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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解读新《义务教育法》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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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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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解读新《义务教育法》4篇 解读新《义务教化法》4篇   解读新《义务教化法》一:   健全义务教化经费保障机制   为保障义务教化的有效实施, 2024年新修订的《义务教化法》把义务教化经费全面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障,这就在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义务教化经费不足的问题这标记着我国现代的义务教化投入制度正式建立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标准把义务教化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保障教化经费的三个增长落到实处新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将义务教化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化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予以保障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化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刚好足额拨付教化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平安,确保教职工工资根据规定发放   本条其次款重申了1986年提出的教化经费的三个增长,义务教化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当地财政常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在校学生人均教化经费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国家制定学生人均教化经费标准,省级政府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地区的标准,并依据社会经济发展而调整,既保持国家的最低标准,又体现了地方政府的主动性第四十三条规定,学生的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化行政部门以满意教化教学基本须要的原则制定,依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刚好调整;还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状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还特殊提到了特别学校学生的公用经费高于一般学校的学生的标准体现了对特别教化的重视   建立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分担教化经费,省级政府统筹落实的体制第四十四条对此做了规定,同时规定对农村义务教化的投入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分比例分担对经济困难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供应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在机制上保证全部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化   建立义务教化经费在教化财政预算单列制度,县级政府预算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这就须要对薄弱学校进行认定建立健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确保政府的义务教化转移资金根据规定用于义务教化   各级政府依据须要设立专项资金制度,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化。

      激励捐资助学,设立义务教化基金以上制度的建立,将保障我国义务教化经费足额到位,保证我国义务教化均衡,有效发展   解读新《义务教化法》二:   建立健全义务教化法律责任制度   法律责任是由法律关系主体的违法行为引起的,应当由其依法担当的惩处性法律后果依法追究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是《义务教化法》实施的重要保证所以,必需坚持违法必纠2024年新修订的《义务教化法》设法律责任专章对法律责任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对违反教化经费拨付制度的各级政府必需限期改正,情节严峻的,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行政惩罚   对违反规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的,办学标准的,未定期检查学校校舍平安的,不根据规定均衡支配教化经费的,轻者限期改正,重者依法赐予行政处分对政府把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变更公办学校性质的,未实行措施防止学生辍学的,侵占,挪用教化经费的,向学校非法摊派费用的,限期改正,通报指责,严峻者,对干脆责任人和主管人员依法赐予行政处分学校违反义务教化法,必需担当法律责任:   (1)违反规定向学生收费;   (2)向学生推销商品牟利;   (3)拒绝接受具有一般教化实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4)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5)违反规定开除学生;   (6)选用未经过审定的教科书。

        对这些违法行为,轻者限期改正,通报指责,重者,赐予干脆负责人和干脆责任人予以依法惩罚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不根据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化的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赐予指责教化和责令限期改正   社会的法律责任:胁迫或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化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化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合新《义务教化法》解读一到六,2024年修订的《义务教化法》具有系统性,现代性,规范性,可操作性,是对1986年的《义务教化法》的全面改进和提升,其实施将对我国义务教化的健康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   解读新《义务教化法》三:   新修订的《义务教化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次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29日通过,于2024年9月1日正式施行新法共分8章63条,与1986年的旧法相比,法规条文在数量上是1986年《义务教化法》的3倍多,在内容上基本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新修订的《义务教化法》第一章总则部分对《义务教化法》的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重要概念、基本原则做了基本的法律规定,然后分其次章学生、 第三章学校、 第四章老师、 第五章教化教学、第六章经费保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分别对义务教化各方面进行了法律规定。

      新修订的《义务教化法》是对旧义务教化法的全面修订和更新,有着本质的区分,在很多方面有重大的突破,将在相当时间内对我国义务教化发展起到规范保障和保驾护航的作用   新修订的《义务教化法》把保障受教化者的权利作为立法的根本动身点   受教化权是现代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必需予以保障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其次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人人都有受教化的权利,教化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当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化的权利和义务   2024年新修订的《义务教化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义务教化的权利,保证义务教化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养,依据宪法和教化法,制定本法这一规定特别明确提出了义务教化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化的权利,保障义务教化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的素养立法依据是宪法、教化法这一规定反映了义务教化法立法的本质   比较而言,1986年义务教化法第一条提出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发展基础教化,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就显得宽泛而不明确所以,新法体现了《义务教化法》的立法本质。

        解读新《义务教化法》四:   新修订的《义务教化法》明确了义务教化的强制性、义务性、免费性、公益性、同等性   一、强制性强制性是义务教化的最典型特征这种强制,既是对学生而言,也是对国家而言非义务教化则不是强迫的,而是选择性的,自愿的2024年新修订的《义务教化法》特殊突出了这种强制性   2024年新修订的《义务教化法》其次条其次款:义务教化是国家统一实施的全部适龄儿童、少年必需接受的教化,是国家必需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这里特殊突出了义务教化是全部儿童、少年必需接受的,国家必需予以保障的教化,具有强制性这是1986年的《义务教化法》所没有的   二、义务性义务性表现为实施义务教化是国家对公民的义务,是学生及其监护人对国家社会的义务,是学校的义务,是社会的义务   (一)义务教化是国家的义务2024年新修订的《义务教化法》其次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施九年制义务教化制度义务教化是国家统一实施的并予以保障的教化国家的责任由政府来履行,义务教化的开展是政府行为1986年的《义务教化法》也提到义务教化是国家的责任,但把义务教化的责任都交给了地方政府,第八条规定:义务教化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二)义务教化是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义务其次条规定,义务教化是全部适龄儿童、少年必需接受的教化第五条其次款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化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化;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须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化行政部门批准接受义务教化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必需接受义务教化,没有其他选择   (三)义务教化是学校的义务新法对学校的责任也强化了,设专章对学校的责任和权利进行规范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学校应当根据规定标准完成教化教学任务,保证教化教学质量   (四)义务教化是社会的义务第五条第四款规定: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化创建良好的环境第十三条其次款规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帮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化的适龄儿童、少年。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化;自行实施义务教化的,应当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教化行政部门批准   三、免费性免费性是义务教化的重要特点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实施的义务教化都是免费的1986年的《义务教化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化的学生免收学费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需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化这里的免费是免学费事实上,国家对义务教化经费的投入本身不足,很多地方要向学生收取费用来提高老师的待遇以及改善学校条件所以, 2024年新修订的《义务教化法》其次条第三款作出了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化,不收学费,杂费第四款规定:国家建立义务教化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化制度的实施其实,在本法修订之前,我国已经起先推行两免一补的政策,现在则是以法律的形式把义务教化定位为免费教化,从而完成了我国的准义务教化到真正意义的义务教化的转变   四、公益性教化是公益性事业,这是教化的本质确定的教化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过程人的发展既是个人的事情,但也是社会、民族、国家的事情,所以,古往今来,办教化可以使办教化者生存和发展,但办教化不是办企业,不应追求盈利。

        五、同等性义务教化是全部公民的教化,是一种同等的、公允的、均衡发展的教化2024年新修订的《义务教化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同等接受义务教化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化的义务   同等性体现在起点的同等,过程同等同等性或公允性体现在义务教化的均衡发展方面新修订的《义务教化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化资源,促进义务教化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实行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化国家组织和激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化 《义务教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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