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工程《劳动保障法》教学通用课件.ppt
408页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高等教育出版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教学课件,,,高等教育出版社,,绪论,,,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目的与意义,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内容体系,三、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念,四、学习和研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方法,,,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本章是教材的总论部分,对教材的研究对象、内容体系、基本理念、性质定位、逻辑结构和研究方法做出前提指引性的介绍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内容体系、基本理念以及和谐劳动关系的历史背景与内涵本章教学重难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理念、和谐劳动关系提出的由来与意义本章导语:,,高等教育出版社,,,某甲,被,A,股份有限公司聘为总经理,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因发生关联交易被中国证监委处罚公司认为某甲失职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董事会决定免去甲总经理职务并将其辞退,解除了甲与股份制公司劳动关系甲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并按约定每月,53000,元工资标准,支付已停发的,3,个月工资。
典型,,案例,,,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目的与意义,,,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目的,1,了解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2,,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理论,形成合理的法学知识结构,,3,提升运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理论与规范解决实践法律争议和难题的能力,,,(二)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意义,1,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认识与分析问题的理念和方法,2,更加准确和深刻地理念民法、行政法等相关部门法,,,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内容体系,(一)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关系,(二)劳动法学的基本内容体系,(三)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内容体系,,,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关系,1,制度目标,——,社会利益,2,,制度基础,——,人权,,3,,制度理念,——,实质正义、倾斜保护,,共性,,,高等教育出版社,,在作用范围上,劳: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社:一般社会成员,,,,,,,,,在基本人权保障上,劳:“给一片面包不如给一份工作”,社:“需要即是权利”,,,在实现路径上,劳:市场机制,+,倾斜保护,社:社会责任,+,国家责任,在调整手段上,劳:个别自治、集体自治,+,国家干预,社:国家干预,+,社会自治,在作用方式上,劳:主动性、主导型性保障,社:相对而言是被动性、补救性保障,区别,,,高等教育出版社,,,,劳动法基本理论,概念特点,调整对象,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法律体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劳动法基本制度,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劳动关系法,劳动基准法,劳动监察法,劳动争议处理法,,(二)劳动法学的基本内容体系,,,高等教育出版社,,社会保障法基本理论,概念特征,基本原则,法律体系,社会保障法律关系,产生发展与历史演进,社会保障法基本制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保险,,基金,(三)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内容体系,,,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理念,(一)人权思想,(二)实质正义,(三)社会本位,,,(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念:人权思想,内涵,作为人依其本质应当享有的权利,基础,对人的价值目的性的重视与尊重,体现,制度功能与价值,——,劳动者权益保护与社会安全网的建立;,基本规则,——,国家责任、社会责任、生存权优先、无过错责任、劳动基准、劳动与社会保障权利体系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念:实质正义,内涵,既关注过程的公平正义,也关注结果的公平正义,是正义立场的重大转变,基础,社会地位与禀赋差别,形式正义和局限性,立法,影响,倾斜保护、契约限制、底线保护(基准与安全网),,,高等教育出版社,,,内涵,强调“社会中心”价值、社会利益目标、社会均衡发展的实现,基础,社会分工与社会连带、社会合作关系的生成,立法,表现,就业公共政策、劳动者权益保护规则、劳动协调机制,,(三)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念:社会本位,,,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学习与研究方法,(一)唯物辩证法,(二)科学抽象法,(三)理论联系实际,,,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章 劳动法基本理论,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第二节 劳动法律关系,第三节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高等教育出版社,,,本章导语,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本章是劳动法的基本原理部分,对于劳动法,的调整对象、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体系内容、法律关系以及历史演变进行介绍和讨论,是劳动法的总论部分,是学习劳动法具体制度,的前提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劳动的特点、调整对象、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及其关系、劳动法的体系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原理、主体和内容,我国劳动,立法、外国劳动立法和国际,劳动立法,的关键性内容,。
