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通证券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docx
50页财通证券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重要提示本说明书依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电子签名合同试点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作,管理人保证本说明书的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容、误导性述和重大遗漏委托人承诺以真实身份参与集合计划,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阅知本说明书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愿意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损失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说明书对集合计划未来的收益预测仅供委托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托管人和推广机构保证委托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出具了批准文件〔名称和文号〕,但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做,也不表明参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承办人:年月日第1部分释义8第2部分集合计划介绍16〔一〕名称和类型16〔二〕投资目标和特点16〔三〕投资围和投资组合设计17〔四〕风险收益特征及适合推广对象18〔五〕目标规模限制18〔六〕存续期限18〔七〕封闭期18〔八〕开放日18〔九〕推广时间19〔十〕每份集合计划面值和参与、退出价格19〔十一〕首次参与集合计划的金额限制19〔十二〕推广机构19〔十三〕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19第3部分集合计划有关当事人介绍20〔一〕管理人20〔二〕托管人21〔三〕推广机构21〔四〕注册登记机构22〔五〕管理人与托管人关系的说明22第4部分设立推广期间委托人参与集合计划23〔一〕集合计划的推广日期23〔二〕推广机构23〔三〕推广期每份集合计划的参与价格23〔四〕推广期参与集合计划的参与费率23〔五〕推广期参与原则23〔六〕推广期规模上限控制24〔七〕参与程序25〔八〕暂停和拒绝参与的情形27〔九〕提前结束推广期的情形27第5部分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28第6部分集合计划的成立29〔一〕集合计划的成立条件和时间29〔二〕集合计划设立失败29第7部分投资理念与投资策略30303030313133第8部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34〔一〕决策依据34〔二〕投资程序34〔三〕风险控制35第9部分投资限制及禁止行为39〔一〕投资限制39〔二〕禁止行为40第10部分集合计划的账户与资产41〔一〕集合计划账户的开立与管理41〔二〕集合计划资产构成43〔三〕集合计划资产的管理与处分43第11部分集合计划的资产估值44〔一〕资产总值44〔二〕资产净值44〔三〕预估收益率44〔四〕估值目的44〔五〕估值对象44〔六〕估值日44〔七〕估值方法45〔八〕估值程序46〔九〕估值错误与遗漏的处理47〔十〕差错处理47〔十一〕暂停披露净值的情形50〔十二〕特殊情形的处理50第12部分费用支出和业绩报酬52〔一〕费用的种类52〔二〕不列入计划费用的项目54〔三〕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费用调整54〔四〕管理人提取业绩报酬54〔五〕税收支出56第13部分收益与分配57〔一〕收益的构成57〔二〕集合计划的净收益57〔三〕收益分配原则57〔四〕收益分配对象57〔五〕收益分配方式58〔六〕收益分配时间58〔七〕收益分配方案58〔八〕收益分配方案的容59〔九〕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报告59〔十〕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59〔十一〕收益分配的程序59第14部分存续期间的参与和退出60〔一〕参与和退出的形式60〔二〕参与和退出的价格和条件61〔三〕参与费用和退出费用62〔四〕参与和退出的时间62〔五〕参与和退出的程序62〔六〕存续期规模上限控制63〔七〕参与和退出的注册与过户登记63〔八〕拒绝或暂停参与、退出的情况及处理方式64〔九〕巨额退出的情形及处理方式65〔十〕其他暂停参与退出或临时下调规模上限的情形及处理方式65656666第15部分集合计划的展期67〔一〕展期的条件67〔二〕集合计划展期的方式和程序67第16部分集合计划终止与清算69〔一〕集合计划的终止69〔二〕集合计划应当终止的情形69〔三〕资产清算主体70〔四〕计划终止后的资产清算程序70〔五〕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73第17部分信息披露74〔一〕本集合计划定期通告74〔二〕重大事项的披露和披露方式76〔三〕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询77〔四〕其他未尽事宜77第18部分风险揭示及其相应风险防措施78第19部分其他应说明事项87〔一〕集合计划托管87〔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注册登记业务87第20部分监管安排89〔一〕计划推广、设立的监管安排89〔二〕计划日常运作的监管安排89〔三〕计划终止的监管安排89第21部分或有事件91第22部分特别说明92第1部分释义《财通证券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集合资产管理合指《财通证券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及同》、合同:对其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试行办法》:指20XX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XX2月1日施行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指20XX5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XX7月1日施行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电子签名合同试点指《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电子签名合同试点指引》指引》:《电子签名约定书》:指《电子签名合同试点指引》第九条所要求的纸质文件中国:指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性文件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 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或本集合计划或集合 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 明书或本说明书或说 