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收费员星级考评实施细则.doc
5页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收费员星级考评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考察收费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成绩,鉴定实际业务水平,调动收费员工作、学习的积极性,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全面提升收费队伍素质,不断适应高速公路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高速公路收费倡导星级服务,推行收费员星级考评 第三条 收费员星级考评划分为五个星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收费员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水平越高星级用五角星表示,用一颗五角星表示一星级,两颗五角星表示二星级,依次类推 第四条 收费员星级考评应遵循“统筹安排、分级考核、严格标准、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科学、客观、公平地评价收费员的年度工作情况 第五条 收费员星级考评分资格条件、考评内容、考评方法、组织管理、奖励五个部分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六条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收费一线岗位工作的收费人员(包括收费班长、收费员、监控员、票管员、系管员); 2、爱岗敬业,遵章守纪,考评年度内无重大违纪行为; 3、满足本条第一、二款条件、并从事收费工作连续满一年以上(含)的,可以申报一星级;满足本条第一、二款条件、并取得一星级资格1年以上(含)的,可以申报二星级;满足本条第一、二款条件、并取得二星级资格1年以上(含)的,可以申报三星级;满足本条第一、二款条件、并取得三星级资格2年以上(含)的,可以申报四星级;满足本条第一、二款条件、并取得四星级资格2年以上(含)的,可以申报五星级;4、全年累计旷工达3天以上(含3天)以及长期病假累计达3个月以上、事假累计达20天以上或管理公司予以待岗以上(含待岗)书面惩处的,或者因严重违纪,给管理公司造成重大损失、重大影响等行为的,取消当年的评定资格,次年执行未评定星级收费员待遇。
第七条 已取得星级的收费员在本年度未报考更高星级的,必需参加本年度星级考试;星级收费员有效期为一年 第八条 报考方法 1、符合报考星级的收费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本单位领取报考申报表,认真填写,上交本单位 2、收费站根据个人申请,按照收费员岗位百分制,写出综合评语,报考一、二星级的单位自备案,报考三、四星级的报公司收费部备案 第三章 考评内容 第九条 收费员星级考评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文明服务质量、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业务水平四个方面 第十条 思想政治表现的考评,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劳动态度、廉洁意识等方面的执行和表现情况 第十一条 文明服务质量的考评,主要包括文明服务水平和质量的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 技术业务理论的考评,主要是现行通行费征收的政策和法规、各项费收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理论考试 第十三条 实际业务水平考评,是参照现行的岗位操作规范、收费管理硬指标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评,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等方面 第四章 考评方法 第十四条 考评总分值为100分,思想政治10分,文明服务质量20分、技术业务理论50分、技能操作水平20分。
第十五条 收费员思想政治表现的考评,由各单位评定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定期进行,月度初评,年度总评 第十六条 收费员文明质量的考评,由各单位评定,可依据结合“微笑服务”考评、“温馨服务”工程、文明收费员、委屈奖及岗位百分制有关条款的考核及收费部稽查考核,每月评定出分值,年终总评 第十七条 技术业务理论的考评,由管理公司统一出题,并组织书面考试 第十八条 实际业务水平考评,结合平时收费工作中的差错率、长短款、废弃票等,进行综合考评;四星级(含)以上考评增设面试程序,以测试报考人员对突发事件应对的能力 第十九条 四项考核项目成绩均达到相应星级标准的,综合评定为合格,可评定相应星级 第二十条 实行星级津贴和级别双向浮动制对经考评取得相应星级资格的收费员,各级评定机构要加强月度考核工作,结合其平时工作表现,实行星级津贴浮动;对经考评不能获得相应星级资格的收费员,视考评成绩高低,实行星级级别浮动制第五章 评比方法 第二十一条 一星级收费员由基层班组对照基本条件和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民主评议,收费站审核上报公司星级评定小组;收费部及工会组织业务理论考核,最终确定初步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审批、命名。
一星级收费员一般不超过收费员总数的30% 第二十二条 二星级收费员由收费站从一星级收费员中择优推荐上报,按规定程序审批、考核二星级收费员一般不超过一星级收费员的40% 第二十三条 三星级收费员从有突出贡献的二星级收费员中推荐,按规定程序审核、上报审批三星级收费员一般不超过二星级收费员的50% 第二十四条 四星级收费员从特别优秀的三星级收费员中推荐,按规定程序审核、上报审批四星级收费员一般不超过三星级收费员的50% 第二十五条 五星级收费员由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所在单位逐级上报,省交通厅审批、命名 第二十六条 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将收费人员分为两类,评定时实行配给制收费员、收费班长为一类,票管员、监控员、系管员为一类,按照占参评人员总数的比重及上款比例分别评定第五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六条 管理公司成立收费员星级评定小组,成员由收费分管领导、收费部负责人以及各站收费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一、二星级收费员评定工作的监督和对报考三、四级人员评定工作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站成立收费员星级评定小组,成员由各站站长、班长等组成,主要负责一、二、三、四星级收费员的评定和上报工作。
第二十八条 四、五星级考评由集团公司、XX公司等共同派员组成联审小组评定 第二十九条 星级考评原则上定于2-3月份进行,每年评定一次第六章 星级等次的分类、申报及审批命名第三十条 星级收费员分为五级:第三十一条 一星级,由收费站评比,XX公司考核、审批命名第三十二条 二星级,由收费站申报,XX公司考核、审批命名第三十三条 三星级,由收费站申报,XX公司考核,集团公司审批命名第三十四条 四星级,由收费站申报,经逐级审核,由省交通厅审批命名第三十五条 五星级,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由省交通厅授予称号 第七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一节 奖励 第三十六条 获得星级资格的收费员每月可享受相应星级津贴,一星级津贴120元,二星级津贴240元、三星级津贴360元、四星级津贴480元,五星级津贴600元 第三十七条 对获得相应荣誉称号的收费员,可以适当打破报考时间限制:获得考评年度管理公司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可以缩减1年时间申报高一星级收费员;获得考评年度集团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的,可以跳级申报高一星级收费员 第三十八条 考评年度内对集团收费工作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受到省、市、厅级表彰的或被省、市、厅级评为劳动模范的,可以晋升一星级。
第二节 处罚 第四十条 对已取得相应星级资格的,视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收费额达不到本站月人均收费额70%(含),相应减扣其当月星级津贴,达不到本站月人均收费额60%(含)的收费员,取消其当月星级津贴,原有星级可以保留; (2)平时工作表现差,达不到相应星级要求的,由各单位根据情形上报公司评定机构,给予降低当月星级津贴或取消当月星级津贴,原有星级资格可以保留3)严重违反收费纪律的,可上报评定机构,予以降低星级级别或取消星级资格 (4)收到属实有理举报或投诉,予以降低星级级别或取消星级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由XX公司收费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决党委自身和基层党支部存在的的突出问题,发挥各村、社区、机关单位党支部在当前城市征迁、园区建设、招商引资、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作用,我镇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了切合临淮实际的活动实施方案,按照中央规定的活动步骤和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