本章教学重难点:,劳动法的特征、基本原则及其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之间的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原理,、主体,及,权利内容,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一、劳动法的概念和特点,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四、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五、劳动法的体系,,,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动法的概念和特点,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私法与公法相兼容,2,自愿约定与强制标准相结合,3,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统一,,,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一)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之一:劳动关系,,,概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社会化劳动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注意区分不同表述之间的使用差别,,,1,主体资格法定,2,产生于社会化生产过程中,3,具有财产与人身双重属性,4,平等性与从属性相互交织,特点,,,高等教育出版社,,,1,劳动法价值与调整的目的上,2,劳动关系的从属性上,3,用工主体资格上,4,其他方面上,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归结: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劳务关系规避依法应当承担的劳动者职业风险责任,,,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之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主要情形,1,属于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性社会关系,2,属于劳动关系运行必然结果的社会关系,3,与劳动关系产生、变更、消灭具有一定牵连的社会关系,,,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主体上的适用范围,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会计、律师、估价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地域上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劳动法调整的用工主体与劳动者形成的劳动关系,,,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劳动法基本原则,(一)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高等教育出版社,,,,,(一)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三个视角,1,劳动法价值目标视角:,应当能蕴含劳动法的价值追求和基本理念,2,劳动法特点视角:,应当构成判断基本原则的科学性的核心标准,3,该法律原则的功能和意义视角:,要能提升劳动法的实施效益,,,高等教育出版社,,含义,按照自己意愿决定是否参加社会劳动的权利,;,根据自身特长、兴趣、爱好选择职业的权利,理论基础,是劳动法诞生基础;是劳动法律制度的逻辑起点;由劳动关系人身性质的决定;是人自身发展的需要,具体体现,劳动就业与劳动合同订立;整个劳动合同制度的基础;各种具体法律规范(加班、单方辞职、拒绝违章指挥权、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等),,(二)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自由原则,,,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含义,理论基础,具体体现,是劳动法的本质要求;由劳动关系从属性决定;劳动者权利的人权性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或者倾斜性保护,建立劳动者权利的内容体系;形成特殊保护的实体规范体系;设置特殊保护的程序规范体系,,,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协调原则,既是目标状态,也是调整方法,劳动关系特殊性,——,依存与冲突;存在的基础,——,合作;维系的基础,——,信赖。
集体谈判;民主参与、三方协商;争议处置等,含义,理论基础,具体体现,,,高等教育出版社,,五、劳动法的体系,宪法:国家根本大法,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法规,:,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节 劳动法律关系,一、劳动法律关系概述,二、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三、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四、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动法律关系概述,,(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定义,劳动法主体之间以劳动为纽带产生的社会关系经由劳动法调整后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性质不同,范围不同,效果不同,其他,,,高等教育出版社,,,主体之间的从属性,权利义务的强制性,客体的相对单一性,特点,,,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分类意义,所有制性质,用工的标准性,涉外关系,劳动者的组织性,,,高等教育出版社,,,非标准劳动关系,双重,劳务派遣,非全日,借用,试用,,,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劳动者,(二)用人单位,(三)其他主体,,,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动者:作为主体资格的劳动者与,,作为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劳动者,理论意义,保障不同情况下法律术语使用概念与其内涵的一致性,避免同一法律术语在不同内涵外延方面的混淆,实现法律术语使用的严谨与科学,司法实践意义,目的不同:,保护少年儿童,解决建立劳动关系资格问题,权利性质不同:,属于单向性权利,突破权利义务相对原则,划定就业促进权利适用范围,义务主体不同:,国家主要责任,用人单位社会责任,区分意义,,,高等教育出版社,,,达到就业年龄,一般规定,:年满,16,周岁,特殊情形:,年满,18,周岁:有毒、有害、重体力、在中学读书,未满,16,周岁:体育、文艺,具有劳动能力,一般规定:,劳动自由、身体健康程度、文化知识水平、就业愿望等,特殊情形:,特殊岗位的特殊要求,如特殊资格认证、特殊身体条件等,劳动行为能力发展趋势:专业技能与文化越来越重要,作为主体资格的劳动者:,,需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高等教育出版社,,评价要素,,作为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劳动者,含义,在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又称职工或者雇员,特点,典型的从属性,特别提示,需要对劳动者进一步分类定位:如企业高管与一般劳动者的区分对待,,,高等教育出版社,,,,(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国家,机关,个体,经济组织,,,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其他主体,其他主体,劳动,组织,服务,主体,政府,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其他服务,工会,,雇主组织,,,,,,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