明书:托管协议:中国证监会: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单位"元"指依据《财通证券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和《财通证券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所设立的财通证券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指《财通证券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一份披露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托管人及推广机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退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非交易过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权利义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费用及税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及估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及分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息披露制度、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终止及清算、投资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提示等涉及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信息,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
指《财通证券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及对其的任何修订和补充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 理人或或计划管理人 或管理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 管人或计划托管人或 托管人:推广机构:注册登记人、注册登记 机构、注册与过户登记 人: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 事人:个人委托人:机构委托人:委托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指财通证券XX公司〔简称"财通证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XX公司〔简称"中登公司”〕指财通证券XX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XX公司〔简称"中登公司”〕指受《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束,根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指依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指上述委托人〔个人委托人和机构委托人〕的合称指本集合计划达到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成立条件立日:后,管理人确定的本集合计划成立的日期推广期:指本集合计划自开始推广到推广完成之间的时间段;管理人自中国证监会做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启动推广工作,集合计划应当在推广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完成推广、设立活动,具体时间见有关公告。
集合计划存续期:本集合计划存续期为3年存续期满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满足相应条件后即可展期工作日: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共同交易日和时间T日:指日常参与、退出或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业务的申请日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封闭期:本产品不设定封闭期,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起,每个交易日都可以参与和退出开放日:指集合计划成立后,为委托人办理参与、退出集合计划等业务的工作日,开放日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起的每个交易日签约指委托人提出申请并完成《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签署、账户开立等相关手续后,管理人开通委托人参与集合计划功能的行为推广期签约:指在推广期委托人签约集合计划的行为,委托人在推广期可以签约,但在集合计划成立日才开始参与集合计划存续期签约:指在存续期委托人签约集合计划的行为解约:指委托人通过营业部柜台或者交易系统,解除《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不再参与本集合计划参与:指委托人将在推广人处开设的资金账户中可用资金转换为集合计划份额的行为委托人须完成本集合计划的签约手续后,方可参与退出:委托人将其集合计划份额转换为资金账户中的可用资金,减少集合计划份额的行为。
但退出后不解除《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仍可继续参与集合计划巨额退出:指本集合计划单个开放日,集合计划净退出申请总额超过上一日本集合计划总份额的70%,即认为发生了巨额退出资金账户:指委托人用于证券交易的第三方存管账户资金账户最小余额:自动参与退出:保留额度:份额累计积数 预估收益率分红收益率 客户收益率 年、年度、会计年度: 计划年度:管理人为保证证券交收正常进行而设置的、委托人需在资金账户中保留的最小金额指委托人在推广机构签署《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在满足新增资金参与下限的情况下,委托人证券账户保证金剩余部分将自动参与或退出集合计划指委托人资金账户保证金保留的最低金额,也是委托人在下一个交易日可以取现的最大限额委托人可以调整该限额,但此额度不低于资金账户最小余额委托人或集合计划在一段时间每日份额数的总和除去费用后,按照约定估值方法计算的集合计划年化收益率分红登记日集合计划的当期实际年化收益率除去业绩报酬,客户可以获得分红的年化收益率指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为止的期间指本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一年为止的期间例如,本计划于20XX10月10日成立,则20XX10月10日至20XX10月9日为一个计划年度,依此类推,本计划共有3个计划年度。
若9日为非工作日,则取其之前的最近一个工作日自有资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 产或委托投资资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 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 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 产总值或资产总值:集合资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