灰处置措施配套建设飞灰固化设施,飞灰经固化达成相关标准后外运垃圾填埋场填埋解决垃圾库房臭气防治措施垃圾储坑顶部设立焚烧炉一次风进风口,垃圾库房臭气作为助燃空气吸入焚烧炉焚烧解决烟囱建设一座H=60m, Æ=2.7m的烟囱灰、渣外运方式及处置方式项目产生的炉渣汽车外运作为建材原材料,经固化解决后的飞灰汽车外运填埋解决2.2重要污染物排放情况项目污染源强汇总如表2-2所示。
表2-2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表 单位:t/a污染类别污染源污染因子产生量排放量备注废气垃圾焚烧炉烟尘6231596.15烟气经半干法烟气解决装置+喷射活性炭+布袋除尘解决后60m烟囱高空排放SO2823164.62HCl/60.11NOx/360.60CO/180.34Hg/0.12Cd/0.12Pb/1.19二噁英/120mg/a垃圾库房NH3200.224.08产生的臭气经捕集后至焚烧炉焚烧解决,少量无组织散发H2S20.510.44废水垃圾渗滤液、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等废水量450488.55259590.15预解决达成台州市路桥区滨海污水解决工程纳管标准后纳管CODcr1760.7815.57氨氮59.590.364固废焚烧炉炉渣267040外售综合运用飞灰380090经水泥固化稳定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污水解决污泥1650厂内焚烧处置职工生活垃圾14.850厂内焚烧处置3周边环境及保护目的项目拟建地位于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十塘本项目重要保护目的见表3-1表3-1本项目重要保护目的汇总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具体敏感目的与公司的方位和最近距离与垃圾库房方位及最近距离人口(人)户数(户)环境功能方位距离(m)方位距离(m)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金清镇三坨村SW1420SW15801703486二级三山涂规划居住区块北片NE2490NE2510——三山涂规划居住区块南片E1210E1304——滨海工业园规划居住区块南片WSW2420WSW2580——地面水地面水环境十条河E约5m————Ⅳ类声环境评价范围内声环境质量———————2级社会环境—台州新机场SE4500—————4环境影响评价重要结论4.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⑴影响预测评价①2×500t/d循环流化床焚烧炉燃煤烟气排放影响预测分析正常工况下地面一次浓度预测:预测结果表白,在拟定的污染气象条件的基础上,SO2、NO2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奉献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二级标准规定;HCl、Hg、Pb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奉献值均满足《工业公司设计卫生标准》(TJ36-79)标准规定;Cd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奉献值满足前南斯拉夫环境标准规定。
预测结果表白,在预测的污染气象条件下,项目达标排放垃圾焚烧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SO2、NO2、HCl、Hg、Cd、Pb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奉献值均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叠加背景之后,可以满足标准规定正常工况下地面日均浓度预测:达标排放的SO2、PM10、NO2、二噁英等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奉献值及各环境敏感点预测奉献值均较小,占相关标准比例也较小故项目建成投产后,达标排放的垃圾焚烧烟气对于所处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影响较小叠加背景浓度后,各预测点预测值可满足二级标准规定年平均预测浓度结果表白,SO2、PM10、NO2、二噁英等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预测值及各环境敏感点的奉献浓度预测值均较小,所占标准比例也是较小的所以垃圾焚烧烟气的达标排放对于项目拟建地所处区域的各重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的奉献值是较小的②干煤棚无组织粉尘厂界浓度预测本次评价就项目实行后,公司干煤棚无组织排放粉尘的厂界出现浓度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表白,公司干煤棚无组织排放粉尘在四侧厂界的预测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中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③恶臭废气无组织厂界浓度预测本次评价就项目实行后,公司垃圾库坑无组织排放的恶臭废气厂界出现浓度进行了预测。
预测结果表白,公司垃圾库坑无组织排放的恶臭废气在四侧厂界的预测值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扩建项目的二级排放标准中NH3、H2S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限值(NH3、H2S分别为1.5mg/m3、0.06mg/m3)④本次评价就SO2、烟尘、HCl、二噁英事故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进行了预测分析预测结果表白,在发生事故性排放情况下,SO2、烟尘、HCl、二噁英的小时预测奉献值较正常工况下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大气污染物事故性排放的影响是较大的,防止事故发生较好的方法为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实时监控烟气解决系统的运营情况,以保证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旦出现异常事故排放,及时解决同时还要从垃圾焚烧厂环境管理上,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平常运营管理和维护,以杜绝事故的发生⑵环境防护距离本次评价运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得到的计算结果表白,H2S面源无组织排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400m,NH3面源无组织排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250m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拟定为400m(以项目垃圾库房为起点)根据项目拟建地周边环境的调查,拟建地最近的敏感点为三山涂规划居住点南片,距离约为1210米,距离本次项目垃圾库房在1304m以上;现状最近的民居点为西南方向的金清镇三坨村,最近处距离本次项目征地红线约为1420米,距离本次项目垃圾库房在1580m以上,因此周边环境现状可以满足本工程环境防护距离设立规定。
本次评价规定本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确贯彻在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食品厂等敏感点的规定4.2水环境影响评价⑴项目建成投产后外排废水重要为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垃圾倾卸平台冲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等项目外排废水纳入台州市路桥区滨海污水解决厂在时间上、空间上和达标纳管等方面均是可行的项目外排废水纳入污水解决厂进行达标解决,污水不直接排放周边地表水体综合考虑台州市路桥区滨海污水解决厂环评报告结论,项目外排废水经预解决达标后,纳入污水解决厂达标解决外排,对周边地表水水体水质的影响较小⑵本项目生活用水、锅炉化学除盐水用水采用市政自来水生产用水采用厂区西南面,距厂区约0.5公里的九条河水,不开采地下水,取水行为不会对地下水导致污染影响此外在工程设计中,本项目垃圾渗滤液的收集池、垃圾坑基底、渗滤液解决系统等构筑物设施均按照相关规范规定规定做好防渗措施,以保证不发生垃圾渗滤液渗漏事故飞灰由飞灰库贮存并经固化预解决达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3)规定后外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可保证不污染地下水因此本次项目对地下水污染影响较小4.3声环境影响评价预测结果表白,在仅采用工程拟实行的噪声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厂界各噪声监测点的噪声预测奉献值基本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23)相关标准昼间限值规定,但不能满足相关标准夜间限值规定;从噪声奉献值等值线分布图可知,公司各侧厂界噪声预测奉献值可满足GB12348-2023相关标准昼间限值规定,但不能满足相关标准夜间限值规定。
故须在工程拟实行的噪声防治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用噪声防治措施在采用进一步的噪声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噪声对各厂界的噪声预测奉献值基本可满足标准规定项目建成投产后,不定期的蒸汽放空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明显,故规定公司在排气管处加装消声器,合理蒸汽放空时间,严禁在夜间进行蒸汽放空,以最大限度的减少蒸汽放空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