一)劳动者在个别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高等教育出版社,,1,就业权:,择业自由、平等就业、就业促进、职业保障,2,劳动报酬权,:,按劳、按币、按时获得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报酬,3,休息权:,依法享有休息权、不得随意加班加点,4,劳动安全卫生权:,获得安全卫生的环境条件、知情、取得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健康检查,劳动者在个别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劳动者在个别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5,职业培训权:,获得职业培训资格、保障培训时间、免除有关培训费用、有权获得特殊培训,6,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平等享受保险福利、获得社保待遇给付、获得利用公共福利设施,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依法自主选择争议处理方式、请求依法受理争议、控告不法行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劳动者在个别劳动法律关系中的义务,1,,履行劳动合同、完成劳动任务,2,服从指示命令,3,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4,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5,提高劳动技能,6,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其他义务,,,高等教育出版社,,,工会代表劳动者相对于资方的权利,,(二),“,劳方,”,在集体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行使集体劳动权,——,权利主体:劳动者与工会,2,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3,检查和监督劳动法的实施,4,参与劳动争议和争议行动的处置,,,高等教育出版社,,,团结权(狭义),基础,集体协商权(集体谈判权或集体交涉权),核心,集体行动权,(集体争议权),保障,民主参与权,与“劳动三权”相互协调和配合,集体劳动权的基本内容,,“劳动三权,”,,,高等教育出版社,,,会员相对于工会的权利,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监督工会工作:,行为、资产和经费的使用等,3,要求工会代表自己反映诉求、维护利益,:,要求工会提供指导和帮助、向有关主体反映意见、代表劳方进行集体协商、维护劳动权益、解决劳资纠纷等,4,从事工会组织的活动、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福利、奖励等,5,在工会媒介上发表言论,6,其他,,,高等教育出版社,,,工会代表劳动者相对于资方的义务,1,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与资方进行集体协商,2,诚信集体协商,3,集体协商中履行和平义务,4,履行集体合同,5,依法行使集体争议行为,6,其他义务:,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经济建设、教育职工爱护财物、协助资方开展民主参与活动和职工社保福利事业、支持资方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等,,,高等教育出版社,,,会员相对于工会的义务,1,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3,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4,其他,:学习法律和工会知识等,,,高等教育出版社,,三、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在个别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一)用人单位在个别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1,用工自主权:,招录自主权、招工条件和标准的制定权、用工选录权,2,组织管理权,3,奖惩权,4,其他权利:,订立合同时了解,劳动者,相关信息、保护商业秘密,等,,,高等教育出版社,,,用人单位在个别劳动法律关系中的义务,1,不得从事就业歧视行为,2,支付劳动报酬,3,执行各种劳动标准,4,提供职业培训,5,缴纳社会保险费,6,依法行使组织管理权:,如不强迫冒险作业等,7,不滥用惩戒权,8,其他义务,,,高等教育出版社,,,,(二),“,资方,”,在集体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资方,”,在集体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1,建立雇主组织,2,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3,集体行动权:,如闭厂权,,,高等教育出版社,,,“,资方,”,在集体劳动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不得从事“不当劳动行为”:,如应支持和保障劳方依法行使,团结权、支持工会,的,正当运营和合法活动、,不得对行使集体劳动权的会员从事不利益之歧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与劳方进行,集体协商、,应当做到,诚信协商等,,,,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节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一、外国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二、新中国劳动法的产生发展,三、国际劳动立法,,,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外国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1,工业革命带来了生产和用工方式的变化,2,资产阶级革命自由放任思想的影响,3,实质正义理念对契约自由的修正,产生背景,产生标志,1802,年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高等教育出版社,,,1,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契约自由仍占主导地位,2,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蓬勃发展,3,20,世纪,70,年代以来:非正规用工的调整、“去管制化浪潮”的应对、“灵活安全性”的价值追求,发展历程,引申思考:,,1.,信息社会对劳动法调整生产的影响?,,2.,非正规就业对劳动法调整的影响?,,3.,“,去管制化,”,思潮对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影响?,,4.,如何处理劳动关系的安定性与灵活性?,,,高等教育出版社,,二、我国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一,),新中国成立后至,20,世纪,60,年代的劳动立法,(二),20,世纪,60,年代后期至改革开放前的劳动立法,(三)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20,世纪,90,年代的劳动立法,(四),《,劳动法,》,颁布和实施以来的劳动立法,,,高等教育出版社,,,(一)新中国成立后至,20,世纪,60,年代的劳动立法,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保障劳动权。
