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献检索教研室制度.doc
17页图书信息中心文献检索教研室制度汇编2023年11月文献检索教研室制度汇编目录一、 文献检索教研室工作制度 - 3 -(一)教学工作 - 3 -(二)科研工作 - 3 -(三)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 - 4 -(四)教材建设工作 - 4 -(五)教研室主任的职责和权利 - 4 -二、 文献检索教研室师资培训制度 - 5 -(一)培训原则 - 5 -三、 文献检索教研室学生考试(评)制度 - 6 -(一)《文献检索》课程性质为全院通识考察课 - 6 -(二)教研室应不断加强考试的研究和改革工作,加强考试管理力度 - 6 -(三)教师工作组及其职能 - 6 -1、教师工作组 - 6 -2、考试(评)设考务组 - 6 -3、教师工作组成员均应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 - 7 -4、教学秘书考务工作 - 7 -5、命题人考务工作 - 7 -6、任课教师考务事项 - 8 -(四)监考老师规定 - 8 -(五)考场规则 - 9 -四、 文献检索教研室教师须知 - 10 -五、 文献检索教研室会议制度 - 12 -一、 文献检索教研室工作制度文献检索教研室的重要工作任务,是指图书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文献检索教学管理过程中,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规定,精心组织教学,积极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扎实推动教学基本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保证人才培养目的的实现。
一)教学工作1. 根据有关安排和教学计划的规定,开设文献检索教研室相关课程,按规定完毕教学任务做到经常检查课程标准、教学规范所规定的基本教学规定的贯彻情况2. 认真组织教育思想、理论的学习和讨论,更新教育观念;开展教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手段3. 拟订本教研室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大纲;讨论、编写和修订所承担课程的课程基本教学规定;组织选用、编写、整理教材(讲义)、习题集、试题库、上机实验实习指导及其它辅助教学参考资料4. 开展经常性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制订本教研室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规划并予以实行;集体研究课程的重点、难点和教学规定,注重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更新和改革;组织教学观摩和听课评议,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每周或每两周召开一次教学例会;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公开课教学活动,并有相应的听课记录或文字记录5. 在兼顾中心平常工作的情况下,每个学期对下学期教学任务进行合理分派6. 组织新进及其他兼课教师试讲,推荐并为教师担任新学期任课教师履行有关审批手续7. 做好本教研室教学课程的考试工作,切实抓好考试环节中的命题、考试、阅卷和成绩的评估,把好考试试卷和评卷质量关,定期总结、报告工作,做好学(期)年教学工作总结。
8. 根据有关安排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并汇集成档案二)科研工作在保证完毕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及时把科研成果充实到教学中去,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运用中心现有各项资源,融合读书节及社区活动的内容,体现教学、科研与实际相结合,显示图书信息中心乃至城市学院人才培养的特色三)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 1. 结合专业特点及学科发展方向,制定本教研室课程建设规划和教研室教师培养计划,并作为实行人才培养计划的手段,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2. 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实行课程建设规划,关心和参与课程建设,保证如期完毕课程建设任务根据课程建设规定和评估指标体系,不断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 3. 做好重点、精品或网络课程建设等科研申报和实行工作,接受各项评估和检查工作 4. 对立不不断完善课程建设相关资料,涉及课程基本教学规定、课程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关学术资料;部分学生的特色作业和实习报告、试卷等教学资料;部分调研、课堂教学观摩等方面的专题资料或总结等 (四)教材建设工作 1. 根据课程基本教学规定,开展教材建设工作选用国内外先进的、适应二十一世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的新教材(含国家教育部推荐的、全国重点大学编著或使用的)。
2. 为进一步培养及提高教研室教师教学水平,应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编写内容先进、有学科特色或地区特色的教材,并把好自编教材的质量关,力争达成省、部级标准 (五)教研室主任的职责和权利1. 根据学院和图书信息中心有关领导的规定,组织制定和贯彻教研室(含作为本课程上机实验室的电子阅览室)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 2. 讨论并拟定课程基本规定(含实践性教学环节),组织选定和编写教材及其它教学文献 3. 向系主任推荐任课教师,组织实行各教学环节 4. 组织、检查听课或教学观摩活动,交流教学经验,与各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 组织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及实验室、实习基地的建设,定期检查本教研室各项工作的进度与效果 6. 组织考试命题、成绩评估及试卷分析等工作 7. 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向教研室全体成员报告一次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并送教务处备案 8. 接受教务处和教研室分派的其它工作 二、 文献检索教研室师资培训制度(一)培训原则对教师的培养必须坚持政治思想素质与专业知识并重,坚持理论与实践统一,按需培训、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按照学院关于积极开展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与培养工作的精神,高职称、高学历人员应积极配合促进教研室的建设与发展。
