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俱乐部章程(7篇).doc
6页俱乐部章程(7篇) (一)俱乐部会员组成 1)个人会员:帆船爱好者、对帆船运动感兴趣者,有参加本俱乐部意愿 2)资深会员:拥有较高帆船水平、阅历,对俱乐部做出突出奉献的人 3)家庭会员:未满18周岁在校学生及父母(监护人)帆船爱好者、对帆船运动感兴趣者,有参加本俱乐部意愿的家庭(不超过4人) (二)入会根本条件 1)拥护本俱乐部,有参加本俱乐部的意愿,有俱乐部会员推举 2)有合法身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政策法规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宠爱帆船、喜爱航海,爱惜海洋,关爱他人,身体安康 (三)入会程序 1)熟识并认可极乐鸟章程 2)填写《入会申请表》 3)供应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版照片一张 4)申请人供应本俱乐部两位会员的推举信 5)获得批准,并交纳会员注册费:RMB1,200元会员注册有效期为三年 6)缴纳当年会费,会费缴纳期按个会员批准日当月最终一日起计算。
会员每年会费为RMB980元;家庭会员年费为RMB1,680元 7)获得一份会员身份套装(包括车贴、T恤、航海帽、会员卡、会员手册) (四)会员应拥护本章程,并遵守俱乐部的各项活动规章 (五)俱乐部实现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章 总则 篇二 (一)广州风帆航海俱乐部介绍 1)俱乐部名称与介绍 俱乐部中文全名为“广州风帆航海俱乐部”,简称“广州航海会”;英文全名为“GZ SAILING CLUB”,简称“GSC”;以下简称俱乐部 广州风帆航海俱乐部(GSC)成立于2022年9月,是注册于广州市,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效劳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广州风帆航海俱乐部发起人中拥有一批帆船专业人士,如亚运会冠军、两届奥运会帆船选手、亚运会帆船专业裁判长、奥运会帆船助理裁判长、国际竞赛官、国际仲裁等 2)俱乐部宗旨 俱乐部全部的航海与培训活动均不以盈利为目的,旨在以专业的、高水准的效劳,为更多青少年、个人、家庭翻开航海的大门 3)俱乐部合作基地 广东阳江闸坡海陵岛帆船帆板训练基地的青少年OP帆船和大帆船训练基地; 广东科学中心、广州南沙游艇会、广州市南沙区蕉门河皮划艇基地; 与香港航海学校进展青少年帆船教学合作,引进香港4级小艇教学考证体系,实现广州教学香港考试颁香港海事毕业证书; 与澳门风帆总会、香港帆船协会均长期合作,每年定期举办青少年帆船夏令营和冬令营及青少年帆船教学沟通活动; (二)俱乐部会员制目的 俱乐部会员制建立的目的是标准会员治理,提高效劳质量,增加会员入会后归属感,实现俱乐部的逐步壮大和持续进展。
(三)俱乐部会员章程适用范围 俱乐部会员章程适用于本俱乐部全部会员 (四)俱乐部活动 1)俱乐部定期活动工程有:帆船沙龙沟通会、帆船培训、帆船竞赛等 2)会员单位可以申请在指定的地点举办活动 3)会员单位如需申请活动举办权,请将活动主题、需邀请的人员、人数、地点等具体状况以书面形式述明,同时预备相关宣传资料 4)俱乐部依据会员企业与个人的恳求,负责邀请相关专家、相关媒体和经销商共同参与活动 5)俱乐部举办的活动,分为无偿、有偿和集体出资等多种形式,详细金额按详细状况安排 章 俱乐部会员权益 篇三 (一)享有俱乐部合作基地全部帆船工程8.3折的会员优待价格 (二)享有免费参与俱乐部定期组织的活动,如帆船沙龙活动,帆船沟通会等;会员可携带一位亲属货朋友参与 (三)享有代表俱乐部参与国内、国际帆船航海竞赛与大型社交活动 (四)享有优先、优待使用俱乐部各种设施设备 (五)享有俱乐部的合约基地根据俱乐部协议价格存放私人船艇 (六)享有俱乐部各项航海培训、活动的会员优待价格;会员可携带一位亲属或朋友参与,该亲属货朋友享有9折优待价格。
(七)享有俱乐部合作商家供应的会员优待待遇 (八)享有俱乐部专为会员供应的各项增值效劳 (九)可要求俱乐部举办定制的团体拓展帆船活动和供应优待团队装备 章 附则 篇四 (一)本章程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俱乐部将依据实际进展状况对章程有关条款、收费标准等做出修改和调整本章程的更改由本俱乐部董事会批准颁发 (三)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俱乐部董事会 (四)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广州风帆航海俱乐部 2022年二月九日 章 会籍暂停或终止 篇五 (一)进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行为者 (二)有任何有意破坏或损害本俱乐部财物及名誉的行为者 (三)违反本俱乐部章程,影响或阻碍其他会员正常活动者 (四)不按时缴纳会员费用者 (五)由会员本人缘由造成会籍暂停或终止,注册费、年费一律不予退还 (六)会籍因不按时缴纳会员费用被终止,可再次申请入会,但必需补缴拖欠费用,并重新缴纳注册费 章 留意事项 篇六 (一)会籍转让需先在俱乐部申请并登记胜利方为有效 (二)使用俱乐部器材、设备等需提前预约(详见特地相关规定)。
(三)自愿申请终止会员资格者,俱乐部不退还已缴纳的注册费和年费 章 俱乐部会员义务 篇七 (一)会员遵守中华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会员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会员卡如遗失时,应准时向本俱乐部申报补发新卡如未准时挂失产生一切后果,本俱乐部不担当任何责任 (三)会员应喜爱俱乐部,遵守本俱乐部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俱乐部合法权益、声誉和形象,会员代表其它俱乐部或组织参赛需提前征得俱乐部同意 (四)入会注册时,按要求向俱乐部供应真实、完整、有效的个人资料 (五)在俱乐部进展活动期间,应听从俱乐部治理、遵守俱乐部各项规定,对自身及所使用器材 安全负责,个人自行购置人身各类保险大型活动俱乐部将购置集体活动保险并通知各参加会员 (六)热心推广自由、公平、友善、真诚、互助、乐观的航海文化俱乐部对全部会员参加活动状况将保存记录 (七)乐观支持、帮助并热忱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活动义务为俱乐部活动献力献策,为俱乐部做出突出奉献货长期奉献的会员,俱乐部将设立专项嘉奖制度予以嘉奖,并委以相应职责 (八)会员按时缴纳活动费、年费 (九)会籍到期可自愿连续,但需按期缴纳注册费。