《,工会法,》《,劳动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等,,(二),20,世纪,60,年代后期至改革开放前的劳动立法,,1978,年,《,宪法,》,恢复规定保障劳动权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20,世界,90,年代的劳动立法,,,,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保障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劳动就业方面:,《,职业介绍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关于招工考核择优录取的暂行规定,》,等,,劳动合同方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等,,职业培训方面:,《,关于就业训练若干问题的暂行办法,》,等,,工时制度方面:,,1982,年,《,宪法,》,规定保障休息权,,工资制度方面:,《,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等,,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等,,特殊群体保护方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社会保险方面:,《,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等,,集体劳动法方面:,《,工会法,》,的修改,,劳动争议处置方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劳动法,》,颁布和实施以来的劳动立法,,,,,劳动合同方面:,《,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集体劳动关系法方面:,《,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会法,》,的再次修改等,,劳动基准方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劳动就业方面:,,《,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于就业管理规定,》,等,,劳动争议处理方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社会保险方面:,《,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及修改、,《,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尘社会保险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等,,相关司法解释:,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三、四),,,,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国际劳动立法,(一)概念,又称国际劳动标准或国际劳工标准,指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与劳动者权益有关的最低标准,(二)表现形式,国际劳工标准,国际劳工公约,有遵守义务,国际劳工建议书,参考或借鉴,,,高等教育出版社,,(三)产生背景,1,1900,年:第一次国家劳工会议召开,2,1906,年:通过了最早的国际劳动立法,3,1919,年:国际劳工组织成立,4,1994,年:通过,《,费城宣言,》,,,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国际劳动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的机构,国际劳工大会,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国际劳工局,常设秘书处,,,高等教育出版社,,国际劳工组织,宗旨,基本,原则,职责,目标,《,费城宣言,》,:,1.,劳动者不是商品,,2.,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是不断进步的必要条件,,3.,反对贫困,,,,高等教育出版社,,(五)国际劳工公约的类型,国际劳,工公约,核心公约,必须遵守,优先公约,应特别注意,一般公约,定期报告,,,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废除强迫劳动,《,强迫劳动公约,》,(,29,号);,《,废除强迫劳动公约,》,(,105,号),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保护组织权利公约,》,(,87,号);,《,组织和集体谈判权利公约(,98,号),禁止使用童工,《,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138,号,);,《,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182,号),平等,就业,《,男女同工同酬公约,》,(,100,号,);,《,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111,号,),八大核心公约,,(六)国际劳动公约的主要内容,基本劳动权利,就业政策和就业条件,劳动基准,特殊群体保护,社会保障,劳动关系,,,高等教育出版社,,,1971,年:新中国恢复了在,ILO,的合法席位,1983,年:新中国正式恢复了在,ILO,的活动,截止目前,我国已经批准的国际劳工公约达到,26,项,其中含核心公约,4,项:,第,100,号,《,男女同工同酬公约,》,、第,111,号,《,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第,138,号,《,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第,182,号,《,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七)我国与国际劳动立法,,,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章 就业促进法律制度,第一节 就业促进概述,第二节 反就业歧视,第三节 就业服务和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本章导语,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就业是劳动法研究与实践的逻辑起点,是劳动法学理论大厦的基石。
劳动就业的界定既是建立并确认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进一步认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其他问题的基础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并掌握以下问题:劳动就业的概念和形式,就业目标,国家促进就业的职责,就业歧视的法律治理,就业服务和管理的制度框架和要求本章教学重,难点:,我国就业政策转型,政府促进就业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相关义务,灵活就业背景下人力资源市场的灵活性与安全性,就业歧视的法律治理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 就业促进概述,一、劳动就业的概念和形式,二、就业政策与目标,三、促进就业的国家职责,,,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动就业的概念和形式,,劳动就业的概念,,劳动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活动劳动就业具有主体特定、劳动自愿、有益社会和有偿劳动等特征,劳动就业的形式,:,,正规部门就业与非正规部门就业国际劳工组织认为,两者的主要区别是,非正规部门就业的劳动者往往游离于法律保障的范围之外且工作极不稳定灵活就业与标准用工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就业形式的灵活程度与从属性的强弱等,我国常见的灵活就业形式:,,非全日制就业,季节性就业,自营就业,等,,,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就业政策与目标,,就业政策:,,从新中国成立初的“两扇门”就业方针,到改革开放初期,1980,年提出的“三结合”就业方针,再到,2002,年提出的积极就业政策,再到,《,就业促进法,》,实现就业政策促进向法律治理的转型。