教研室鼓励报考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及出国作访问学者,特别鼓励报考定向、代培或在职研究生;鼓励加强学习外语和计算机等专业知识;鼓励参与职称晋升,进而不断提高教研队伍素质二)培训规定培训涉及教研室内部培训及外出进修学习内部培训重要以例会、专题讲座、集体备课、公开课、自学等方式进行;外出进修学习须在核准经费范围内,由中心相关部室负责人提出后,经中心主任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核准选送外出进修学习的对象应当是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图书馆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的各类在岗人员进修、培训活动的教师应自觉遵守纪律,虚心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完毕进修、培训任务无特殊理由不服从培训安排或擅自中断培训者,三年内不再安排培训参与外出进修培训的教师在进修学习后,应及时报告并积极推广所获得的新信息、新技术和新知识所有新聘且符合学院有关岗前培训规定的教师,必须参与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并通过考试(已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除外),并通过教研室组织的试讲后,每学期经审批批准方可接课 任课教师除担任所分派的教学工作外,还应认真参与听课、公开课、集体备课等活动,不断提高教育素质与教学水平三、 文献检索教研室学生考试(评)制度本制度是图书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文献检索教研室(以下简称“教研室”)针对全院学生的《文献检索》课程期末考试或考评工作之相关制度。
一)《文献检索》课程性质为全院通识考察课二)教研室应不断加强考试的研究和改革工作,加强考试管理力度在保证考试的严厉性、科学性、规范性的基础上,结合本课程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特点,尝试考试形式的多样化,采用考卷、综述、上机操作等方式作为考试(评)方式《文献检索》课程学生总评公式为:学期总评(100%)=平时成绩(30-50%)+期末考试成绩(70-50%)三)教师工作组及其职能1、教师工作组教师工作组由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以及《文献检索》任课教师2、考试(评)设考务组考试(评)设考务组,由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及命题人组成中心主任负责统筹安排总体教学及考试(评)方式及进度教研室主任负责于每个学期初协调安排每个学期的考试日程,并贯彻相应的任课教师作为试卷出卷人;并核查试卷试题内容及答案,及时发现并组织有关人员解决考试、阅卷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教学秘书负责传达、安排及贯彻各项考务工作命题人负责按规定保时、保质、保量出好试题,并仔细检查无误,避免因试卷质量出现教学事故3、教师工作组成员均应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4、教学秘书考务工作(1)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和安排,制定各班具体的考试工作安排。
2)在考试日程前至少25个工作日提醒任课教师提交试卷,并按教务规定检查试卷及试卷答案的格式,安排试卷送印的数量、呈批等的有关准备工作3) 试卷印制完毕后由教学秘书集中妥为存放考前三天应按各自然班人数分放入试卷袋内进行封存,并对有关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核对,保证每个环节的工作到位就绪4)做好考务宣传工作:负责考试标志、标语、考场示意图、考场纪律及其他有关规则、标牌的制作和布置;运用扩音器、展板等宣传工具做好考试期间的宣传工作5) 监考工作由教学秘书统一合理安排,原则上监考教师应回避本人所任教的教学班考试前培训监考人员,讲解和强调考试过程应注意的有关事宜规定监考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遵守职业道德6)负责考试全过程的组织和检查,提供征询,协调解决有关事宜 (7)严格组织好试卷的分发、收交、检查、装订、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工作5、命题人考务工作(1)考试采用的试题,可从试题库中参考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覆盖面广,既要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和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又要考察学生的综合创新能力等 (2)命题前工作:教师工作组应于每个学期初集体讨论,决定各阶段的命题负责人,结合教学实际,拟定考试性质、内容和水平规定。
教研室主任负责贯彻命题的交接工作3)试卷卷面满分值为100分题序按题型从易到难,由知识立意向能力立意过渡,要有一定坡度命题的难度要适当,针对本、专科生要有恰当的区分度命题要有盼望值,卷面平均分一般不低于70分 (4)每场考试各命题一套试题,每套试题分A、B卷,并要给出配套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细则)5)命题人出卷后,教学秘书负责审查格式,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试题内容教研室主任如发现有不妥之处应立即与命题老师互换意见,及时调整并修改6)命题工作应在每次考试前至少21个工作日完毕命题样卷应是通过打印、校对好的成品卷经命题人、教研室主任及中心主任(300份以上印量方要中心主任署名)签字确认后再由教学秘书送印6、任课教师考务事项 (1) 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复习提纲或暗示考试内容,不得泄露试题2)任课教师应在每次课程结束前的最后一节课通告考试具体安排,并动员学生学习“考场规则”,做好学生的考前纪律教育工作3)任课教师负责批改所教班级试卷在阅卷中碰到疑难问题或需更改的评分规定须经教师工作组集体讨论并解决后再批改4)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要了解、分析命题情况和质量 (5)阅卷老师要做好试卷的保管工作,直至装订好后交教研室留存。
四)监考老师规定1、任课教师原则上均规定参与监考2、所有监考人员必须将监考工作作为正常的教学任务完毕,并佩戴工作证进行监考3、监考老师的职责是:维护考场秩序,严厉考试纪律,组织考生入场、分发试卷,必要时填写考场纪录,考后收齐试卷并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后交教研室或有关任课老师;严格执行《考场规则》,严厉解决违纪行为,监督并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4、监考老师监考时思想要集中,不能带书籍、报刊、练习册等与考试无关的材料进考场; 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准擅离职守5、监考老师不得无端缺席若有特殊情况,(公假、病假、事假等)须提前向教研室请假;并另行找其他老师代为监考,并向教学秘书报告备案监考老师不能私下调换监考场次,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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