延伸问题,1,:,我国就业制度转型中的遗留问题、原因及其影响延伸问题,2,:,我国积极就业政策的历史贡献、不足及前瞻就业目标:,,基于国际国内各种因素,我国就业促进目标在应然层面应定位于促进充分就业与保障公平就业两个方面延伸问题,1,:,我国就业目标面临的现实困境延伸问题,2,:,政府促进就业的有限性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义务,,,高等教育出版社,,三、促进就业的国家职责,,扩大就业:,,一方面各级政府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另一方面,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提高就业能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我国相关立法对国家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做了明确规定,旨在不断提升劳动者就业意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完善就业援助:,,主要措施包括政策激励、开发公益岗位、积极提供其他就业援助服务等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节 反就业歧视,一、就业歧视的认定,二、就业歧视的类型,三、就业歧视的法律治理,,,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就业歧视的认定,,《,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规定:就业歧视主要是指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效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
根据,《,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认定就业歧视需要同步考察如下要素:歧视原因,歧视行为,歧视类型,歧视领域,歧视后果,歧视例外延伸问题:,鉴于就业歧视的界定既需要学习“他者”,也要“本土化”,我国就业歧视的界定需要考量的要素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就业歧视的类型,,1,性别歧视,2,户籍与地域歧视,3,年龄歧视,4,健康歧视,5,残疾歧视,6,身体歧视,7,其他歧视,,,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就业歧视的法律治理,,就业歧视的立法保护:,,《,宪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规定了公民的平等权、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禁止就业歧视、保障特殊群体就业等主要内容,就业歧视的司法救济:,,《,就业促进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域外主要经验: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合理配置举证责任,强化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等反就业歧视需要法律治理与观念改造协同推进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节 就业服务和管理,就业服务,指由特定的机构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措施,以满足劳动者求职就业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需求的行为。
基于提供服务主体对就业服务的分类:,,公共就业服务,,经营性就业服务,就业管理:,,主要是指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其主要内容有:培育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保障平等就业权并反就业歧视,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行为,开展劳动力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就业登记制度与失业预警机制,建立全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等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 劳动合同概述,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中止、变更和承继,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节 劳动合同特殊制度,,,高等教育出版社,,,,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运行的法定平台,是依法治理劳动关系的法定纽带劳动合同法作为劳动力资源市场配置和劳动关系协调的法律手段,以稳定劳动关系为基本功能,是集体劳动法和劳动条件基准法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劳动合同的概念、特点与分类,劳动规章制度的有效建立,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及要求、形式,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效力,劳动合同的履行、中止、变更、承继、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特殊制度本章教学重难点:,如何把劳动合同的定义、定位、特殊性等置于一个更广阔的背景下理解,以满足劳动合同制度在新经济、新就业等背景下的功能发挥。
如何理解劳动规章制度的功能、属性及其蕴含的劳资权利义务边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和劳动合同特殊制度有关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本章导语:,,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 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二、劳动合同的特点,三、基于期限对劳动合同的分类,四、劳动规章制度,,,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可在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意义上使用,即指劳动合同的运行;也可在法律关系(社会关系)意义上使用,即指劳动合同关系比较而言,可将劳动合同定义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从属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合同的特点,1,从属性合同,2,继续性合同,3,不完全合同,4,关系性合同,5,附合合同,,,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基于期限对劳动合同的分类,《,劳动合同法,》,第,13,、,14,、,15,条,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界定,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组合结构,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的选择,,,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劳动规章制度,劳动规章制度的界定,,劳动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在本单位实施的组织劳动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
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职工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规则,是用工自主权和职工民主管理权相结合的产物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目的、主体、程序、内容、效力等方面,,,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定义务:,,一是应当“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的义务二是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的义务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定环节:,,职工参与,报送审查或备案,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劳动规章制度的效力:,,劳动规章制度的效力仅来源于法律的赋予劳动规章制度的有效要件包括:制定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延伸问题:,鉴于立法尚有缺陷,个案实践中如何把握劳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及合理性,是当下面临的一大难题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三、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四、劳动合同的效力,,,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1,招工(招聘)阶段,2,订立劳动合同阶段,3,缔约告知义务,4,劳动合同的续订,,,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合同订立形式的法律选择:,,《,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非全日制用工可采用口头形式。
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法律意义:,,证据效力,成立效力,生效效力,对抗第三人效力《,劳动合同法,》,没有赋予书面劳动合同以建立劳动关系的效力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及法律责任:,,主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诚信协商并成立劳动合同,不及时订立劳动合同会承担补签、支付双薪、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立即补签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责任,在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时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劳动报酬或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动合同条款的结构:,,法定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劳动者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约定必备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劳动合同法定必备条款欠缺的法律后果:,,法定必备条款欠缺对劳动合同成立的影响法定必备条款欠缺的赔偿责任高等教育出版社,,,劳动合同若干条款的基准规,则,1,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考察、相互选择的特定时间段2,出资培训服务期:当事人约定的、对劳动者有约束力的、劳动者因获得用人单位出资培训而应当与其持续劳动关系的期限。
3,保密义务:它基于劳动者的忠实义务和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等而产生4,竞业限制: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与特定营业主体有特定法律关系的主体,在一定时空范围内不得在与该特定营业主体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就业,也不得从事与该特定营业主体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5,,劳动合同不得约定的条款,现有立法有相关规定,但内容与体系尚待建立健全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劳动合同的成立即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表明合同已开始存在劳动合同的生效即合同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表明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劳动合同生效与劳动关系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书面劳动合同生效与口头或推定劳动合同生效可能并存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是用工延伸问题:,《,劳动合同法,》,仅规定用工是劳动关系生成的法定标志,但未对用工的法律内涵进一步规定高等教育出版社,,,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1,主体适格,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合法,,4,合同形式合法,5,订立程序合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劳动合同因缺乏有效要件而全部或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无效事由: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而意思表示不真实,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及处理:劳动合同是否无效由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并应当有一定政策考量,,,高等教育出版社,,瑕疵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主体不合格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法,》,未将主体不合格明确列为劳动合同无效的事由对用人单位不合格的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在劳动合同无效后果之外有专门规定,即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劳动者已付出劳动应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但对劳动者不合格的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未作专门规定形式瑕疵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法,》,将形式瑕疵(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可补正的合同瑕疵,规定用人单位补签合同的义务及不履行该义务的“二倍工资”责任内容瑕疵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法,》,仅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之情形明确规定为劳动合同无效之事由,并规定对欠缺法定必备条款应当补正和赔偿劳动者损失高等教育出版社,,延伸问题:,《,劳动合同法,》,在合同效力及瑕疵认定和处理上,与普通民事合同有较大差距总的立法思路是:最大限度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的应有权益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中止、变更和承继,一、,劳动合同的履行,二、,劳动合同的中止,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四、,劳动合同的承继,,,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动合同的履行,,实际履行,亲自履行,协作履行,劳动合同履行原则,,,高等教育出版社,,,劳动合同履行,包括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包括履行作为劳动合同内容之补充的劳动条件基准、集体合同和劳动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义务。
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则,不明确条款的履行规则,《,劳动合同法,》,第,18,条,地方劳动条件基准选择的规则,《,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件,》,第,14,条,向第三人履行的规则,履行约定之外劳动给付的规则,,,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合同的中止,,,,高等教育出版社,,,劳动合同中止,即劳动合同履行的暂停其主要意义在于避免劳动合同因出现暂时不能履行的情形而被解除,以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劳动合同中止(狭义),约定事由,法定事由,客观阻碍性,暂时性,正当性,三、劳动合同的变更,,(一)劳动合同变更的界定和分类,,1.,变更的定义,,非临时性变化、非主体或客体变化、具有可变更性,,2.,变更的分类,,一般类型(协议变更)和特殊类型(单方变更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变更),,对劳动者有利变更和不利变更,,,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程序和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35,条,协商一致,书面形式,《,劳动争议解释四,》,第,11,条:履行治愈,引申问题:,1.,变更必须协商一致吗?,2.,要求协商一致的目的是什么?,3.,有无法定的单方变更情形?,3.,如何看待基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规章制度规定的单方约定?,,,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劳动合同的承继,非组织实体变动,《,劳动合同法,》,第,33,条,组织实体变动,《,劳动合同法,》,第,34,条,引申问题:组织实体变动时的劳动者参与问题,,,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概念,二、劳动合同的解除,三、劳动合同的终止,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后果,,,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概念,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合同关系,或者说阻却劳动合同存续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因劳动合同解除以外的法律事实而消灭,解除和终止的区别,合同期间,意思表示,,,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概要,劳动合同解除,协议解除,单方解除,辞职(劳动者),预告辞职,即时辞职,辞退(单位,解雇),即时辞退,预告辞退,一般预告辞退,裁员,,,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合同的解除,,(二)协议解除,,性质:消解契约,双方当事人均可提出协议解除的动议,而后与对方协商一致,经济补偿金仅限于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动议,,,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劳动者单方解除(辞职),,预告辞职,试用期外预告辞职,预告期,30,日且须书面通知,试用期内预告辞职,预告期,3,日,口头书面通知均可,1.,预告辞职:仅有程序条件,不附加实体条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高等教育出版社,,2.,即时辞职(被迫辞职,拟制解雇),即时辞职,随时通知辞职,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无须通知辞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高等教育出版社,,(四)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辞退,/,解雇),即时辞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高等教育出版社,,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辞退,/,解雇),一般预告辞退,解雇程序,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雇事由,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高等教育出版社,,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辞退,/,解雇),裁员,裁员规模,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裁员程序,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事由,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高等教育出版社,,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辞退,/,解雇),裁员,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裁员后优先录用,用人单位在裁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高等教育出版社,,预告辞退(含裁员)的禁止条件,,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高等教育出版社,,工会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干预,《,劳动合同法,》,第,43,条,知情权,要求纠正权,支持帮助劳动者提起仲裁或诉讼,《,劳动争议解释(四),》,第,12,条: 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劳动合同的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高等教育出版社,,劳动合同的终止,,延期终止,,《,劳动合同法,》,第,45,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42,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一)经济补偿的事由,1.,劳动者依照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依照本法第,44,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高等教育出版社,,(二)经济补偿的标准,,一般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特殊标准,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高等教育出版社,,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后果,继续履行优先,赔偿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不可兼得(,《,实施条例,》,第,25,条),违法解除的限缩性解释,,,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五节 劳动合同特殊制度,一、劳务派遣,二、非全日制用工,,,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务派遣,(一)劳务派遣的界定,1.,定义,2.,特点,3.,与一般劳动关系、外包用工的区别,,,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派遣的分类,,劳务派遣,常雇型派遣和临时性派遣,系统内派遣和社会化派遣,初始派遣和再派遣,,,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劳务派遣的劳动关系结构,,学说,,双重劳动关系说,,一重劳动关系说,,一重劳动关系双层运行说,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工,用工单位,,,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劳务派遣的岗位范围和比例限制,“三性”岗位的界定,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高等教育出版社,,(三)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义务划分,1,缔约义务和告知义务,2,劳动基准义务,3,劳动报酬和福利义务,4,社会保险义务,5,其他义务,,,高等教育出版社,,(六)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63,条,,“同工”的认定,,“同酬”的认定,,,高等教育出版社,,(七)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修正前第,92,条:劳务派遣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修正后,第,92,条: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2,年修正案前后的变化及原因,,,高等教育出版社,,二、非全日制用工,1,界定:,小时计酬,、,工作时间,2,适用范围:与劳务派遣的适用问题,3,特殊运行规则:合同形式、兼职关系、不得试用,4,劳动条件基准法的适用:工资基准、加班问题,,,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章 集体劳动关系法律制度,第一节 集体劳动关系法基本理论,第二节 工会,第三节 集体协商,第四节 集体合同,第五节 职工民主参与,,,高等教育出版社,,,,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集体劳动关系法是个别劳动关系法的衍生和发展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集体劳动关系的基本理论、概念;工会体制的特征、工会与集体劳动关系的联系;集体协商的概念、原则和程序;集体合同的概念、特征、内容、效力;我国职工民主制度的参与方式与参与机制本章教学重难点:,集体劳动关系的特点和功能集体劳动关系与个别劳动关系的差别本章导语:,,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 集体劳动关系基本理论,一、集体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点,二、集体劳动关系调整的意义,三、三方协商机制,,,高等教育出版社,,,(一)集体劳动关系的相关概念,,,集体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法所调整的集体劳动关系主要是指:工会或其他劳动者组织与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之间,为维持或提高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以集体谈判、集体合同或职工参与等形式,发生的一系列互动、博弈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集体劳动关系的成因:,1,)工业化大生产的生产方式,把职工集中了起来2,)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和身份意识的趋同,组织联合以抗衡资本力量的需要3,)降低交易费用、解决劳资矛盾的需要4,)人权运动、民主和法治事业的影响高等教育出版社,,一、集体劳动关系法基本理论,第一节 集体劳动关系基本理论,(二)集体劳动关系的特点,,,,,,,高等教育出版社,,1,、,团体性,2,、,工会与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间交换的利益具有,开放性,3,、,集体合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4,、,集体谈判程序规则,对集体劳动关系的运行具有实质影响,第一节 集体劳动关系基本理论,二、集体劳动关系调整的意义,,,,,,,,高等教育出版社,,1,、,实现了劳资意思自治的力量对等,、均衡,,通过集体自治替代个别自治来对主要的劳动条件等事项进行确定,真正实现了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实质化,2,、,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秩序,通过,确定合法产业行动的边界来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秩序比如劳动者怠工、联合抵制、设置纠察线、罢工,用人单位关闭工厂、雇佣罢工替代者、解雇工会会员等3,、,有效缓和劳资冲突,促进劳资合作,,降低交易费用,集体劳动关系调整采用合作博弈的方式,它可以明确各个角色在不同场合的权利义务,有效缓冲个别劳动关系调整带来的直接冲突。
第一节 集体劳动关系基本理论,三、三方协商机制,,,三方协商机制,——,指的是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共同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协调劳动关系主体不同利益的基本制度三方协商机制,是利害相关方直接的理性沟通、社会对话、促进合作的机制与劳资之间的集体谈判、协商相比,它更关注普遍性的政策、制度问题如荷兰的,‘,国家社会与经济理事会,“,,按照三方性原则,形成组织、制度和机制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 集体劳动关系基本理论,三、三方协商机制,,我国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会议制度”,,,,,,,高等教育出版社,,1,、,推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2,、,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的劳动关系;,3,、,企业工资收入分配;,4,、,劳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5,、,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6,、,企业民主管理;,7,、,工会组织和企业联合会组织的建设以及其他问题,第一节 集体劳动关系基本理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国家级三方协商,(,2,)产业一级协商,(,3,)地方一级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